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

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1988年由原江西省林木種子公司更名為江西省林木種苗站,定為處級事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
  • 成立時間:1988年
  • 性質:處級事單位
  • 地址:江西
概況沿革,主要職能,

概況沿革

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1988年由原江西省林木種子公司更名為江西省林木種苗站,定為處級事單位。2001年成立“江西省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站”與我站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02年11月“江西省林木種苗站”更名為“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至此,我站從機構、職能、名稱上已完全與國家場圃總站對接。
全省已建成各類種子生產基地41處,面積48.2萬畝。其中林木良種基地30處,面積3.2萬畝,採種基地12處,面積45萬畝。現有國有苗圃90個,經營土地25萬畝。1990-2000年,全省共採收各類林木種子465萬公斤,累計育苗面積26萬畝,總計生產各類苗木80億株,滿足了我省各項造林對苗木的需要。當前我省每年生產林木種子45萬斤,達80餘個樹種,國有苗圃每年可生產各類苗木4億株,為確保造林綠化任務的完成提供了重要的物質保障。
全省共設林木種苗管理機構36處,其中省林木種苗站1處,設區市林木種苗站11處,縣級林木種苗站24處,擁有管理人員134名,其中高級工程師16名,工程師43名,為了加強質量監督,全省建立林木種苗質量檢驗室13個,購置各類檢測設備195台(件),配備質量監督和檢測人員62名;
省林木種苗站建有低溫庫一座,面積300平方米,庫容1500立方米,可以貯存杉樹種子10萬公,或可貯存其它乾性貨物100噸以上。
省林木種苗站建有控溫濕6連棟塑膠大棚一座,面積為1080平方米,可以常年進行花卉及珍貴苗木的生產。
省林木種苗站開闢試驗苗圃一處,面積150畝,土質深厚肥沃,水利、蔭棚設施一應俱全,試驗苗圃積極發揮技術優勢和信息優勢,目前已培育各類珍貴闊葉及庭園綠化樹種的大苗小苗總計45種200餘萬株,苗木健壯長勢喜人,苗圃交通使利,經營出色,是為南昌市建設花園城市的重要苗木供應基地。
省林木種苗站下設紫藤公司,該公司以雄厚的技術力量經營綠化工程業務。它以全省各級苗圃為依託,為機關、學校、部隊、廠礦以及城市、街道、庭院、廣場增添綠色魅力。

主要職能

根據《江西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第三條和省林業廳《關於委託部分廳屬事業單位行使林業行政處罰權有關問題的通知》(贛林法字[2002]231號)等有關檔案的規定,我站現行主要職能如下:
1、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法律法規和政策。
2、國有林場及省級森林公園的設立、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行政許可的審核、審批。
3、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建設法規、規章、規劃、技術規程和標準的擬定工作。
4、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工程項目的篩選、審核、報批,工程建設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項目資金的安排與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省林木種苗生產經營管理、品種(良種)選育、種質資源管理及技術推廣與交流合作等工作。
6、審核發放《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
7、對全省範圍內的林木種苗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林木種子、苗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8、指導全省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與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處理、協調林木種苗執法中的重大爭議和交叉問題。
9、組織、指導全省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工作。
10、負責全省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審核與報批、省級森林公園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行政許可審核上報。
11、組織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評審,指導和規範森林公園、森林旅遊建設、開發與管理工作。
12、組織辦理占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證明材料審核上報;負責辦理占用徵用省級森林公園林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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