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林業局

高安市林業局

高安市林業局是高安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全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產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等工作。

2007年8月,高安市林業局榮獲國家退耕還林先進單位光榮稱號。高安市先後被授予“全國造林綠化先進單位”、 “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市)” 、“全國平原綠化先進單位”、“國家退耕還林先進單位”、“江西省造林綠化最佳縣(市)”、“江西省林業先進縣(市)”、“江西省造林先進單位”“江西省林業產權制度主體改革驗收先進縣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林業局
  • 性質:主管職能部門
  • 性能: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產業管理
  • 地區:高安市
行政職能,內設機構,主要領導,承諾公示,聯繫地址,

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市地方性林業規定,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市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長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管理國家、省、市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林)和藥用林以及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苗圃、森林公園、以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對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資源的有償流轉,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省、市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木竹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的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承擔市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的具體工作。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三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採集審批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及省級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和報批工作並監督執行。指導市屬森林、野生動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工作。
(六)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對林業產業實行巨觀管理;指導林業產業體系的建設和發展;管理林區公路。
(七)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市級林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八)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九)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培訓工作;管理、督促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歸口管理全市林業外事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十)指導全市林業宣傳;信息、安全生產、職稱評定工作。指導做好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農墾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高安市綠化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造林綠化;指導森林防火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高安市林業局內設人事秘書股、林政資源管理股、造林經營股、財務審計股、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等股室,下轄林木種苗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林業調查設計隊、野生動植物管理站、林政稽查隊、林業工作總站、木材檢查站等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

王忠誠,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黨群、人事勞動、財務、統計、審計工作。
王愛社,黨組副書記,分管林政、林改配套、林地管理、山林權屬糾紛調處、安全穩定、林業執法、林業工作站、野保站、木材檢查站工作。
湯心華,副局長、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長、主管森林公安工作。
陳繼成,黨組副書記,分管組織、宣傳、安全生產、保衛、信訪、計畫生育、婦聯、青年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局屬實業和“三老”工作。協管人事勞動、財務、統計、審計工作。
孫傳光,副局長,分管營造林、國土綠化、種苗、項目管理、林業科技推廣、調查設計和林學會工作。
張清平,黨組成員,武裝部部長,分管武裝部、林政稽查隊、林地管理工作,協管林政工作。
梁曉慶,黨組成員,分管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協管營造林工作。
袁 斌,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協管林改配套和林政工作。
夏臘日,綠化辦主任,協管國土綠化工作。
劉 文,協管林政工作。

承諾公示

⒈對來局機關辦事的同志,做到接待周到、態度誠懇。能夠辦的事情立即辦,可以靈活變通辦的事情變通辦,需要協調辦的事情積極牽頭辦。
⒉對基層單位和有關部門給我局的報告、請示或函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我局能做的事情,處理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需要牽頭協調多個部門辦理的事情,處理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需要轉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的事情,轉報時限不超過2個工作日;堅決杜絕辦事拖拉,誤時誤事的現象。
⒊對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做到熱情接待,儘可能地給來信來訪者滿意而歸。對來我局舉報有關林業違法案件的同志和舉報信件、電話,一是為舉報者保密,二是立即派人查辦。堅決克服"衙門"作風和官僚主義。
⒋局機關幹部下基層辦事,或提供某些林業技術服務,要做到服務熱情,辦事認真,工作優質、高效。

聯繫地址

高安市筠泉路122號
高安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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