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的通知》是1995年9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5]176號
【發布日期】1995-09-12
【生效日期】1995-09-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1995年9月12日國稅發[1995]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武漢、廣州、成都、西安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4]81號)中關於“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專項檢查”的精神,國家稅務總局決定,1995年第四季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專項檢查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是做好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加強征管的一項長期性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對專項檢查工作認真部署,主動向地方黨政領導匯報。稅務機關內部要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並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取得他們的支付和配合。使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取得預期的成效。
二、要加強稅務機關內部的協作與配合。按照征管範圍的分工,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均有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的任務,工作會有所交叉。因此,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各地稅務機關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十分重要。各地、各級稅務機關要顧全大局,主動配合,共同把專項檢查工作做好。
三、要根據本地的實際確定檢查的內容和重點。對1994年以來個人所得稅徵收情況要進行全面檢查。但應突出重點,著重檢查個人工資表以外的各種形式的勞務報酬、承包、承租經營、財產租賃等項所得,以及當地的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納稅扣繳情況。特別是要重點檢查在中央和省一級電視台做廣告的演職員的納稅情況和廣告公司的扣繳情況。
四、要按統一的時間進度完成專項檢查工作。檢查工作原則上要集中在3個月內完成。大體可分為宣傳發動、自查申報、重點檢查和總結整改4個階段進行。上述各階段,各地稅務機關可根據工作實際具體安排,但整個檢查工作要在12月底以前結束。
五、要嚴肅查處偷逃稅案件。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偷逃稅案件要及時處理。處理的原則是:自查從寬,被查從嚴,實事求是,寬嚴適度。各地要選擇幾個重大典型案件公開曝光,以震懾違法者,教育廣大納稅人。
六、外籍個人所得稅的檢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做好涉外稅收稽查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990]079號)辦理。
七、要認真做好總結和整改工作。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後,各地要認真總結加強征管的好做法、好經驗,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及時採取措施,堵塞漏洞。並在此基礎上,寫出書面總結報告,填寫本通知所附的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報告匯總表,於1996年2月底前一併報送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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