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在2006.11.06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6年11月06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1月06日
  • 頒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申報內容
第三章 申報地點
第四章 申報期限
第五章 申報方式
第六章 申報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完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稅收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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