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檔案。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7〕1150號 【發布日期】2007-11-22 【生效日期】2007-11-22 【失效日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是2018年4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為進一步落實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出口退(免)稅手續,最佳化出口退(免)稅服務,持續加快退稅進度,支持外貿出口,現就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 出口退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對1994年1月1日以後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出口的貨物增值稅實行零稅率。具體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出口的貨物,凡...
五、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的生產企業,不適用本公告,其免抵退稅申報仍按原辦法執行。 六、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0年12月22日國稅發〔2000〕16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針對出口退稅政策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經商海關總署同意,現通知如下:一、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銷售給外商的出口貨物,如外商將貨物存放在保稅區內的倉儲企業,離境時由倉儲企業辦理報關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全文 編輯 語音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特對出口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退還或免徵規定如下:一、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以下簡稱“出口企業”)出口和代理出口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國家稅務總局。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發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國稅局公告2014年第13號 為進一步發揮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出口服務的優勢,支...
一、國稅機關應按照風險可控、放管服結合、利於遵從、便於辦稅的原則,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綜服企業)進行分類管理,並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修訂後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規定的分類標準,評定和調整綜服企業的出口...
附送的資料包括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發票、代理出口產品證明等。所需材料 1.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 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單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手續。出口退稅隨附的材料包括以下的全部或部分單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藥出口退稅政策的通知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於2003-10-22發表的國家法律法規。【發布文號】國稅函〔2003〕1158號 【發布日期】2003-10-22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藥出口退稅政策的通知 (國稅函〔2003〕115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
若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3個月申報。是否納稅 根據《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第(二)...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稅專用稅票數據上報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8月21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出口退稅專用稅票數據(以下簡稱專用稅票數據)是出口退稅的重要憑證之一,總局已多次發文對出口退稅專用稅票的有關工作提出要求,但仍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下發後,對生產企業外購出口的允許退稅的四類視同自產的產品,實際執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盡統一。為便於各地準確執行出口退稅政策,經研究,對生產企業出口的四類視同自產產品的界定問題,現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出口外購的產品,凡同時符...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恢復食糖出口退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為了解決當前食糖供大於求的問題,鼓勵出口,緩解國內市場的壓力,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現決定恢復對食糖的出口退稅政策。具體通知如下:一、對出口食糧按9%的退稅率辦理退稅;二、本通知自1998年8...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天津市開展融資租賃船舶出口退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0〕24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主管融資租賃船舶出口企業的國家稅務局負責融資租賃船舶出口退稅的認定、審核、審批及核銷等管理工作。第三條 融資租賃船舶享受出口退稅的範圍、條件和具體計算辦...
因此,在出口退稅上不能開新口子。現就有關具體事項明確如下:一、出口企業收購齊魯、揚子、大慶三大乙烯工程生產的乙烯產品,不論是直接收購還是從國內流通環節收購,出口後一律不予退稅。《國家稅務局關於中國石化國際事業公司所屬齊魯、揚子、大慶分公司出口退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發[1990]1072號)依然有效。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內資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稅函〔2003〕83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商務部《關於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核准程式的函》(商貿秩函〔2003〕56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是內資企業獲得進出口經營資...
退稅率是計算出口產品退稅額的關鍵,如出口企業將適用不同退稅率的出口產品放在一起申報退稅,一律按從低退稅率計算退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10月25日聯合發布通知明確,為進一步簡化稅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對部分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並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基本概念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
五、出口企業2004年1月1日以後(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所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報關出口貨物新發生的退稅和免抵稅額,在總局下達的2004年出口退(免)稅計畫內辦理退庫和調庫手續。2004年出口退(免)稅計畫另行下達。 [1] 參考資料 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解決中西部地區出口企業欠退稅問題的通知 .中國法院網...
中國藍天實業總公司1994年代理出口工藝翡翠,如核實無誤,可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而在1995年7月1日以後代理出口的貨物,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92號,以下簡稱《規定》)第2條“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託方退(免)稅”的規定...
第一條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融資租賃企業(以下稱融資租賃出租方)的主管國家稅務局負責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及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以下稱融資租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為配合援外改革,支持援外工作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並商海關總署同意,現將援外出口貨物的有關稅收問題通知如下:一、對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仍實行出口不退稅政策,實行實報實銷結算的,不征增值稅,只對承辦企業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徵收營業稅;實行承包結算制...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有關政策問題的函 (1994年10月12日)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近接江蘇省常州市“遠東”、“豐田”等十家外商投資企業給劉仲藜局長寫信,反映由於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不予退稅,給企業帶來一系列困難,乃至出現虧損,要求儘快兌現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