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物流樞紐網路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2021年7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國家物流樞紐網路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物流樞紐網路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 簡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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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質量推進“十四五”時期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工作,推動形成以國家物流樞紐為核心的骨幹物流基礎設施網路和骨幹多式聯運體系,支撐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物流樞紐網路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檔案內容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間將聚焦打造“通道 樞紐 網路”現代物流運行體系。一方面,圍繞推動存量國家物流樞紐高質量發展,整合最佳化存量物流設施,強化多式聯運組織能力,促進國家物流樞紐互聯成網,推動完善以國家物流樞紐為支撐的“軸輻式”物流服務體系;培育發展樞紐經濟通道經濟,打造經濟和產業發展走廊。另一方面,圍繞加快健全國家物流樞紐網路,按照“成熟一個、落地一個”原則,穩步推進120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建設;支持城市群內國家物流樞紐共建共享共用和一體化銜接,強化都市圈物流網點體系與國家物流樞紐網路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人民政府對照《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要求,加大國家物流樞紐培育力度,科學編制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方案,及時擇優遴選各方麵條件較為成熟的物流樞紐參與申報(每年5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中2021年申報截止時間為8月20日)。同時,協調推動國家物流樞紐相關政策落實,不斷最佳化樞紐建設發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已納入年度建設名單的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行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推動完善樞紐培育和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樞紐布局建設工作。同時,結合實際適時調整最佳化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布局,重點補齊內陸地區樞紐短板,最佳化沿海地區樞紐布局,推動國家物流樞紐網路區域均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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