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編制2002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編制2002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1年10月28日發布,自2001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1年10月28日
  • 實施日期:2001年10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預算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編制2002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2年財政經濟形勢和編制2002年預算的指導思想
2002年,我國國民經濟將繼續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1998年以來實行的以積極財政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巨觀調控政策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將繼續顯現,加入世貿組織和成功申辦2008年奧運會也將對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但發展中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從國內看,受自然災害影響,糧食等農產品產量減少,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國有企業改革成果尚待鞏固,社會總體需求仍未轉旺。從國際上看,受美國“9·11”事件影響,全球經濟和貿易增長進一步放慢,將對我國外貿進出口產生不利影響。初步分析,2002年我國經濟將繼續保持穩定增長,物價總水平比2001年略有上漲。
2002年財政收支矛盾將相當突出。從收入方面看,在連續幾年高速增長的基礎上,2002年財政收入增長可能有所減緩。從支出方面看,各重點支出項目都需要增加支出,其中包括:2002年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實施科教興國戰略、西部大開發戰略;繼續推進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防沙治沙工程;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支持農村稅費改革以及保證國家安全等方面。
根據對2002年財政經濟形勢的分析,編制2002年預算總的指導思想是:以江澤民總書記“七一”講話精神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必要力度;嚴格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征管,確保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繼續增加對中西部地區的投入;加大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的力度,保證重點支出的需要;大力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嚴格支出管理;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證社會穩定;積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範圍。
二、2002年財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點
(一)財政收入的增幅略高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增幅(2002年全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預期目標可暫按7%左右測算),繼續提高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
(二)推進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加大實行“免、抵、退”的力度。
(三)加快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進程。適時將“三資”企業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範圍。
(四)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承諾的義務調整關稅稅率和政策。
三、2002年財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點
(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2002年發行的建設國債要用於前幾年發行國債安排的尚未完工的基礎設施項目和西部大開發項目,一般不再上新的項目。要保證國債資金的使用效益,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擴大居民消費需求。2001年第四季度增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的翹尾部分,2002年預算要予以安排。2002年還將視情況進一步增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所需經費,除沿海經濟發達省(市)自行負擔外,其餘省、自治區、直轄市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中央統一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和津貼、補貼經費,並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持社會穩定。各級財政要努力增加社會保障支出,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財政確有困難的地區,中央財政要給予必要的補助。為進一步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逐步推進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繼續抓好遼寧全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總結經驗。
(四)2002年,中央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所占的比例繼續提高一個百分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保證教育、科學、農業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長。
(五)各級財政要安排必要的支出,保證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和防沙治沙工程實施以及糧食風險基金的足額到位。
(六)在2000年和2001年試點的基礎上,2002年要積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並加大中央財政對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力度。
(七)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要求,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供給範圍,解決財政供養人口過多、包攬過寬的問題。進一步做好定編定崗定員工作,嚴格控制行政事業經費。逐步減少對競爭性領域的直接投資。
(八)規範財政收支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進一步擴大政府採購的規模和範圍,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特別是對直接關係社會公共利益的採購項目,如中小學生課本、藥品、建築材料等必須實行集中採購。
四、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深入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
2002年在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方面要採取實質性措施。主要內容是:
(一)繼續清理整頓現行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並予以公布,將部分不體現政府行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並依法徵稅。同時加強對收費的財政審批管理和監督檢查,規範收費行為。
(二)將部分中央政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按規定收取的預算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全額上繳中央國庫,支出由中央財政根據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按部門預算管理要求核定,支出與收入徹底脫鉤。
(三)對部分中央部門,暫時保留預算外收入,實行收支脫鉤管理。其預算外收入繳入財政專戶,中央財政根據綜合預算的原則核定部門支出預算。
(四)取消現行各執收單位開設的各類預算外資金過渡性賬戶,改由財政部門開設預算外資金財政匯繳專戶,並委託代理銀行對各執收單位收取的預算外資金進行清算、匯繳,同時取消原對一些單位實行的預算外收入按一定比例留用、不上繳財政專戶的管理辦法。
各地區要按照上述預算外資金收支脫鉤、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2002年各地首先要將本地公安、法院、工商、環保、計畫生育等執法部門的預算外收費全部上繳地方國庫,同時由財政預算保證其執法必需的開支,有條件的還可以適當擴大範圍;對其他部門也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力度。
五、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的編報工作
2002年,中央預算編制要進一步改進和規範。中央各部門要編制綜合支出預算,將支出預算劃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畫。財力安排首先保障單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證行政事業單位日常工作正常運轉。基本支出預算原則上採用定員定額的管理方法核定。項目支出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畫。項目支出預算要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並結合當年財力狀況,優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項目。對財政預算安排項目的實施過程及其完成結果要進行績效考評,追蹤問效。各部門編制的預算不能留有缺口,除特殊情況外,年度執行中一般不追加預算。在2001年試編政府採購預算的基礎上,2002年所有編制項目預算的單位和社會團體都要正式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政府採購預算由財政部門在批覆部門預算時一併批覆。2002年報送全國人大審議的部門預算的範圍要進一步擴大。2002年中央預算編制的具體辦法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要提前準備,確保落實,於2001年12月10日以前將本部門預算的正式文本報送財政部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參照中央部門預算改革的做法,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科學合理地編制部門預算。2002年省級財政都要對公安、法院、工商、環保、計畫生育等部門實行部門預算,並儘可能擴大省級財政實行部門預算的範圍;地(市)級財政也要對上述部門實行部門預算並為擴大部門預算改革範圍做好準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縣級財政進行部門預算改革試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按照要求抓緊編制2002年預算,並於2001年11月底前將匯總本地區的預算(草案)簡表報財政部審核;預算(草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審核後,於2001年12月底以前報財政部。
六、對2001年預算執行的要求
2001年前9個月財政收入增長較快,但地區之間不平衡,增幅不穩定。因此,增收節支工作決不能放鬆。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依法治稅,任何地方和個人不得擅自批准緩稅免稅,或實施先征後返等變相減免稅政策,也不能收“過頭稅”;繼續強化稅收征管,嚴厲打擊各種走私偷稅、騙稅和逃稅行為。要合理控制各項支出,堵塞開支漏洞,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工資拖欠。嚴禁地方出現財政赤字
國務院
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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