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05月09日發布,自1994年05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4年05月09日
- 實施日期:1994年05月0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糧食管理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05月09日發布,自1994年05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05月09日發布,自1994年05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做好糧食購銷工...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5年04月02日。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 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
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為了加強國家對糧油市場的巨觀調控,國務院決定加快對糧食部門現行體制的改革,將糧食部門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分開,建立兩條線運行機制。《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國發〔1994〕3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七日 當前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近幾個月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15號),圍繞落實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糧食收儲企業...
關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檔案規定了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原則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該檔案一共有兩篇,分別發布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與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檔案一背景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深化軍糧供應體制改革的通知是中央軍委於1996年12月14日發布,自1996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深化軍糧供應體制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6〕5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
國務院關於加快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3年02月15日發布,自1993年02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幾年來,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邁出了很大步伐,取得了明顯成效,促進...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由國務院於1998年05月10日以國發〔1998〕15 號發布,包括七部分36條內容。檔案發布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 國發〔1998〕1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在2004.07.28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實施...
現就深化流通體制改革,進一步搞活農產品流通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進一步完善農產品放管結合的購銷政策 遵循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國家對農產品流通問題,總的要求是:隨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適當縮小指令性計畫管理,...
去年(1994年),針對糧食經營和價格放開之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務院及時制定發出了《關於深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國發〔1994〕32號)、省人民政府發出了《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黔府發〔1994〕44號),...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15號),明確了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原則:“四分開一完善”,即實行政企分開、中央與地方責任分開、儲備與經營分開、新老糧食財務帳目分開,完善糧食價格機制,更好地保護農民的生產...
為了確保糧食豐產豐收,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要切實做好當前糧食經營管理和收購、儲存工作,同時,抓住機遇,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國務院發布關於做好當前糧食收購和儲存工作的通知。檔案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994年6月10日,國家教委辦公廳發出《關於對委屬高校在校學生實行定向補貼的通知》。檔案全文 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對委屬高校在校學生實行定向補貼的通知 教財廳[1994]4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國發〔1994〕32號...
青島市糧食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1995年7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糧食市場管理,促進糧食的生產和流通,規範市場行為,保障糧食市場穩定和居民糧食供應,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及國家有...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當前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中意見的通知》(國發〔1998〕35號)精神,堅定不移地把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行下去,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確立國有糧食收儲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新機制...
2006年05月13日《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以下簡稱《意見》)正式下發。2004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精神,...
《國務院關於調整糧食購銷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1年01月12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一九八八至一九九○年度糧食包乾期即將結束。從一九九一年起,國家經濟建設...
國務院決定,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撤銷物資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授權物資部負責實施《方案》的有關工作,並將改革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國 務 院 一九八八年五月四日 關於深化物資體制改革的方案 國務院物資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一九八...
搞好綜合平衡。糧食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認真總結近幾年糧食工作的經驗,不斷推進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各級政府要全面安排部署,協調各方面關係,促進糧油穩定增產,保障有效供給,為社會的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協調的發展做出貢獻。
2002年2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02]5號)發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就深化湖南省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有關問題做出了相關通知。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改革軍糧供應體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大軍區、省軍區、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建國以來,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積極工作,保障了軍糧...
國務院關於調整糧食銷售價格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3年05月09日發布,自1996年05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了進一步理順糧食購銷價格關係,促進糧食流通體制深化改革,國務院決定,在...
供求平衡,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糧食流通新體制,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15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浙政〔1998〕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作如下通知:...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擴大糧食虧損掛帳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即將發布實施,這項改革對於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當前一些...
一、同意你省糧食價格仍繼續實行購銷同價政策,待條件成熟後,在適當時機放開糧食價格,實行議購議銷。二、你省糧食購銷國家指導價格的浮動幅度權,可由目前的上下浮動5%擴大到上下浮動10%。三、你省應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強...
2004年7月1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4〕54號印發《關於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糧食補貼方式,...
《國務院關於印發當前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發〔1998〕 35號)已翻印發給你們,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一、建立健全國有糧食收儲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新機制 (一)1998年年底以前,全省所有國有...
國務院批准了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內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儲備局等六部門提出的《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意見》;組建了以經營農產品收購資金為主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務院發出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為了加強本市糧油經營管理,促進糧油的生產和流通,保持糧油市場穩定,保障市場供應,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糧油定義)本辦法所稱的糧油,是指原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