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成文於1992年,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2〕28號,主要講述了適當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等相關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
- 成文日期:1992年05月15日
-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國發〔1992〕28號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成文於1992年,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2〕28號,主要講述了適當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等相關問題。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成文於1992年,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2〕28號,主要講述了適當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等相關問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實施《河北省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
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2年05月15日發布,自1992年05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決定,從一九九二年一月起,適當增加企業離休、退休人員的...
《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加增離退休金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在1994年成文,發布於2010年12月,其發布文號為國辦發〔1994〕62號,主要內容是講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為了保障和逐步改善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務院決定...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範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調整水平。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
(五)對所屬單位的離退休經費實施監督。 第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的預算主管部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決算的審批和離退休經費的管理,制定離退休經費財務管理辦法等。
而按照這次國務院關於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檔案(國發〔1989〕82號)規定,已經離退休的一九五七年以來從未升過級的老專家、老幹部,增加離退休費的執行時間是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比在職工作的同類人員增加工資的執行時間晚...
5、國發[1992]28號,即《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規定:從1992年3月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按本人月基本離休費的10%增加離休費。離休人員增加不足12元的,按12元發給。國發[1992]29號檔案,即...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
因此發生了該種情況,退休勞動者的遺屬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向用人單位要求養老金損失、喪葬補助和撫恤金以及退休後的醫療費損失。提前退休 工種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本市第29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2016年以來第6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檔案發布 此次調整...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及國家有關...
1992 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改變退休金實行現收現付、全部由國家包下來的做法。1993 年,國務院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1994...
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為國有企業中1994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退職的人員。其中已按省勞動廳湘勞〔1994〕280號檔案規定調整了等級工資或崗位技能工資標準之後離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在1957.11.16由國務院頒布。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了妥善地安置年老的和身體衰弱、因工殘廢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國營、公私合營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第一條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和規範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和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021年4月,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書記培訓,列入組織部門培訓計畫。建立健全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列入年度預算,國有企業列入企業預算。加大黨費對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活動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收繳黨費的下撥比例...
山東省人社廳官網6月12日發布的訊息顯示,6月上旬,該廳分別召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各市工作部署會議及省直單位工作部署會議。根據會議部署安排,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
從養老金領取結果來看,上文已經述及,大部分退休職工只領取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領取全額養老金,造成了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的巨大差異。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