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3年05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發〔1983〕88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1983年05月20日
《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3年05月20日。
《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3年05月20日。檔案全文當前,工農業生產形勢很好,市場繁榮,物價基本穩定。除部分商品供應偏緊外,大部分消費品供應充足,花色品種增加,質量有所提高...
《國務院關於整頓市場秩序加強物價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7年08月19日。檔案全文 隨著改革和開放的深入發展,今年以來我國工業生產增長迅速,夏收取得了較好的收成,市場繁榮,購銷兩旺,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值得注意的是經濟活動中違法行為顯著增加。不少無照商販和有些...
《國務院關於加強物價管理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7年01月14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8月31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7〕4號。檔案背景 當前,我國整個經濟形勢是好的,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物價是關係國民經濟全局和社會安定的重大問題,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在大好形勢下,各級人民政府和...
《國務院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嚴格控制物價上漲的決定》是由國務院在1988年10月24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8月30日,發文字號為國發〔1988〕73號。檔案背景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物價工作和穩定市場的緊急通知》發出後,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並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市場價格尚未完全穩住,一些商品的價格漲勢未減,各地...
《國務院關於發布的通知》是1982年國務院頒布的檔案。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市場物價基本穩定的方針,有計畫地逐步合理調整價格,加強物價管理,促進生產發展,擴大商品流通,安定人民生活,保證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物價管理,必須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前提下,兼顧生產者...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物價工作和穩定市場的緊急通知是國務院於1988年08月30日發布,自1988年08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八月三十日,國務院第二十次常務會議認真討論了當前的市場和物價形勢,針對一些地方出現搶購商品和大量提取儲蓄存款的問題,作出了相應的決定。現通知如下:一、經中央政治局第十次會議原則通過的價格...
國務院關於發布《加強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制止亂漲價、亂收費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87.05.08由國務院頒布。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發布《加強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制止亂漲價、亂收費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時間 1987.05.08 實施時間 1987.05.08 當前,我國經濟形勢很好,廣...
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國務院確定的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要在2010年11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國務院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 [1] 參考資料 1. 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
國務院關於各級人民委員會應即設立物價委員會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57年08月06日發布,自1957年08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全國解放以來,國家為了加強市場物價的管理,曾委託商業部統一負責管理市場物價;在對私營商業全面改造期中,為了安排私商,又會決定實行城鄉分管,由商業部和供銷合作社分別管理城鄉市場物價。這種情...
為了嚴格控制居民消費價格上漲,保持市場物價穩定,安定人民生活,特通知如下:一、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居民消費價格漲幅的控制,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1995年物價調控目標完成情況及1996年物價調控計畫目標的通報》(國發明電〔1996〕1號)的要求,確保當地1996年零售物價控制目標的實現,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要與零售...
第十二條 物價部門應當對城鄉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的價格加強管理和監督。第三章 價格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國家物價部門在價格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研究擬訂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計畫和改革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研究擬訂價格法規草案;(三)負責全國的價格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四)按照價格...
2013年1月2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近期蔬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緊急通知,日去年(2012年)入冬以來,受極寒天氣等因素影響,蔬菜價格持續走高,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惠民生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做好春節前後蔬菜等食品保供穩價工作的認識,特別是大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菜籃...
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財政部門要保證物價檢查的辦案經費;銀行要按規定協助物價檢查機構劃撥被處罰單位和個人拒繳的罰沒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物價檢查機構提出的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的要求應積極予以配合;公安部門對拒絕、阻礙物價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依照有關法規予以處罰。國務院責成國家計委會同監察、...
針對當前生豬等副食品生產下滑、供應偏緊和價格上漲的問題,近期,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豬肉等副食品生產供應保持市場穩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電〔2007〕9號),國務院還召開了全國“菜籃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出台...
關於加強繭絲市場及價格管理的緊急通知 《關於加強繭絲市場及價格管理的緊急通知》(價農字〔1990〕297號),國家物價局、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監察部1990年5月8日聯合發布。該檔案2012年12月12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宣布失效。
86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徵收燒油特別稅的補充通知 寧政發[1982]105號 (1982年7月10日發布)87 寧夏回族自治區執行《水土保持工作條例》的實施細則 寧政發[1983]46號 (1983年4月11日發布)88 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寧政發[1983]71號 (1983年6月6日發布)89 ...
建國初期,遵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物價部門管理的許可權和職責主要是:監督檢查縣境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對物價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管理上級政府賦予縣物價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非商品收費;負責縣內物價的綜合平衡工作;維護市場的物價穩定。1953年,對糧、油實行計畫價格管理。同年12月8日,縣人民政府發出通知,...
1952年 9月,中央貿易部撤銷,物價管理工作移交新組建的中央商業部,商業部設立了物價局。對外貿易部、糧食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及各有關部門涉及國內市場物價問題,要與商業部取得密切聯繫,服從商業部在物價方面的各項規定。1957年8月,國務院發出《關於各級人民委員會應即設立物價委員會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區...
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全國物價大檢查總結報告 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全國物價大檢查的通知》(國發[1994]15號),國家計委會同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以及全國總工會組成了全國物價大檢查領導小組,並從3月初開始,組織6...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的通知》是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社會資源保障部等部門《關於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國資委 印發《關於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 保障煤炭中長期契約履行的意見》的通知 [1] 發改運行[2016]250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物價局、煤炭廳(局、辦)、交通運輸廳(委),中國煤炭...
十、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務院《通知》和本文精神,結合當地情況,研究制定加強物價管理和監督檢查的具體辦法,並進行廣泛宣傳,切實貫徹落實。貫徹執行情況,各地、市和省級各部門要在六月底專題報告省政府。 [1] 參考資料 1. 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的補充通知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4-12...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場管理穩定市場物價的通知》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於1994年3月26日印發的檔案。【發布單位】802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3-26 【生效日期】1994-03-2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場管理穩定市場物價的通知 (1994年3月26日津政發〔199...
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經濟管理 資源 節約 環保 通知 抄送:黨中央各部門,各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中央軍委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5年中秋、國慶佳節將至,為維護節日市場價格秩序,最佳化節日市場價格環境,讓廣大人民民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現就加強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一、批轉市物價委員會《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堅決制止亂漲價和變相漲價的通知〉的情況報告》(津政發〔1980〕42號)二、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物價、整頓議價的通知》的通知(津政發〔1980〕114號)三、批轉市物價委員會《關於壓縮議價商品品種範圍的報告》(津政發〔1980〕121...
管理局關於變更全民所有制企業隸屬關係 的審批辦法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財政部發布 關於加強現有工業交通企業挖潛、革新 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 補充規定 國務院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 關於制止盲目建設、重複建設的幾項規定 關於更新改造措施與基本建設劃分...
《國務院關於加強有色金屬管理的決定》是國務院發表的相關檔案。法規頒布 國務院行政法規庫 國發(1989)30號 1989-3-23/\[mod_reference_3356808\]/ 法規檔案失效 法規內容 國務院關於加強有色金屬管理的決定 有色金屬是重要的生產資料。為了促進有色金屬生產,整治流通領域中的混亂現象,限制不合理的消費,控制出口,...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 1994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9 號發布 法規性檔案 衛生部關於允許個體開業行醫問題的請示報告 1980年8月24日國務院批准 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和物價管理的通知(節錄)1983年5月20日 國務院批轉衛生部關於衛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問題的報 告的通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物價部門應根據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會同有關部門核定收費標準。2.《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外資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基金的稽查制度,並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