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6年04月26日發布,自1996年04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6年04月26日
  • 實施日期:1996年04月2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老少婦幼殘保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使我國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相適應,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了《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1996年--2000年)》。國務院同意這個綱要,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在總結“八五”計畫綱要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在本世紀內基本消除貧困現象、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的要求和我國殘疾人事業的實際,明確了“九五”期間的總目標和指導原則,規定了具體任務,提出了主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地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措施,認真完成該綱要規定的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
(1996年--2000年)
本世紀最後5年,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為使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與國家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第二步戰略目標相適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精神,特制定實施《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1996年--2000年)》。
一、“八五”計畫綱要執行情況
《中國殘疾人事業“八五”計畫綱要(1991年--1995年)》實施5年來,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關心下,經各方面共同努力,超額完成了各項任務指標,殘疾人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
(一)為殘疾人事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各項業務全面拓展,確立了殘疾人事業的基本格局;政府建立殘疾人工作協調機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殘疾人聯合會集“代表·服務·管理”三種職能於一體,形成了新型的事業管理體制;初步形成法律體系,奠定了殘疾人事業的法律基礎;黨和國家把殘疾人事業提到人權保障、人類解放的高度,為認識和解決殘疾人問題提供了理論指南;多種形式的助殘活動改善了社會環境;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增強了殘疾人的參與意識和奮鬥精神。
(二)給殘疾人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殘疾人自身素質提高,參與機會增多,參與範圍擴大,生活狀況改善。
康復107萬白內障患者重見光明、3.9萬低視力殘疾者提高了視力、近6萬聾兒開口說話、36萬兒麻後遺症患者經矯治手術改善了功能、10萬智殘兒童增強了認知和自理能力、45萬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綜合防治,共使208萬人不同程度地康復;為殘疾人提供70多萬件特殊用品和輔助用具,給4290萬新婚育齡婦女、孕婦、嬰幼兒服用了碘油丸,使更多的人受益。
教育特教學校增加559所、達到1379所,特教班增加3859個、達到6148個,大量殘疾兒童少年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視力、聽力言語、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均由20%提高到近60%;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達到445個,多渠道開辦中短期培訓班,使105萬殘疾人得到職業培訓;報考大中專院校達到國家規定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錄取率由不足50%提高到92%;改革了現行盲文,統一規範了中國手語。
就業初步建立了殘疾人就業服務網路,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邁出了開拓性的一步,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了具體比例,141個市、533個縣全面實施;國家延續對福利企業的優惠政策,穩定了93萬殘疾人在其中就業;近百萬殘疾人個體從業;為農村殘疾人生產勞動提供了綜合服務。殘疾人就業率由60%提高到70%。
扶貧國家設立康復扶貧專項貸款,在505個縣用於扶助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這一新舉措使200萬殘疾人脫貧;一些地區開始設立專項補助款,保障特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文化生活殘疾人文化生活日趨活躍;舉辦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殘疾人藝術團成功地出訪十幾個國家和地區,展示了才華和能力,受到普遍讚揚;數十萬殘疾人參加了各種類型的運動會,殘疾人運動員在奧運會和“遠南”運動會上頑強拼搏,為祖國贏得了榮譽。
法制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下簡稱殘疾人保障法)納入全民“二五”普法規劃,得到廣泛宣傳,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意識增強;國務院發布了《殘疾人教育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70%的縣制定了扶助殘疾人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3年檢查地方執行殘疾人保障法的情況;法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主動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
社會環境公共傳播媒介積極反映殘疾人生活,報導殘疾人事業;廣播、電視普遍開辦殘疾人專題節目,配製手語、字幕;“遠南”運動會的成功舉辦和殘疾人運動員的100多場報告,在全社會激起強烈反響,增進了理解,喚起了愛心,形成了強勁的“遠南衝擊波”;“熱愛祖國、自強不息”巡迴報告演出團在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告演出上百場,高度的愛國主義熱忱和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在億萬人心中產生強烈共鳴;中國殘聯和有關部門組織幹部深入基層,走遍全國1975個縣(市),殘疾人事業更加深入人心;通過開展“全國助殘日”、“建家做友”、“紅領巾助殘”、“青年志願者行動”等活動,扶殘助殘蔚然成風;部分大中城市主要道路和重要公共建築實施無障礙設計規範,為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了方便;國家表彰助殘先進和自強模範,殘疾人更加自強不息,社會更加理解、關心殘疾人。
二、“九五”計畫綱要的總目標和指導原則
“九五”期間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必須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國家在本世紀內基本消除貧困現象、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的要求,縮小殘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與精神環境。
總目標:
--殘疾人溫飽問題基本解決;
--殘疾人普遍開展康復訓練,同時通過實施一批重點工程,使300萬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
--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80%左右,可以就業的殘疾人基本得到職業培訓;
--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0%左右;
--殘疾人廣泛參與社會生活;
--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條件改善、能力增強;
--系統開展殘疾預防,努力減少殘疾發生。
指導原則:
--實行“講求實效、打好基礎”的發展方針。優先解決殘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滿足的基本需求,重點實施受益面廣、見效快、效益好的項目。同時,完善殘疾人事業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穩定增強服務能力。
--堅持“抓住重點、帶動全盤、分類指導”的工作方法。殘疾人事業領域寬廣、內容眾多,在各項業務中必須抓住能帶動全局、整體效益好的重點。“九五”期間,康復以適應面廣、簡便易行、經濟適用的社區、家庭訓練為重點;就業以分散按比例安排為重點;教育以提高基礎文化水平和就業能力的義務教育、職業培訓為重點;社會保障以解困和扶貧為重點;環境條件以增進理解、友愛互助為重點;法制建設以執法和法律服務為重點。同時,針對不同情況和區域特點,實行分類指導,加強老、少、邊、窮地區的殘疾人工作。
--確立“融於一體、適應特性”的業務格局。將殘疾人事業各項業務分別納入國家相關事業領域,統籌安排,兼顧特性,同步實施;殘疾人教育儘可能納入普通教育體系,殘疾人就業儘可能分散到普通單位,殘疾人康復儘可能在自然的社區和家庭環境中進行,殘疾人文化活動儘可能融於公共文化生活之中,同時針對殘疾人特點和需求,輔以專門設施和特殊手段。
--建立“各司其職、協調運作”的工作機制。殘疾人事業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事業,要發揮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機構的綜合協調作用,有關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各盡其責、密切配合、整體運行。
--採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殘疾人的特殊性、需求的多樣性、參與社會生活的全面性,決定了殘疾人事業具有很強的社會性。必須調動全社會的力量,鼓勵和吸引社會各界廣泛支持、參與。
--切實加強基層工作。殘疾人生活在基層,殘疾人事業的基礎是基層,各項任務的落實靠基層。必須全面加強基層建設,充實力量,完善工作手段。
--發揮殘疾人組織的使用。密切聯繫殘疾人,反映呼聲,維護權益,發揮效能,為殘疾人服務。
--調動殘疾人自身潛能。重視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發展中的作用,喚起殘疾人的參與意識,激勵自強精神,發揮殘疾人的主觀能動性。
三、“九五”計畫綱要的任務指標和主要措施
(一)康復
任務指標:
--完善社會化的康復服務體系,以社區和家庭為重點,廣泛開展康復訓練,使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
--實施一批重點工程,使300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其中:白內障復明手術120萬例、肢體殘疾矯治手術5萬例、裝配假肢和矯形器30萬例、低視力殘疾者配用助視器4萬名、聾兒聽力語言訓練6萬名、智力殘疾兒童系統訓練6萬名、肢體殘疾者系統訓練10萬名、120萬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綜合防治。
--開發供應100種、240萬件殘疾人急需、簡便、適用的特殊用品和輔助用具,以利於殘疾人生活自理、行動輔助、信息傳送、功能訓練、教學認知、生產勞動、休閒娛樂等,幫助殘疾人補償功能、增強能力。
主要措施:
1.完善以殘疾人家庭為基礎、社區康復站為骨幹、康復綜合服務機構為指導的康復訓練服務網路;建立基層康復訓練員、家庭指導員隊伍;編寫各類康復訓練大綱、評估標準、訓練手冊,製作簡便、經濟的訓練器具;篩查康復對象,摸清康復需求,擬定訓練方案,安排場所,傳授方法,進行巡迴指導;幫助殘疾人樹立健康的心理,增強自我康復意識,發揮殘疾人的能動性和家庭的作用,因地制宜、因陋就簡、實用有效地開訓練。
2.各地白內障復明中心和醫院眼科對適合做手術的白內障患者施行復明手術,在所有市的城區做到有一例做一例;衛生部門和殘聯重點組織好縣以下和廣大農村的白內障手術復明工作。統一組織開發、生產、供應助視器,在所有市和有條件的縣,以兒童少年中的低視力者為重點配用助視器並指導其進行視功能訓練。
3、充實、完善聾兒聽力語言訓練體系;多層次培養技術人員,建立穩定的師資隊伍;組織開發、生產、供應經濟實用的助聽、語訓器具與測試設備;加強對家長的培訓、函授和指導,廣泛開展家庭訓練;在城市普遍進行新生兒聽力檢測,逐步推廣早期干預。
4.肢體殘疾康復工作,應注重矯治手術、假肢和矯形器裝配、功能訓練三者之間的有機結合和系統服務。實施矯形手術的醫療機構在進行手術時,應考慮假肢或矯形器的裝配以及功能訓練,避免二次損傷,做好轉介服務和指導;從事假肢、矯形器裝配的機構和人員要掌握必要的醫學工程知識,開發供應急需、面廣、經濟、實用的器具並提供裝配、使用和維修服務。
5.市和有條件的縣建立智殘兒童康復站,特殊教育學校和兒童福利院開設智殘兒童學前班,普通幼教機構根據生源情況設定智殘兒童班並與家庭相結合,對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生活自理和認知能力訓練。
6.在有2億人口、200余萬精神病患者的200個市、縣,開展社會化、開放式、綜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建立社會化的精神病防治工作體系,防治康復機構、基層社區組織、單位與家庭看護組、家庭病床之間分工協作和有機配合;採取開放式管理和藥物治療、心理疏導、工療、娛療等綜合康復措施,使精神病患者安定情緒、緩解症狀、解除關鎖、參加勞動、正常生活,達到顯好率60%以上、肇事率0.5%以下、社會參與率50%以上。
7.建立、完善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網路,嚴格質量管理,提供系統服務,本著“急需先行、經濟實用、水平適宜、受益面廣”的原則,開發生產標準化、系列化的產品並優惠提供給殘疾人。
(二)教育
任務指標:
--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與當地其他兒童少年同等水平,視力、聽力言語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分別達到80%左右;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有較大發展。
--可以就業的殘疾人基本得到職業教育或培訓。
--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能夠進入普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習;試辦高級中等和高等特殊教育。
--推廣“漢語雙拼盲文”:基本普及“中國手語”。
主要措施:
由普通教育機構對殘疾人實施教育,既經濟又利於融合,各級各類普通教育機構必須執行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
對殘疾人特殊教育採取以下主要措施:
1.地方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納入當地普及義務教育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
--各地制定或修訂本地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計畫時,要制定措施有力、易於操作、分解到縣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九五”實施方案。
--統計義務教育對象必須包括殘疾兒童少年並將視力、聽力言語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專項列出。
--地方各級政府進行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時,必須考核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指標,未達標的不得宣布實現普及九年義務教育;1996年前已驗收、但未達標的縣,要限期補課、進行複查。
--普遍推行隨班就讀,鄉(鎮)設特教班,30萬以上人口、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設立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基本形成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格局。
--推行盲和低視力生、聾和重聽生、輕度中度弱智生的分類教學。
2.以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為主、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為輔,城市與就業相結合、農村與生產和扶貧相結合,大力開展職業培訓,積極發展初、中等職業教育,適當發展高等職業教育。
--各級殘疾人就業機構要切實做好本地區殘疾人職業培訓的調查摸底、規劃安排、組織協調、轉介服務、設點開班和統計匯總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培訓。
--各種普通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都要積極招收殘疾人並針對需要單獨開班。
--加強特殊教育學校的職業教育,開設職業國中、職業高中、中專並將其納入職業教育體系,落實經費,積極扶持。
--完善已有的30所殘疾人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各地創造條件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
--農村依託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各種技術培訓活動,隨班或單獨設班,指導殘疾人掌握實用技術和生產技能。
--創辦天津聾人工學院,改善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的辦學條件,擴大招生規模。
3.普通幼兒教育機構和普通國小附設的學前班積極招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並根據需要開設殘疾兒童班;特教學校、兒童福利院開設學前班,與家庭相結合,開展殘疾兒童的早期教育、早期康復。
4.在殘疾人中開展掃盲,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
5.編寫“雙拼盲文”識字課本,改印教材、讀物,抓好分級培訓。
(三)就業
任務指標:
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網路,全面實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穩定福利企業,扶助殘疾人個體開業、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使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0%左右。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健全省、市、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同級殘聯所屬事業單位,在勞動部門指導下,綜合管理本地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工作,掌握殘疾人勞動力資源狀況和用人單位需求;開展職業培訓;組織按比例就業,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扶助個體、集體從業;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
2.全面實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各地依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制定本地區按比例就業具體規定,採取切實措施普遍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解釋、動員工作,使社會理解、支持,各單位主動安排殘疾人就業。
--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做好殘疾人定向職業培訓,建立試用制度,推薦適合的勞動者。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要按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暫時達不到比例的,要採取措施儘快達到規定比例。
--嚴格執行財政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確保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項用於殘疾人就業工作。
3.加強福利企業管理,清理假冒福利企業;堅持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宗旨和方向,改善殘疾職工工作條件和生活狀況;執行、完善優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業穩定、健康發展。
4.鼓勵殘疾人開辦集體、私營企業及從事個體經營,在選擇項目、核發執照、落實場地、籌集資金等方面給予照顧和扶持。
5.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與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機結合,為農村殘疾人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綜合配套服務,在技術培訓、生產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和幫助。
(四)減縮貧困
目前全國尚有1800萬殘疾人未解決溫飽,其中有1500萬人有勞動能力但未能勞動就業,另300萬人(城鎮30、農村270萬)由於重度殘疾處於特困狀態。
任務指標:
--開展殘疾人專項扶貧,扶持殘疾人勞動就業,基本解決1500萬貧困殘疾人溫飽問題。
--採取專項補助辦法,保障300萬特困殘疾人基本生活。
主要措施:
1.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在本世紀內基本解決貧困人口溫飽的總體要求,將扶持殘疾人脫貧和保障特困殘疾人基本需求列入工作議程,加強領導,落實經費,針對殘疾人特點採取切實措施減縮貧困。
2.建立康復扶貧貸款,專項開展殘疾人扶貧。
--貸款的設立:“八五”期間國家已設立的康復扶貧貼息貸款繼續留用,“九五”期間進一步擴大貸款規模。
--貸款的投放:國家康復扶貧專項貸款的分配方案,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會同中國殘聯、國務院扶貧辦制定,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
--貸款的使用:康復扶貧貸款主要用於扶持覆蓋面廣、投資少、周期短、見效快、直接解決或帶動殘疾人脫貧的項目。貸款項目由省農業發展銀行會同省殘聯在地、縣級殘聯申報的康復扶貧貸款項目計畫中擇優確定。
--貸款的匹配:使用國家康復扶貧貸款的地區,要安排相應資金配套使用。
--貸款的管理:國家康復扶貧專項貸款,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各省農業發展銀行依據《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3.城鎮實行專項補助,農村實行統籌扶助。
--已經實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要將特困殘疾人生活保障納入其中:暫未實行的地方,當地政府應視情況按月給特困殘疾人一定補助。
--農村以“集體經濟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籌集資金和實物,定期發給特困殘疾人。
4.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單位和個人廣泛開展“幫、包、帶、扶”活動,使殘疾人得到幫助。
(五)盲人按摩
按摩是中華民族特有的醫療、保健方法。盲人觸覺靈敏、注意力集中,適宜從事按摩。我國現有1萬多名盲人從事醫療按摩,占全國醫療按摩人員的一半左右。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摩尤其是保健按摩的社會需求迅速增加,為盲人服務於社會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
任務目標:
--培訓盲人保健按摩人員1.8萬名,培養盲人醫療按摩人員2000名,使盲人按摩人員達到3萬名。
--建立按摩指導服務網路,實施行業管理,多渠道、多層次地為盲人按摩人員提供從業崗位,形成規範的、具有特色的按摩醫療保健業。
主要措施:
1.實行規範化行業管理。制定盲人按摩機構管理辦法,有關保健按摩人員及醫療按摩人員職業資格問題和專業技術職務責任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實施辦法;建立、完善盲人按摩行業管理服務網路;中國盲人按摩中心和地方盲人按摩指導機構,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按摩進行行業指導和服務。
2.中短期培訓和學歷教育相結合,以實用性保健按摩為重點,多渠道、分層次地做好培訓和培養工作。統一編寫按摩教學大綱、教材、培訓講義和保健按摩手冊;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盲人按摩專業和盲人按摩中等專業學校的作用,培養按摩師資和醫療按摩骨幹人員;依託盲校、按摩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大力培訓保健按摩人員。
3.鼓勵各地建立盲人按摩院所,扶持盲人按摩人員集體開業、個體從業,相關服務行業和單位、醫療機構的按摩科室在同等技術水平條件下要優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員就業。
(六)文化生活
任務目標:
--公共文化機構要努力滿足殘疾人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場所應普遍對殘疾人開放並提供特別服務,公共文化活動要廣泛吸收殘疾人參與。同時,為適應殘疾人特點和特殊需要,要開闢專門活動場所,舉辦專項文化娛樂活動,出版特殊文化產品,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
--貫徹國家《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奧運爭光計畫》,組織殘疾人普遍開展體育健身活動並使4 ̄6個競技體育項目居於國際領先水平。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機構主動為殘疾人服務。
--大、中城市圖書館要提供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借閱,文化館要提供特殊藝術輔導,各類文化場所都要為殘疾人提供特別輔助和優惠。
--逐步增加配有字幕的影視作品。
--增加適合盲人、聾人、弱智人的讀物。
--各類文化娛樂活動和比賽要積極吸收殘疾人參加。
2.開闢專門活動場所。在省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內設立殘疾人活動中心,有條件的地方及殘疾人集中的單位因地制宜開闢殘疾人活動站,基層殘疾人組織可借用場所定期舉辦活動。
3.活躍民眾性文化活動。開展民眾性攝影、集郵、書畫、棋類比賽等,普及自娛性社區文藝活動,活躍特教學校校園文化,培養特殊藝術人才,舉辦第四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發展業餘建制、專業管理的殘疾人藝術團(隊),愉悅身心,展示才華,增進理解和交流。
4、普及民眾體育,提高競技水平。
--完善地方各級、各類殘疾人體育組織,加強管理,分類指導。
--基層殘疾人組織和家庭應鼓勵和幫助殘疾人掌握方便、適用的健身方法,積極參與社區體育活動,經常參加體育鍛鍊。
--切實抓好特教學校的體育活動(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體能測試。
--各體育場(館)應優惠或免費向殘疾人開放。
--建立業餘建制、相對穩定、適時更新的骨幹運動員隊伍,業務訓練與強化集訓相結合,集中力量、發揮優勢、抓好重點項目,提高競技水平。辦好第四、第五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在第七屆遠南運動會和第十、第十一屆殘疾人奧運會上爭取優異成績。
(七)社會環境
任務目標:
弘揚愛國主義和人道主義,倡導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創造文明進步的社會環境。
主要措施:
1.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單位要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反映殘疾人生活,宣傳殘疾人事業,培育良好的輿論環境。
2.中等以上城市電視台普遍開辦配有手語的專欄節目,縣級以上廣播電台普遍開播殘疾人專題節目。
3.深入開展“全國助殘日”活動,突出主題、形成規模,使之既深入人心、又給殘疾人以切實幫助;繼續組織好“紅領巾助殘”活動、“青年志願者助殘行動”,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活動;表彰助殘先進集體和個人。
4.充分發揮各級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的作用;評選“奮發文明進步獎”和“中國殘疾人事業好新聞獎”。
5.將執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納入基本建設審批內容,制定相應規定;廣泛宣傳、逐步推廣無障礙設施。
(八)法制建設
任務目標:
--形成比較完備的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體系。
--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加大執法力度。
--依託城鄉法律服務網路,以委託或指定的律師事務所為骨幹,為殘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主要措施:
1.制定《殘疾人就業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勞動就業條例》的地方實施辦法;各市、縣、鄉(鎮)普遍制定扶助殘疾人的規定;智力殘疾高發區依據《母嬰保健法》普遍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相關法規、政策時要與殘疾人保障法相銜接,注意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2.在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1996年--2000年)中,繼續加強殘疾人保障法的宣傳教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殘疾人保障法,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各單位各全體公民要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依法辦事;殘疾人要自覺遵紀守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人大進行殘疾人保障法的執法檢查。
3.城鄉法律服務機構要積極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並給予特別輔助;各市、縣要指定或委託一處律師事務所,集中為殘疾人服務。法律援助機構要將殘疾人列為重點援助對象。表彰對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法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4.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組織,增進法律工作者對殘疾人的了解和幫助。
(九)殘疾人組織建設
任務目標:
--加強各級殘疾人聯合會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責。
--團結、激勵殘疾人奮發進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為祖國建設貢獻力量。
主要措施:
1.按照“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工作與殘聯建設”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機構改革方案》的精神,做好地方殘聯的機構改革工作,明確性質、職能,調整管理關係和規格,健全運行機制,充分發揮活力與效能。
2.各級殘聯要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意見、了解需求,當好殘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廣泛開展“建家做友”活動;發揮評議委員會的監督諮詢作用和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代表作用;大力培養殘疾人從事殘疾人工作,選拔優秀殘疾人進入殘聯領導崗位,逐步增加殘疾人在殘聯工作人員和領導班子中的比重。
3.加強殘聯工作人員的培養教育和機關的勤政、廉政建設,在實踐中造就一支熱愛殘疾人事業、恪守“人道、廉潔”職業道德、掌握社會化工作方法、具有“團結、實幹、開拓、高效”工作作風、具備一專多能才幹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表彰優秀殘疾人工作者。
4.準確掌握殘疾人狀況,統一核發《殘疾人證》。
5.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加服務能力。省和計畫單列市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計,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效益。市、縣因地制宜地建設適應殘疾人康復訓練、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文化活動需要的服務設施。
6.廣泛開展“自強”活動,表彰“自強模範”。引導和帶領廣大殘疾人樹立樂觀進取的人生態度,熱愛生活,熱愛祖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
(十)殘疾預防
我國每年新增殘疾人逾百萬且呈上升趨勢,主要是由遺傳、疾病、中毒、意外傷害和有害環境所致。加強預防,有利於減少殘疾、控制疾病、增進健康,是提高我國人口素質的一項緊迫而艱巨的戰略任務。
殘疾預防是多領域、跨部門的社會工程,必須綜合研究、總體規劃、分工協作、系統實施。
任務目標:
1.健全由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的各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預防工作體系,逐步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監控有效的預防機制。
2.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根據工作基礎和條件,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到2000年基本實現:
--控制遺傳因素致殘,加強孕產期保健,使先天性殘疾發生率降低1/3。
--計畫免疫覆蓋率達90%,消滅脊髓灰質炎,明顯降低營養不良性疾病和腦血管疾病致殘。
--加強耳毒藥物管理,使藥物致聾發生率降低1/3。
--控制環境缺碘危害,消除碘缺乏病及碘缺乏致殘;大幅度減少區域性氟中毒致殘和大骨節病發生率。
--減少工傷、交通事故等意外傷害致殘。
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體系,加強綜合協調。
各有關部門和團體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充分發揮現有工作渠道、機構網路、專業力量的作用,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將會同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做好綜合協調工作。
2.摸清情況,制定工作綱要。
組織力量調查研究,制定《全國殘疾預防工作綱要》,確定工作原則、任務目標和主要措施,落實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
3.完善法規,認真執法。
優生優育、母嬰保健、醫療衛生、藥品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已有的和正在制定的相關法規,要適時充實預防疾病的內容;對與預防殘疾關係密切的重要法律法規,建議制定實施細則和地方實施辦法,保證切實執行。
4.普及預防知識,增強預防意識。
組織編制通俗易懂的預防科普讀物、宣傳畫、音像製品等,廣播、電視、報刊開設專欄和專題,廣泛宣傳,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特別注意做好新婚夫婦、孕產期婦女、有害環境地區居民、交通和礦山行業職工、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
5.認真實施重點預防工程。
--減少遺傳性殘疾和先天性缺陷。認真執行《婚姻法》、《母嬰保健法》,禁止近親結婚,進行婚前衛生指導、諮詢和醫學檢查,做好孕產期保健和新生兒缺陷篩查。
--控制傳染病、嚴重營養不良及腦血管疾病致殘。加強計畫免疫,大量減少破傷風、麻疹、流腦、結核、白喉、B肝等傳染病,消滅脊髓灰質炎;加強腦血管疾病的預防、監測和治療,開展偏癱患者的早期康復訓練。
--降低藥物致聾發生率。加強對耳毒藥物的審批和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完善控制藥物不良反應的措施和不良反映的報告制度。
--減少缺碘和氟中毒致殘發生率。全國所有食用鹽加碘;缺碘地區新婚育齡婦女、孕婦、兒童補用碘油丸,補碘率達95%以上;氟中毒地區,普遍進行改水、改灶降氟,使70%村屯飲水達到規定標準,使35%村屯的燃煤灶符合要求。
--嚴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控制、減少意外事故致殘。
對以上重點預防殘疾工程,有關部門要逐一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此外,“九五”期間,要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的指標體系,加強信息、統計和科技工作;探索殘疾人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制度和社會救濟辦法。要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對外宣傳,展示我國人權保障的成就。借鑑國外先進經驗,引進資金和技術。
為保證本綱要的實施,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有關部門要籌集資金、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各地要依據本綱要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及其實施方案,並且要提供條件予以保證。
殘疾人事業是文明、進步、高尚的事業,是我國人權保障的重要內容。發展殘疾人事業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要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完成本綱要規定的任務。
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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