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

商鞅之死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華夏族,戰國時期衛國(今河南省濮陽市)人,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姬姓,衛氏,名衛鞅。因衛鞅本為衛國公族之後,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尤其是軍功爵制度,造成秦國貴族多怨。商鞅亡大秦興,受到貴族誣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死後進行車裂。其在秦執政十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並使秦國長期凌駕於六國之上,但最後還是死於自己的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鞅之死
  • 外文名:Shang Yang's death
  • 發生時間:公元前 338年
  • 發生地點:鄭國黽池(今河南澠池)
  • 主要人物:秦惠王、商鞅
生平,少好刑名,投名秦國,商鞅變法,受封商君,作法自斃,評價,

生平

少好刑名

商鞅的身世及在魏國不被重用的情況。公叔痤作為了魏國的利益,主張不重用商鞅就殺掉他,不能讓他到其他諸侯國去,以免將來危害魏國。商鞅沉著冷靜,認識到魏惠王目光短淺,既然不聽公叔痤重用商鞅的建議,也不會聽公叔痤殺商鞅的話,沒有離開魏國。

投名秦國

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當時黃河和餚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10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在國內頒布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
商鞅聽說秦孝公四下招賢,欲收復秦之失地,於是便攜帶著李悝的《法經》來到秦國,求見秦孝公,向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種君主之策。孝公第一次見商鞅,認為商鞅高談闊論、泛泛而語、不著邊際,聽了一會兒就睡覺了。後來一連三次皆如此。商鞅沒有氣餒,最後以“伯術”為題展開話題,正中孝公下懷,兩人交談三天三夜,孝公尤不過癮。孝公大喜,前359年封商鞅為左庶長。於是,商鞅醞釀實施變法。
秦孝公打算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商鞅勸秦孝公說:“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搞出名堂,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況且超出常人的行為,本來就會被世俗非議;有獨到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後都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先就能預見將要發生的事情。”
商鞅還說:“治理國家沒有一成不變的辦法,有利於國家發展就能不仿效過去的法度。商湯周武王不沿襲過去的法度能夠得天下,夏朝、商朝因遵循舊制而滅亡。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議,而沿襲舊禮的人不值得讚揚。”秦孝公十分贊同商鞅的觀點。
徙木立信
變法之初,商鞅想測試一下民眾對變法的態度,更為了取信於民,以便新法能順利地貫徹、實施下去。於是,商鞅派人把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放在鬧市中,下令說:
“誰能把木頭搬到北門去,就獎賞十金。”老百姓紛紛來看,但都抱懷疑的態度,無人去搬。商鞅把賞金加到五十金,大家更加猜疑:秦國可是從來沒有出這么重的獎賞的。有一人不信邪,心想雖然沒有這么多的獎金,但總有一些吧。他扛起木頭,搬到北門,跟隨的觀眾很多。商鞅如數地兌現了獎金,大家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
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徙木立信”。
第二天,商鞅頒布新法,並使新法順利地實施了下去。

商鞅變法

秦孝公三年(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秦孝公九年(周顯公十九年、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變法。第一次實施變法,一是頒布法津,制定連坐法;二是獎勵軍功,鼓勵秦人作戰勇猛;三是重農抑末,發展農業生產,鞏固和發展封建生產關係;四是建立郡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加強中央集權
第二次變法,一是廢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二是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併起來,組織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三是遷都鹹陽,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前350年,秦孝公根據商鞅的建議在鹹陽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渭南富平縣東南)遷至鹹陽。
大規模的改革必然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這樣過了10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受封商君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
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秦孝公繼位後,更是將收復河西失地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之一。前354年,趙國進攻魏國的盟國衛國,奪取了漆及富丘兩地(均在今河南長垣縣),此舉招致了魏國的干涉,魏國派兵包圍趙國首都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秦孝公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偷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里(今陝西省澄城縣南),大敗魏軍,殲滅守軍7000人並占領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此戰為秦孝公時期收復河西失地的序幕。經過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而商鞅作為收復河西的主將,在戰爭中顯示了他的軍事及外交才能。
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占領固陽(即定陽,今陝西省延安市東)。
前340年,商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商鞅在魏國時的朋友,商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顧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商鞅在會談後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作法自斃

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尤其是軍功爵制度,造成秦國貴族多怨。秦國公族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
公元前339年的一天,趙良去見商鞅,商鞅對他說:“當初秦國的習俗和戎狄一樣,父子不分開,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變了秦國的教化,使他們男女有別,分居而住。我徵調士卒大造宮廷城闕,把秦國營建得像魯國、衛國一樣。您看我治理秦國,與五大夫百里奚比,誰更有才幹?”趙良說:“五大夫出任秦相,勞累不坐車,酷暑炎熱不打傘,走遍國中,不用隨從的車輛,不帶武裝防衛,他的功名永載史冊,他的德行施教於後代……您又在封地南面稱君,天天用新法來逼迫秦國的貴族子弟。公子虔閉門不出已經8年了,您又殺死祝歡,用黥刑處罰公孫賈。這幾件事,都不是得人心的。您一出門,後邊跟著數以十計的戰車,車上都是頂盔貫甲、身強力壯、持矛操戟的貼身警衛,離開這些警衛,您肯定不敢自己出門。您的處境就好比早晨的露水,面臨很快消亡的危險。您還打算要延長自己的壽命嗎?那為什麼不把封地交還給秦國,到偏僻荒遠的地方澆園自耕;勸秦王重用那些隱居山林的賢才,贍養老人,撫育孤兒,使父兄相互敬重;依功序爵,尊崇有德之士,這樣才可以稍保平安。您還要貪圖封地的富有,以獨攬秦國的國政為寵幸,聚集百姓的怨恨,秦王一旦捨棄賓客而不能當朝,秦國想要拘捕您的人還能少嗎?您喪身的日子就會像抬起腳來那樣迅速地到來。”但商鞅沒有聽從趙良的勸告,仍然堅持自己的做法。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傳位於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嬴駟即位,即秦惠王。這時,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王說:“大臣功高蓋主就會危害國家社稷,對身邊的人過於親近就會惹來殺身之禍。現如今秦國的男女老幼只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況且君上您與商鞅有仇,願君上早下決斷。”
正在這時,公子虔等人藉機告發商鞅謀反,秦惠文君於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任何憑證,便告訴他說“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規定,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連坐”治罪的。商鞅感嘆“制定的新法竟然遺害到了這種地步”,這就是成語“作法自斃”的來歷。
商鞅想逃到魏國去避難,但魏國因他曾經背信攻破魏帥,並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無奈,商鞅便潛回到他的封地商邑,立即組織邑兵北出擊鄭國(今陝西省華縣)。秦國遂發兵討之,商鞅兵敗,被殺於鄭國黽池(今河南澠池)。其屍身被帶回鹹陽,秦惠王又下令處以“車裂之刑”,商鞅的家族人員也被殺害。商鞅雖死,他所推行的新法並沒有被廢除,而是一直影響著秦國乃至以後的秦朝。

評價

由於獨尊儒術和嚴刑峻法的緣故,歷史上對於使用暴力手段進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評價並不是很好,以至於千百年後的人們公認秦國為虎狼之國。
司馬遷在《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中對商鞅評價不高,他認為商鞅用膚淺的帝王之術取悅秦孝公、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走門路這些不光彩手段獲得重用後,在秦國國內採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進行快速改革、處罰公子虔、欺騙公子卬、不聽趙良的勸告,這些足以證明他是個刻薄少恩的人。班固認為商鞅變法造成百姓貧富懸殊加劇以及諸侯國之間相互兼併,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安定。他還批評商鞅鼓勵發動戰爭,致使橫屍遍野、生靈塗炭。
商鞅嚴格執法、濫用酷刑的行為招致普遍的怨恨,西漢的儒生也認為商鞅的嚴酷刑法是造成秦朝快速滅亡的重要原因,《舊唐書》甚至將商鞅評價為酷吏
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國方略。而《資治通鑑》中說:“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雖說商鞅刻薄,所謂“亂世用重典”本也無可厚非,反而說明商鞅之誠信品質。
在現代,儘管有少數不同聲音,但大多數人承認商鞅是一個敢於觸動舊勢力、敢於改革的英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