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樂器,是中國古代商周時期的樂器。主要是用陶土、玉石、青銅、竹木和皮革等原料製作各種樂器。與禮器一樣,樂器在當時的社會生活(尤其是奴隸主貴族的生活)中也處於很重要的地位。
這一時期發現的各種樂器,對考察商周時期的社會生活和中國音樂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周樂器
- 朝代:商周
- 時間:公元前2070——前1600年
簡介,各類樂器,
簡介
商周時代用陶土、玉石、青銅、竹木和皮革等原料製作各種樂器。與禮器一樣,樂器在當時的社會生活(尤其是奴隸主貴族的生活)中也處於很重要的地位。 這一時期發現的各種樂器,對考察商周時期的社會生活和中國音樂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樂器的類別與出土 據文獻記載,根據所用材料的不同,樂器又有八音之稱,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種。商周時代的樂器,已知有玉、石製作的磬,陶土燒制的塤,青銅鑄造的鐘,木製的配有絲弦的琴、瑟和木框皮面的鼓,竹製的篪、笙、排簫等。這些樂器中,吹奏用的有塤、篪、笙和排簫,彈奏用的有琴、瑟,打擊樂器則有鐘、磬、鼓等。其中,除了塤在遺址中常有出土外,其餘幾乎都出自墓葬(主要是貴族墓葬),而琴、瑟、篪、排簫、笙等,目前僅在東周時期的墓葬中才能見到。
鼓出現的時間也很早。早期可能有用陶土燒制的,稱為土鼓。木質皮面的鼓大多不易保存,所見多是朽痕。湖北崇陽出土1件商代銅鼓,應是仿照木鼓鑄成,可知商代所用木鼓的形制。從東周墓葬出土情況可知,鼓的下部一般都有木質或青銅的鼓座,無鼓座的安有木把,有的則是懸鼓。
磬的出現可能在商代以前。夏縣東下馮遺址出土的早期石磬倨勾部有孔,可供懸掛,外形與後來流行的石磬一致,但表面留有打制痕跡,未經磨平。經過測音,知音高為□。商周時期的石磬,有的磬面雕刻有精緻的裝飾花紋,如安陽武官村大墓出土的一件石磬,兩面都雕琢有精美的虎紋。不過,雕琢花紋可能會影響音質,所以不少石磬的表面僅彩繪出花紋,有些磬則用玉或似玉之美石製作。磬分單枚的特磬和數枚一套的編磬。商代編磬為3枚或5枚一套,東周時多為9枚一套。演奏時磬懸掛於磬架之上,每磬可發一音,音的高低由磬的形體而定:大而薄則音低;小而厚則音高。其懸掛次序為由大到小,即按低音到高音的順序排列。曾侯乙墓出土的石磬是目前所見數量最多的,出土時青銅磬架上懸掛兩層石磬,每層兩組(一組6枚,一組10枚),總計32枚。但從漆木磬盒中的磬槽、槽內編號和樂律銘文可知,總數當為41枚。
各類樂器
商代銅鼓 湖北崇陽出土
商代虎紋石磬 安陽武官村大墓出土
戰國木鼓 信陽長台關1號墓出土
鐘因形制不同,又有鐃、鐸、甬鐘、□鐘、鈕鐘等不同稱呼。鐘大多數為青銅鑄造,但江浙一帶東周墓中出有用釉陶製作的。使用時有的手執或植於座上,有的懸掛在鐘架上。商代的鐘為3枚一套或5枚一套,西周中晚期有8枚一套的,東周時期增至9枚一套或13枚一套。鐘的隧部和右鼓(或左鼓)部木槌敲擊時可發出兩個不同的音,有人稱為正鼓音(或稱鼓中音)和側鼓音(或稱鼓旁音)。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是中國迄今發現的數量最多、保存最好的一套,有編鐘64件,加楚惠王贈送的□1件,計65件,依大小和音高為序編成8組,懸掛在三層鐘架上。鐘架為銅木結構,呈曲尺形,全長10.79米,高2.67米,出土時仍矗立如故,並能演奏多種樂曲。(見彩圖編鐘及鐘□)
商代象紋大銅鐃 湖南寧鄉出土
戰國編鐘 長台關1號墓出土
各地東周墓中還出土篪、笙、排簫、琴、瑟等絲竹樂器,但數量及組合不盡相同。其中曾侯乙墓出土瑟12件、笙5件、篪和排簫各2件,五弦琴和十弦琴各1件。笙有12管、14管、18管3種。篪與笛的形制不同,橫吹,無膜,七孔,有底,五個指孔並列,另兩個孔分別列於兩端,與五個指孔成90°角。
戰國木瑟 長台關1號墓出土
樂器在墓葬中的隨葬情況,當是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反映。如曾侯乙墓有東、西、中、北4室。 北室主要放兵器和車馬器;東室放墓主人的葬具和陪棺8具,並放置琴、瑟、笙、懸鼓等樂器;中室則放置編鐘、編磬、建鼓、篪、笙、排簫、瑟、□鼓等樂器,鐘架旁邊還有演奏編鐘時使用的6個木槌和兩根木棒,組成一個相當完整的“鐘鼓樂隊”;西室有陪棺13個。東室和西室陪棺內的死者均為青年女性,有人推測她們原是樂隊的演奏者或表演歌舞的女樂。
編鐘、編磬與金石之聲 半個世紀以來,發現的商周編鐘已經超過40套。經過測音知道,鐘體的隧部和右鼓(或左鼓)部所能發出的兩個音級,均相隔一個小三度或大三度音程。殷墟婦好墓出土的5件鐘約當G、A、C、F、(?)、G,可構成四聲音階序列。扶風齊家村出土的西周柞鐘,各鐘發音基本上按羽、宮、角、徵、羽、宮的次序排列。侯馬出土的一套春秋編鐘共9枚,總音域比柞鐘少一個八度,但在西周編鐘角、徵、羽、宮的結構上增加了商音和變徵音,構成了有變徵的六聲音階。戰國早期的曾侯乙編鐘,總音域達五個八度。在約占三個八度的中部音區,由於有三套音列結構大致相似的編鐘,形成了三個重疊的聲部,而且十二個半音俱全,因此能奏出完整的五聲、六聲或七聲音階的樂曲。
十二個半音,傳統的音樂術語稱為“十二律”。曾侯乙墓出土的鐘、鐘架和磬、磬盒上都有銘文,鐘的隧部和右鼓部的發音部位都有定位、定音的標音銘文,磬的銘文與鐘相通。由銘文可知,戰國初期各諸侯國所用十二律的名稱和制度並不統一,如曾國的姑洗相當楚國的呂鐘,曾國的大族相當楚國的穆鐘、宗周的刺音等。不過,其基本原理仍與宗周一致,如曾國的六律至少有五律(黃鐘、大族、姑洗、妥賓、無□)與宗周的完全相同。
有關樂器和音樂史的研究 對於中國五聲音階、七聲音階的形成與發展,學者之間歷來存在不同的看法,近年以來,學者們在實測古代樂器的基礎上對此進行了探討。有人認為,中國古代五聲音階的形成在仰韶文化時期,七聲音階的形成在公元前第2千年前後;也有人認為,七聲音階的出現不一定晚於五聲音階出現的時間,至少在晚商時期已出現完整的七聲音階;還有人認為,七聲音階至遲在春秋戰國之際已經形成。雖然看法還不太一致,但都否定了將中國古代音階的形成時間估計得過晚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