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6年3月2日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3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3月02日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6年3月2日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6年3月2日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本辦法作如下修改:六、《哈爾濱市酒類專賣管理辦法》(一)第四條三款修改為:“區、縣(市)流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管理分工,負責本...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2月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等六部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
修訂的辦法 2002年12月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發布 根據2006年3月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2月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實施,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作如下修改: 八、《哈爾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一)第十七條一款修改...
修改決定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實施,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作如下修改: 四、《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 (一)...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哈爾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政府規章規範的事項範圍限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制定規章,應當遵循《立法法》和《條...
三、對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的下列4件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一)《哈爾濱市住房買債券的規定》(1992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9號發布);(二)《哈爾濱市徵收南直立交橋過橋費的暫行規定》(1992年11月20日市人民...
修改決定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實施,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作如下修改: 九、《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管理辦法》...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等三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3.03.21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等三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13年03月21...
《哈爾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市政府106號令2003年12月24日發布)三、對調整對象已經消失的下列2件市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哈政發[1987]27號1987年3月21發布)《哈爾濱市發展鄉鎮企業的...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 (2001年03月28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發布 根據2006年03月0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
1995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發布 根據1998年1月4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鎮個人建造住宅規劃管理辦法〉等61件規章的決定》和2002年1月1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經2011年12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三十九、《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2009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211號令發布。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哈爾濱市暫住人口管理辦法》等四十部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4.07.27 實施時間...
1998年11月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發布 根據2002年8月1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
公開了《哈爾濱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1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做主人敢擔當謀發展惠民生主題調研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哈爾濱市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管理辦法》等信息。公開國民經濟...
(根據2009年4月9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加強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規範建設行為,保障居民入住後的居住條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高層建築和重點區域臨街建築樓體燈飾設施管理規定〉等四部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4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訂,重新公布。哈爾濱市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管理辦法(根據2013年1月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現將《哈爾濱市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哈爾濱市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整合城市管理資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規範城市管理行為,保證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
修改決定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哈爾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政府規章規範的事項範圍限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制定規章,應當遵循《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實施,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管理辦法中的一些規定與上位法不一致,需要進行修改。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程式規範化,保證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