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2007年10月3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7-10-30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
【發布文號】哈政辦綜〔2007〕73號
【發布日期】2007-10-30
【生效日期】2007-10-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哈政辦綜〔2007〕73號)

檔案全文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2007年10月23日上午6時許,呼蘭區孟家鄉雙發村一村民自發組織19名農民乘坐一隻正常載員6―7人的自用船橫渡呼蘭河去對岸收割莊稼。在渡河過程中,因嚴重超載,導致船隻沉沒,船上19人全部落水,其中9人自救或被救上岸。省、市、區、鄉各級政府接報後,迅即展開搶險救援,截至10月23日下午15時15分,有8人確認死亡,尚有2人失蹤。
這起事故充分暴露了我市水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無證駕駛、無照運營、非法載客、嚴重超載和農民安全意識差、自我防護能力不強等諸多嚴重問題。這起事故發生在黨的十七大剛剛結束之後,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問題十分嚴重。為認真汲取事故的慘痛教訓,堅決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切實加強以水上交通安全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以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要從確保民眾方便、安全出行的角度出發,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解決農民秋收季節出行問題,從源頭上堅決杜絕此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積極整改各類隱患
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全市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認真查找整改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特別要針對此起事故和當前水上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大水上交通安全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渡口和農用船舶、自用船舶及客渡船舶的監督檢查,堅決打擊私造、濫造船舶的行為,堅決取締“三無”船舶和低質量船舶,堅決打擊無證無照船舶和農用船舶非法載客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和問題,要依法責令有關單位和船主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存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嚴肅處理。
三、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要利用新聞媒體等各種形式,進一步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廣大民眾特別是農民的安全意識。要強化對各類從業人員特別是個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對無證經營、無證駕駛和接受安全培訓教育不達標的從業人員,堅決不允許上崗。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保證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事故情況,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嚴禁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事故信息。要制訂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遇有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搶險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要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格查處各類事故。
四、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全面做好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工作
要認真汲取這起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煤礦、道路交通、消防、建築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切實防止第四季度安全事故出現反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實現全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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