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的規定》是1998年9月9日哈爾濱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的規定
- 發布日期:1998-09-0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生效日期:1998年9月9日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的規定》是1998年9月9日哈爾濱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發布的規定。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的規定》是1998年9月9日哈爾濱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發布的規定。檔案內容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的規定(1998年9月9日市十一屆人大...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等應當按照年度立法計畫規定的時限要求提報地方性法規案,對列入年度立法計畫的項目進行調整的,應當提交書面報告,並向主任會議說明。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畫需要調整的,由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提請主任...
《哈爾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在2007.07.24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2007年7月24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發布; 根據2016年12月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哈爾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的決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規範性檔案備案辦法》意在為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 黑龍...
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定,結合實際,...
地方人民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報國務院備案。第四條 規章應當於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國務院備案。地方性法規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第五...
報送法規備案,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法規備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報送規章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規章文本和說明,並按照規定的格式裝訂成冊,一式十份。報送法規、規章備案,具備條件的,應當同時報送法規、規章的電子文本。第七...
第十八條 人大常委會對專項工作報告作出決議的,報告機關應當在決議規定的期限內,將執行決議情況向人大常委會報告。第十九條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決議情況的報告,由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審查,並提出...
為了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的規定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哈爾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業經哈爾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4年4月28日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年6月13...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若干問題的規定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8.27 實施時間 1984.08.27 第一條 為了正確制定地方性法規,明確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使我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有所遵...
第十條 城市、鎮的總體規劃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上報審批:(一)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二)縣級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縣級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省...
(三)超出規定時限審批、核准的;(四)對超出《哈爾濱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範圍的項目實施核准的;(五)未對材料齊全的備案項目及時予以備案的;(六)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利益的;(七)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條 法律、法規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十一條 本條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哈爾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業經哈爾濱市第十四...
可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六條 罰沒票據的使用和罰沒款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五)配合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危險房屋治理與應急處置;(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因履行前款規定的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涉及區分所有權房屋共有部分的費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第二十六條 省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對起草責任單位向省人民政府報送的立法草案送審稿進行下列審查:(一)是否符合憲法和其他上位法的規定;(二)是否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三)是否與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協調、銜接;(四)是否...
哈爾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0號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決定業經哈爾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3年8月27日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
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哈爾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內容解讀 關於《哈爾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的說明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主任、...
2010年11月29日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10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哈爾濱市林地林木管理條例》等12部地方性法規的...
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哈爾濱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規定》。規定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
第一條 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範圍:(一)省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二)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規定、辦法、細則等;(三)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的規定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03.26 實施時間 2004.05.01 目錄 1 規定全文 2 修改情況的說明 3 規定(草案)的說明 雲南...
第六條 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對政府規章提出審查建議的,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進行研究,認為必要時送有關專門委員會按程式辦理。 第七條 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規章的規定存在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五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國家級新區建設發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新區管委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需要和本條例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政府備案。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情況 關於《...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認真審議了《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哈爾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決定》。會議決定:一、批准《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哈爾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決定》。
(2015年4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