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殘疾人聯合會崗位職責制

崗 位 職 責 制
殘疾人聯合會職能
殘疾人聯合會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部分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殘疾人聯合會的宗旨和主要任務
殘疾人聯合會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明成果。
主要任務是
一、準確調查、掌握殘疾人的狀況和需求,建檔立卡。
二、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意見,反映要求,排憂解難。
四、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和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五、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六、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與殘疾人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七、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優惠殘疾人的措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八、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工作,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職權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推舉理事長人選,報黨委、政府審批。聘請名譽主席、副主席。
二、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三、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職責
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主持殘聯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計畫,任免許可權內的殘聯幹部;向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主席團的監督。
和田殘聯精神
求實、創新、敢幹、敢為
殘聯工作人員職業道德
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忠誠謙和,不卑不亢;
愛崗敬業,廉潔守紀;
團結奉獻,服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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