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殘疾人聯合會各項辦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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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信息

和田地區殘疾人聯合會各項辦事制度
信息來源:和田地區殘聯 發表時間:2016-3-3 0:00:00

崗 位 職 責 制

崗 位 職 責 制
殘疾人聯合會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部分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殘疾人聯合會的宗旨和主要任務:
殘疾人聯合會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明成果。主要任務是:
一、準確調查、掌握殘疾人的狀況和需求,建檔立卡。
二、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意見,反映要求,排憂解難。
四、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和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五、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六、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與殘疾人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七、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優惠殘疾人的措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八、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工作,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職權: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推舉理事長人選,報黨委、政府審批。聘請名譽主席、副主席。
二、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三、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職責 :
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主持殘聯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計畫,任免許可權內的殘聯幹部;向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主席團的監督。

和田殘聯精神

和田殘聯精神
求實、創新、敢幹、敢為
殘聯工作人員職業道德
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忠誠謙和,不卑不亢;
愛崗敬業,廉潔守紀;
團結奉獻,服務人民。

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殘在線上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為提高殘聯幹部整體素質,保證幹部隊伍健康發展,保持幹部隊伍“廉政、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行為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和田地區殘聯全體幹部、職工。
一、工作規範
1、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服從和服務於大局,認真學習和刻苦鑽研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和本職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2、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主動地為上級黨委、政府、為機關、為基層和民眾服務,做到耐心、細緻、周密、嚴謹、不推、不拖、不壓、優質高效地完成各項任務。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商討問題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一旦形成組織決議,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不發表與組織決定相悖的言論。
4、自學發揮主動性和創新精神,盡心盡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請示問題要準備預案,涉及其他部門的事項要主動協調,做到腦勤、手勤、腳勤、嘴勤,能幹、能寫、能講。
5、自覺遵守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工作程式,服從組織的需要和調配,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遇有影響機關正常工作和安全的事件,要挺身而出,互相配合,及時排解。
6、嚴守黨和國家秘密。遵守保密法律法規,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不用的檔案要及時入櫃,不丟失、不泄密,不把密級檔案帶出機關。
7、深入基層,加強調研。要摸實情、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做表面文章。
二、來訪接待規範
1、接待來機關辦事的人員,要熱情、耐心地聽取來者意圖,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應馬上就辦,不屬於自己工作範圍內的事,要負責把來辦事人員引導到相關科室或介紹到有關部門,並做好工作記錄。
2、接聽電話,態度要謙虛和藹,先問好,並主動報單位、姓名。對來電詢問的事項,可告知的應熱情告知,應由其他部門辦理的要詳細指點,屬於本部門辦理的應認真記錄,不屬於本人職權範圍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或轉告有關同志辦理。來電指定的受話人不在時,應告知去向,或帶為記錄,並及時轉告受話人。
3、認真接受信件。要做好登記,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及時按規定辦理,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要及時將信件轉送到有關部門,並主動向來信者反饋。
4、及時處理公務來電來訪。對重大或緊急情況,應直接報告主要領導。
5、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脫崗不空崗,交接班時要把已辦和待辦事項交待清楚。
三、會務規範
1、單位領導召開會議,有關工作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並於會前檢查會場衛生、座位安排、空調、照明、音響、保密等情況,清點到會人數,催請未到人員,分發會議檔案、材料。
2、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守會議秘密,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錄音。會後,及時將會議記錄、錄音等整理歸檔。
3、非緊急、重要事項不到會場找人、傳話,會前應提醒與會人員關閉通訊工具,保持會場安靜。
4、正式參加會議時應積極發言,列席會議時不隨意發表個人意見,未經領導提問,不隨便插話。
5、凡有地區領導出席的會議,會務工作人員應坐在領導便於招呼的座位上,以便及時處理領導交辦事項,並主動協助會議主辦單位搞好會務工作。
6、會議結束後,會務工作人員要認真清理會議材料、物件,防止散失。
四、公務聯繫規範
1、工作人員電話傳達領導意見或通知有關事項,應主動向對方告知單位、姓名,並問清受話人姓名,請對方做好書面記錄,發話完畢應複述核對。
2、對縣(市)殘聯領導向地區領導請示、報告的有關事項,接洽人員要做好記錄,並及時報告主要領導。緊急事項要迅速處理,不得誤事。
3、能自己整理的材料,不要向基層索要,可要可不要的材料,不索要,幾個部門都需要的材料,可集中索要。
4、不準利用公務聯繫之便向下級單位索要物品或辦理私事,更不準用領導和組織的名義謀取小集體和個人私利。
五、隨行規範
1、工作人員隨領導出差、下基層,要認真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2、要根據領導工作需要,提前與接待單位溝通,安排好工作日程;到達目的後,應主動與接待單位落實具體事項,並及時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住地及聯繫方法。
3、認真記錄領導的講話和交辦事項,並按領導要求向有關部門傳達。及時向領導反饋交辦事項的辦理結果。
4、隨行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要謙虛謹慎,不盛氣凌人,不準對基層單位發號施令。
5、工作、生活安排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十項規定以及地區十項規定。
六、深入基層規範
1、工作人員下基層工作要有明確的目的,要列出調研提綱,要徵得分管領導同意。
2、下基層工作要儘量減少基層單位的負擔,不要求基層陪同,不提出工作範圍以外的匯報內容和要求。
3、調查研究和了解情況要堅持實事求是,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在第一線工作的幹部和民眾的意見,調研結束後,要向領導反映真實情況。
4、蹲點或參加基層工作,要在生活上與民眾打成一片,多為基層辦實事,不給基層添麻煩。
5、嚴格遵守廉政規定,不得超標準用餐,不得接受或變相接受饋贈,不遊山玩水,自覺維護機關工作人員形象。
七、儀表舉止規範
1、要有很強的時間觀念。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會議時間、匯報時間、約會時間等。
2、無論是執行公務還是其它場合,坐態文雅站態自然,禮貌待客,內外有別,男女有別,熱情開朗,舉止大方,和藹可親。
3、化妝要適度。上班期間,男同志不得帶戒指,不得留鬍鬚;女同志不得帶大耳環,不塗深重色的口紅、指甲和有濃味的香脂。所有工作人員不得燙染除黑色以外其它顏色的頭髮。
4、衣著要得體。上班期間衣著乾淨利落、樸素大方。夏季男同志不得穿小背心和短褲,女同志不得穿坦胸露臂的奇裝異服和超短裙,男、女同志均不得穿拖鞋。
5、上班期間應保持辦公室安靜,不得到其它辦公室扎堆聊天、嘻笑打鬧、大聲喧譁。不得從事娛樂活動,不得在辦公室打撲克、打麻將、下棋以及上網遊戲、聊天、購物、炒股等。
6、在公共場所衣著整齊,遵守公共秩序,尊敬他人,體諒他人,乘車、用餐等姿態謹慎、高雅,言談舉止有度。
八、交際行為規範
1、服從上級。要自覺服從上級領導,正確領會上級意圖,維護上級威信,如實向上級請示匯報工作,盡職盡責,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2、關心下級。尊重下級人格,尊重下級意見,尊重下級職權,尊重下級的勞動成果。以身作責,寬厚待人。用人不疑,幫助下級做好工作,賞罰分明、實事求是。
3、尊重同事。要有友好相處的願望,要尊重同事,熱情相待,要嚴於律已,寬以待人。
4、協調友鄰。要識大體,顧大局,相互尊重、互相配合,團結一致,協同共事。

殘疾人工作服務細則

殘疾人工作服務細則
一、服務對象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戶籍在和田地區區域內的殘疾人。
二、服務內容與標準
1、對地區內殘疾人進行調查摸底、體檢、發證和建檔立卡工作,並做到一人一卡,系統管理。
2、對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人的集中、分散和個體就業,努力提高有勞動需求的殘疾人就業率。
3、建立以衛生三級網路為基礎的殘疾人社區康復網路,使殘疾人在醫療、職業、教育諸方面得到全面的康復服務。
4、協調法務部門做好殘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5、協助教育部門做好殘疾人的文化教育工作,使有條件的殘疾兒童入學率有所提高。
6、組織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各種文化、體育活動,不斷豐富殘疾人的文化生活。推薦有文體特長的殘疾人,參加自治區的大型文體活動。
7、進行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典型事跡的宣傳工作,不斷擴大殘疾人事業的知名度,從而推動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殘疾人服務。
8、做好檔案管理工作,為殘疾人的需求提供方便。

文明辦公制度

殘在線上關文明辦公制度
一、服務熱情周到
1、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立足為殘疾人服務、為基層服務、為中心工作服務。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制定、公布“服務指南”,對服務內容、辦事程式、辦結時限及有關注意事項實行公示、承諾服務。
4、執行政策、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不藉故刁難。
5、對服務對象要熱情接待,及時服務。凡屬職權範圍內應當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馬上處理的,必須說明情況,做好解釋。
6、民眾來電話諮詢事項的,按《首問負責制度》執行。
7、發生或發現重大事件、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時,應以最快速度向上級報告。
二、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1、按照規定的辦公程式處理公務,對本職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任務要及時完成。
2、服從領導,保持政令暢通。一般情況下逐級請示和匯報工作。
3、嚴格遵守紀律,不遲到早退,臨時外出,應向領導報知去向。
4、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閒聊、不大聲喧譁或說笑,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儘可能不在工作時間會見親友。進入領導辦公室要先報告或敲門,允許後方可進入。無緊急情況,不應在領導開會等不便時請示、匯報工作。
5、在向領導匯報工作時不接聽、撥打手機或傳送簡訊。
6、辦公桌椅擺放有序,資料疊放整齊。
7、按規定的時間、對象出席會議,嚴守會場紀律,手機調為靜音,不在會場撥打電話。無特殊情況,開會期間不會客,不中途退場。
三、環境衛生優美
1、辦公室、會議室、樓梯、走廊等場所要窗明几淨、整潔。做到不亂釘、不亂貼、不亂畫、不亂堆亂放。
2、辦公室不提倡吸菸、吃零食。
四、言行舉止文明
1、尊重領導,尊重同事,自覺維護領導威信,同志間坦誠相處,相互關心、相互幫助。
2、推行文明用語,不講髒話、粗話。接待或公務交往中,規範文明用語,提倡講國語和維語。
3、行為文明,舉止大方,端莊穩重,表情自然誠懇。
4、提倡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廉潔自律、反對奢侈浪費。在公務活動中,不搞“請吃”和“吃請”。
5、上班時間禁止喝酒,喝酒後不得上班,並按曠工處理。

崗 位 責 任 制

崗 位 責 任 制
一、黨組書記工作職責
1、主持和田地區殘聯全盤工作。
2、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4、負責和田地區殘聯繫統及和田地區殘在線上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正確貫徹執行,以及幹部的錄用、輪崗、調配、獎勵和處分。
5、負責殘聯黨組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的教育和監督,對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對違紀問題及時向地區紀檢委反映;
6、負責地區殘聯的行風、作風建設,對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督促、檢查糾風工作的落實情況;
7、負責落實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強化單位資金管理,杜絕鋪張浪費現象;
8、貫徹執行自治區殘聯黨組、地委、行署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系列法規和規定,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及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以身作則,做出表率。
9、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黨組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二、理事長工作職責
1、全面主持殘聯理事會全盤業務工作。分管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組織建設、宣傳文體、信息統計、基金會、輔具資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殘疾人各專業協會(盲人協會、聾人協會、肢殘人協會、智力殘疾人親友會、精神殘疾人親友會)、康復科工作。
2、負責責任範圍內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3、部署本單位監察工作和糾風工作,並及時進行監督檢查。
4、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在維護穩定工作中一面旗幟作用,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
5、配合黨組書記對殘聯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重大案件的查處。
6、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7、組織落實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8、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理事會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三、副理事長工作職責
1、積極配合黨組書記、理事長做好交辦的工作。
2、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
3、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協助黨組、理事長開展和促進殘疾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服務、基礎設施和殘疾人預防工作。
4、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5、健全和完善殘聯相關廉政建設制度的修訂完善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促進廉潔勤政。
6、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監督檢查機關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和幹部選拔工作中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7、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查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故責任追究制落實等方面工作。
8、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落實殘聯人口與計畫生育、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9、貫徹地區紀委、殘聯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八項規定”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四、綜合科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殘在線上關主要政務、事務。
2、負責理事會、辦公會和相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承辦機關各類公文,會議、信息、通知、檔案交換分發和報送,保密等工作。負責審核機關各科室任務完成數字統計,信息把關工作
4、負責殘聯繫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5、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
6、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網路,加強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和“全國助殘日”等活動。
8、擬定全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工作。編制資金計畫,管理事業經費。
9、負責機關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節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10、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和扶貧幫困組織工作。
11、負責地區舉辦精神文明各類板報、橫幅宣傳工作。
12、負責機關衛生管理和檢查評比工作。
13、負責機關接待聯絡及協調工作。
14、負責機關上下班考勤、早操、會議考勤工作。
15、負責機關門面房出租和本單位的水、電、暖管理工作。
16、負責機關公共財物,場地、物品管理。
17、負責殘在線上關後勤保障、接待、固定資產登記管理等。
18、協助殘聯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五、康復科工作職責
1、制定全地區殘疾人康復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
2、負責白內障患者復明工作、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發藥工作、0-6歲殘疾兒童搶救康復工作。
3、負責殘疾預防和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
4、指導殘疾人康復中心和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
5、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學會,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6、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7、承擔上級交辦的殘疾人康復工作。
六、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職責
1、指導、管理殘疾人的勞動就業工作,依法推進殘疾按比例就業工作,對未達到安置比例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2、研究、制定殘疾人就業規劃,參與有關殘疾人就業法規的制定工作。
3、做好農村殘疾人的扶貧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待業調查、就業登記、能力評估、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諮詢、指導等工作。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進行資助,並對考取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進行一次性補助。
5、及時了解殘疾人就業狀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政策、規定。
6、協同人社等部門做好盲人按摩人員的培養、培訓和推薦就業工作。
7、興辦和管理殘疾人就業基地。
8、負責殘疾人維權、信訪工作。組織協調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道路、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建設;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協調及檢查指導工作。
9、負責推廣盲文、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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