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 位 責 任 制
一、黨組書記工作職責
1、主持和田地區殘聯全盤工作。
2、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4、負責和田地區殘聯繫統及和田地區殘在線上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正確貫徹執行,以及幹部的錄用、輪崗、調配、獎勵和處分。
5、負責殘聯黨組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的教育和監督,對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對違紀問題及時向地區紀檢委反映;
6、負責地區殘聯的行風、作風建設,對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督促、檢查糾風工作的落實情況;
7、負責落實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強化單位資金管理,杜絕鋪張浪費現象;
1、主持和田地區殘聯全盤工作。
2、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4、負責和田地區殘聯繫統及和田地區殘在線上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正確貫徹執行,以及幹部的錄用、輪崗、調配、獎勵和處分。
5、負責殘聯黨組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的教育和監督,對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對違紀問題及時向地區紀檢委反映;
6、負責地區殘聯的行風、作風建設,對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督促、檢查糾風工作的落實情況;
7、負責落實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強化單位資金管理,杜絕鋪張浪費現象;
8、貫徹執行自治區殘聯黨組、地委、行署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系列法規和規定,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及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以身作則,做出表率。
9、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黨組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二、理事長工作職責
1、全面主持殘聯理事會全盤業務工作。分管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組織建設、宣傳文體、信息統計、基金會、輔具資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殘疾人各專業協會(盲人協會、聾人協會、肢殘人協會、智力殘疾人親友會、精神殘疾人親友會)、康復科工作。
2、負責責任範圍內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3、部署本單位監察工作和糾風工作,並及時進行監督檢查。
4、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在維護穩定工作中一面旗幟作用,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
5、配合黨組書記對殘聯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重大案件的查處。
6、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7、組織落實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8、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理事會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三、副理事長工作職責
1、積極配合黨組書記、理事長做好交辦的工作。
2、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
3、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協助黨組、理事長開展和促進殘疾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服務、基礎設施和殘疾人預防工作。
4、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5、健全和完善殘聯相關廉政建設制度的修訂完善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促進廉潔勤政。
6、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監督檢查機關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和幹部選拔工作中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7、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查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故責任追究制落實等方面工作。
8、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落實殘聯人口與計畫生育、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9、貫徹地區紀委、殘聯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八項規定”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四、綜合科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殘在線上關主要政務、事務。
2、負責理事會、辦公會和相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承辦機關各類公文,會議、信息、通知、檔案交換分發和報送,保密等工作。負責審核機關各科室任務完成數字統計,信息把關工作
4、負責殘聯繫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5、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
6、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網路,加強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和“全國助殘日”等活動。
8、擬定全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工作。編制資金計畫,管理事業經費。
9、負責機關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節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10、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和扶貧幫困組織工作。
11、負責地區舉辦精神文明各類板報、橫幅宣傳工作。
12、負責機關衛生管理和檢查評比工作。
13、負責機關接待聯絡及協調工作。
14、負責機關上下班考勤、早操、會議考勤工作。
15、負責機關門面房出租和本單位的水、電、暖管理工作。
16、負責機關公共財物,場地、物品管理。
17、負責殘在線上關後勤保障、接待、固定資產登記管理等。
18、協助殘聯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五、康復科工作職責
1、制定全地區殘疾人康復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
2、負責白內障患者復明工作、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發藥工作、0-6歲殘疾兒童搶救康復工作。
3、負責殘疾預防和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
4、指導殘疾人康復中心和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
5、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學會,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6、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7、承擔上級交辦的殘疾人康復工作。
六、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職責
1、指導、管理殘疾人的勞動就業工作,依法推進殘疾按比例就業工作,對未達到安置比例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2、研究、制定殘疾人就業規劃,參與有關殘疾人就業法規的制定工作。
3、做好農村殘疾人的扶貧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待業調查、就業登記、能力評估、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諮詢、指導等工作。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進行資助,並對考取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進行一次性補助。
5、及時了解殘疾人就業狀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政策、規定。
6、協同人社等部門做好盲人按摩人員的培養、培訓和推薦就業工作。
7、興辦和管理殘疾人就業基地。
8、負責殘疾人維權、信訪工作。組織協調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道路、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建設;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協調及檢查指導工作。
9、負責推廣盲文、手語。
9、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黨組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二、理事長工作職責
1、全面主持殘聯理事會全盤業務工作。分管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組織建設、宣傳文體、信息統計、基金會、輔具資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殘疾人各專業協會(盲人協會、聾人協會、肢殘人協會、智力殘疾人親友會、精神殘疾人親友會)、康復科工作。
2、負責責任範圍內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3、部署本單位監察工作和糾風工作,並及時進行監督檢查。
4、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在維護穩定工作中一面旗幟作用,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
5、配合黨組書記對殘聯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重大案件的查處。
6、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7、組織落實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8、堅決貫徹執行地委、行署以及自治區殘聯理事會的決定、決議、會議精神以及上級領導的指示、批示。
三、副理事長工作職責
1、積極配合黨組書記、理事長做好交辦的工作。
2、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
3、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協助黨組、理事長開展和促進殘疾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服務、基礎設施和殘疾人預防工作。
4、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的落實。
5、健全和完善殘聯相關廉政建設制度的修訂完善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促進廉潔勤政。
6、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監督檢查機關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和幹部選拔工作中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7、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查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故責任追究制落實等方面工作。
8、協助黨組書記、理事長落實殘聯人口與計畫生育、政治紀律的監督工作。
9、貫徹地區紀委、殘聯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帶頭執行“廉政準則”“八項規定”及黨紀政紀規定,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表率。
四、綜合科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殘在線上關主要政務、事務。
2、負責理事會、辦公會和相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承辦機關各類公文,會議、信息、通知、檔案交換分發和報送,保密等工作。負責審核機關各科室任務完成數字統計,信息把關工作
4、負責殘聯繫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5、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
6、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網路,加強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和“全國助殘日”等活動。
8、擬定全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工作。編制資金計畫,管理事業經費。
9、負責機關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節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10、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和扶貧幫困組織工作。
11、負責地區舉辦精神文明各類板報、橫幅宣傳工作。
12、負責機關衛生管理和檢查評比工作。
13、負責機關接待聯絡及協調工作。
14、負責機關上下班考勤、早操、會議考勤工作。
15、負責機關門面房出租和本單位的水、電、暖管理工作。
16、負責機關公共財物,場地、物品管理。
17、負責殘在線上關後勤保障、接待、固定資產登記管理等。
18、協助殘聯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五、康復科工作職責
1、制定全地區殘疾人康復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
2、負責白內障患者復明工作、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發藥工作、0-6歲殘疾兒童搶救康復工作。
3、負責殘疾預防和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
4、指導殘疾人康復中心和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
5、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學會,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6、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7、承擔上級交辦的殘疾人康復工作。
六、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職責
1、指導、管理殘疾人的勞動就業工作,依法推進殘疾按比例就業工作,對未達到安置比例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2、研究、制定殘疾人就業規劃,參與有關殘疾人就業法規的制定工作。
3、做好農村殘疾人的扶貧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待業調查、就業登記、能力評估、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諮詢、指導等工作。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進行資助,並對考取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進行一次性補助。
5、及時了解殘疾人就業狀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政策、規定。
6、協同人社等部門做好盲人按摩人員的培養、培訓和推薦就業工作。
7、興辦和管理殘疾人就業基地。
8、負責殘疾人維權、信訪工作。組織協調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道路、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建設;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協調及檢查指導工作。
9、負責推廣盲文、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