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殘疾人聯合會首問負責制

首 問 負 責 制
一、殘疾人及其他組織的同志到殘聯來訪或聯繫工作時,所詢問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制”的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態度要誠懇,接待要熱情,在聽取情況前,應主動表明自己的身份,解答問題要積極認真,儘量給予滿意答覆。
三、對服務對象來訪事項,首問責任人要分情況作出處理:
1、屬於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由該部門負責人辦理、反饋;對屬於本人工作範圍內的事,應及時辦理或給予確切的答覆,因故難以辦理或一時不能辦理的,必須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工作。
2、屬於其他部門業務範圍的,應將來訪者指引到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負責接待、處理和反饋。
3、如反映的問題不屬於殘疾人管理職責範圍的,要說明情況,解釋清楚,做好工作,並根據情況將來訪者指引到有管轄權的單位。
4、來訪事項屬於重大緊急事件的,首問責任人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使事件得以及時處理,並做好登記。
5、首問責任人在接待民眾來訪中態度生硬、推諉、迴避、蠻橫、冷淡,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理事會負責調查。查明情況後,根據情節給予批評、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同時將處理結果向來訪者反饋。對貽誤工作並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紀律處分。首問責任人在處理情況中表現突出,受到民眾讚揚的,將視情況給予表揚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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