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實施意見

吉林省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實施意見

吉林省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實施意見

一、明確任務,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

二、採取措施,全面加強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

三、加強領導,形成全社會支持青少年體育工作的合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二○○九年四月十日
  • 地區: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體育局五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體育局五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九年四月十日
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體育局
(二○○九年四月九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以下簡稱《意見》),切實提高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青少年學生的全面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任務,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一)《意見》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出發,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做出的重大決策。各地要深入學習、領會《意見》精神,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把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有力措施,使《意見》精神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今後一個時期,我省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意見》精神為指導,嚴格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促進我省青少年體育工作快速發展;“健康第一”理念在各級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得到牢固樹立;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得到全面落實;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普遍開展;配齊配強體育教師;上好體育課;農村學校體育工作明顯改善和加強;廣大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普遍提高,並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
二、採取措施,全面加強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
(三)嚴格按照國家對體育課程的規定,保證體育課時。國小1~2年級每周4課時,國小3~6年級和國中每周3課時,中等職業學校和高中每周2課時,高職高專總課時不少於110學時,本科院校1~2年級必須開設體育課程(四個學期不少於144學時)。修滿規定學分、達到基本要求作為學生畢業、獲得學位的必要條件之一。高等學校對三年級以上學生(包括研究生)要開設體育選修課。要結合北方冬季特點,廣泛開展以冰雪項目和冬季長跑等戶外體育項目為內容的冬季室外體育課,確保體育課課時。
(四)組織實施國中畢業生學業體育考試。從2010年起,我省實施國中畢業生學業體育考試。
(五)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把健康素質作為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指標。建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製度。各級各類學校要配齊檢測器材、規範檢測方法,確保檢測數據的客觀真實。
(六)大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確保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確保學校開展冬季長跑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鍊,確保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各類中國小要確保每天上下午各安排30分鐘進行體育鍛鍊。要切實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10小時,國中學生每天睡眠9小時,高中學生每天睡眠8小時。讓學生有更多時間用於休息和參與體育鍛鍊。
(七)把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作為當前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吉林省普通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核定深化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04〕65號)要求,逐年配齊中國小校體育教師。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教研部門制定規劃,定期對中國小體育教師進行業務輪訓,加強學校體育科研工作,保證體育教師待遇。
(八)加大對青少年體育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要求,加大對學校體育設施資金投入力度。把農民健身工程與農村中國小校體育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改善農村學校體育條件。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每年在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定比例,專項用於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的體育設施條件改善。學校要切實保證體育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所需經費從公用經費中提取和安排。
(九)積極探索學校課餘體育訓練和競賽的新機制。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要堅持常年訓練、學習和訓練並重,充分發揮其對民眾性體育活動的示範帶動作用。改革傳統的競賽內容和方式,在項目設定和比賽規則上,積極探索既有利於全體學生主動參與,又能實現優秀體育人才選拔和培養的競賽模式,將學校民眾性體育活動與競技體育有機結合。各級各類學校每年要舉辦綜合性運動會,加強運動會改革,使師生參與面達到80%以上,特別是要組織好以班級為單位的集體項目體育比賽,切實做到班班有體育活動、校校有體育特色,使每個學生都能掌握兩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
(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48號)檔案要求,落實軍訓經費,完善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制度。高等學校及高級中學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及《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大綱》規定內容、時間,開展好學生軍訓工作,開展好“少年軍校”活動,發揮學生軍訓工作在增強學生體質、磨練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十一)加強學校體育安全管理和學生生命安全教育,指導青少年科學鍛鍊身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要對體育教師開展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明確安全責任,完善安全措施,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加強體育場館、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全全運行。針對青少年特點,加強對大型體育活動的管理,完善學校體育和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各類學校均要建立校園意外傷害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做好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群體性安全事件。
(十二)切實落實教育部2008年下發的《中國小學生近視防控工作方案》,幫助青少年掌握科學用眼知識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視率。關注學生用眼衛生狀況,堅持每天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及時糾正不正確的閱讀、寫字姿勢,控制近距離用眼時間。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視力狀況進行2次監測。
(十三)積極開展疾病預防、科學營養、衛生安全、禁毒控煙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將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畫並保證必要健康教育課時、師資和教材,或者在地方課程綜合知識講座中安排一定課時開展健康教育。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開設健康教育選修課或專題講座。建立青少年營養狀況監測機制,加強青少年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專項監督檢查。根據新時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徵和成長過程中的心理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和服務網路。
(十四)建立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使青少年學生每年都能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的費用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從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
(十五)依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設立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機構,在中國小設立衛生室,按有關規定配備校醫或專(兼)職保健教師,配齊衛生器材設備。各地在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國中校舍改造工程中,要按照《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教體藝〔2008〕5號)的要求,加大對學校食堂、飲用水設施的改造力度。對體育場地、廁所的改造也要按有關規定進行。
(十六)各級政府要把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建立在政府領導下,發展改革、財政、人事、教育、體育、衛生等部門和共青團組織等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工作職責,統籌協調解決青少年體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七)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監督與指導。要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點,切實提高廣大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各級各類學校校長要切實履行學校體育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
(十八)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的監督與指導。把城鄉中小學生作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覆蓋人群,加強學校衛生服務與監督專業隊伍建設,推廣鄉鎮衛生醫務人員兼農村校醫的做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行政區域內學校提供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配備專人,負責指導和協助學校的衛生工作,依法進行免疫預防接種,所需費用納入公共衛生經費支付範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定期對學校的食品衛生、飲用水等開展衛生監督、監測。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依據有關衛生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傳染病和常見病、學生健康危險行為及教學環境安全衛生狀況的監測工作,指導學校建立健全疫情報告制度,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協同教育部門,做好校醫、保健教師培訓、學生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工作。
(十九)體育、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和特色,開展多種形式的課外體育鍛鍊活動。每年要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中國小體育傳統校的建設。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婦女兒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要把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作為重要職能。積極倡導和鼓勵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
(二十)學校、社區要加強與家庭的溝通與合作,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家庭、社會形成科學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方式。
(二十一)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和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法律法規。要在相關督導評估中將學校體育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建立對學校體育的專項督導制度,從教育管理、條件保障、評價機制和學生體質狀況等方面開展督導評估,對學校體育基本條件不達標的要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嚴格監測管理,提高監測信度,定期公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要強化制約和激勵機制,將學校體育工作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作為評價地方教育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的地方、部門、學校和個人定期進行表彰獎勵。對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實行合格性評估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二十二)宣傳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和普及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健康觀,大力宣傳“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先進學校和優秀體育教師的事跡,加大對青少年體育活動宣傳力度,形成引導和鼓勵青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鍛鍊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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