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精神,廣泛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所作出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聯繫人::嚴公建
  • 通知發布者:陝西省教育廳
  • 通知發布時間: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指導意見,貫徹落實,一、加強領導,二、加強管理,三、安全第一,四、組織實施,五、總結經驗,

指導意見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社會事業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自《陝西省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改革工作方案(試行)》(陝教體〔2007〕4號)和《陝西省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意見(試行)》(陝教體〔2008〕4號)實施以來,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加強領導和管理,認真組織實施中考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各市(區)積累了不少經驗,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市(區)和學校對中考體育考試工作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的現象,個別市(區)對此項工作組織不力、工作不落實的突出問題,未能發揮中考體育考試對促進學生體育鍛鍊和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標準》)應有的作用。

貫徹落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精神,廣泛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實現國家提出的用三年時間使85%以上的學校能全面實施《標準》,使85%以上的學生能達到《標準》及格以上目標的要求。現就做好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

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擺在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認真予以落實;要結合本市(區)實際,進一步完善和修訂切實可行的考試方案;要廣泛宣傳、全面動員、精心組織,使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真正成為貫徹中央7號檔案,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促進青少年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鍊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

二、加強管理

各市(區)要切實加強考務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嚴密的考試制度和措施,嚴肅考場紀律,加強監督檢查,保持公正、透明的考試環境,杜絕考場作弊事件的發生,對於違反考試紀律和考場作弊的考生,應取消其考試成績,對參與違紀和舞弊的考務人員,應視情節,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安全第一

要始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中考體育考試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堅持和完善考前學生體檢制度,加強對考生和考務人員安全防事故的教育和培訓;要加強考場體育器材、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在考試中的安全。

四、組織實施

2010年全省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必須按照《陝西省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陝教體〔2007〕4號)和《陝西省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意見(試行)》(陝教體〔2008〕4號)全面組織實施。

五、總結經驗

為及時總結、交流各市(區)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推動體育考試工作健康發展,2010年中考體育考試結束後,各市(區)要對體育考試成績進行數據統計和分析,將體育考試統計結果、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名單和書面總結於2010年6月底前一併報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省上將對各市(區)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情況進行評比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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