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勤工儉學的規定

《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勤工儉學的規定》是1987年8月30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主要內容是各級政府要把勤工儉學作為推進教育改革,發展教育事業的一件大事進一步抓好。要從本地的實際出發,抓好校辦工、農、商、林、牧、副、漁等各業的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發展校辦企業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各級政府在抓好教育工作的同時,要特別注意解決好校辦企業發展中的一些問題,不斷提高校辦企業經營水平和競爭能力。各級計畫、物資、工商、農林、外貿、科技、能源、交通、環保等部門,應把校辦企業納入自己的業務範圍。在納入計畫、企業升級、產品歸口、評等創優、外貿出口、物資供應和供銷銜接等方面,儘量予以優先安排。各廠礦企業、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要通過創辦廠外車間、擴散零部件,為學校提供科技信息和科研成果等多種方式,扶持校辦企業發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勤工儉學的規定
  • 實施時間:1987年8月30日
基恩信息,檔案來源,

基恩信息

【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政發[1987]104號
【發布日期】1987-08-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勤工儉學的規定
(1987年8月30日吉政發〔1987〕104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白城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由於認真貫徹了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勤工儉學的方針政策,我省的勤工儉學有了較大的發展。現在,有全省13,408所中國小、農職業學校和中等師範學校中,有12,698所學校開展了勤工儉學活動,占學校總數的94.7%;有350萬名學生按教學大綱要求參加各種形式的勤工儉學活動和校內外的公益勞動,占應參加勞動學生總數的97.7%。一九八一年以來,全省勤工儉學總收入達5.4億元,其中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和師生集體福利2.8億元。勤工儉學活動,進一步加強了對學生的勞動觀點教育和勞動技能訓練,補充了普通教育經費的不足,減輕了國家、集體和民眾的辦學負擔,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為了適應教育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新形勢,進一步發展我省勤工儉學事業,除繼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勤工儉學方面的政策規定外,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各級政府要把勤工儉學作為推進教育改革,發展教育事業的一件大事進一步抓好。要從本地的實際出發,抓好校辦工、農、商、林、牧、副、漁等各業的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發展校辦企業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各級政府在抓好教育工作的同時,要特別注意解決好校辦企業發展中的一些問題,不斷提高校辦企業經營水平和競爭能力。
二、各級計畫、物資、工商、農林、外貿、科技、能源、交通、環保等部門,應把校辦企業納入自己的業務範圍。在納入計畫、企業升級、產品歸口、評等創優、外貿出口、物資供應和供銷銜接等方面,儘量予以優先安排。
三、各廠礦企業、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要通過創辦廠外車間、擴散零部件,為學校提供科技信息和科研成果等多種方式,扶持校辦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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