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是由國家教委發布的,發布時間是1987年9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
-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
- 發布日期:1987-9-15
- 執行日期:1987-9-15
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是由國家教委發布的,發布時間是1987年9月15日
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是由國家教委發布的,發布時間是1987年9月15日中文名 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 發文單位 國家教委 發布日期 1987-9-15 執行日期 198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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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中國小勤工儉學活動的暫行規定(1989年6月27日晉政辦發〔1989〕59號)第一條勤工儉學是以發展教育事業為宗旨的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教育活動,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進一步促進我省中國小勤工...
中、初等學校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暫行規定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 對校辦企業的基本管理要求 校辦產業的界定 校辦產業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校辦產業人員的待遇 (二)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的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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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校或單位利用勤工儉學等預算外資金給教職工發放獎金、補貼,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集資辦學,積極發展教育事業。對於中國小收取的雜費、考生報名考務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努力在本世紀末普及初等義務教育。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應當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或者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義務教育實施規劃,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目標、完成規劃期限和措施等。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
按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4〕25號),國家教委設定18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一)辦公...
第一條 為保障本世紀末在全國普及初等義務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國家教育委員會決定對普及九年或初等義務教育的縣(市、市轄區,下同)進行評估驗收。為此,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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