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的決定

1997年5月1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的決定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05.18
  • 實施時間:1997.05.18
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政府《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吉林省義務教育條例〉,實施〈吉林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規劃〉情況的報告》和《吉林省鞏固“普九”成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實施方案》,為了進一步推動我省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為下世紀初實施教育現代化工程打好基礎,現就鞏固我省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提高全省義務教育水平作如下決定:
一、堅持把鞏固“普九”成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切實加強領導。實施義務教育的主要責任在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要毫不鬆懈地繼續抓好“普九”工作,把握工作重點和方向,及時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政府工作,上級政府考核下級政府工作,都要把“普九”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堅持督政和督學結合,促進各地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水平。
二、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要切實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加快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軌的步伐。要把加強學校德育工作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奠基工程來抓,進一步明確德育目標,突出德育重點,提高德育實效性。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教學計畫,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全面提高教學質量,讓全體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建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完善教育質量管理機制,強化對教育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要積極推進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創造良好環境。
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師待遇。堅持把師資培訓工作重點轉移到以提高崗位能力為核心的繼續教育上來,大力加強師德教育,發揚為人師表、誨人不倦的敬業精神,努力提高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教書育人的能力。完善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促進教師隊伍的調整與最佳化。要採取有力措施,落實提高教師待遇的各項措施,建立和完善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的保障機制,逐步提高民辦教師的報酬。要進一步加快教師住房建設,改善教師住房條件。
四、完善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努力增加義務教育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努力增加義務教育投入,保證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省、市、縣三級要落實義務教育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保證隨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增加。依法足額徵收城鄉教育費附加,切實加強管理,保證主要用於實施義務教育。堅持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五、加強薄弱學校建設和貧困縣“普九”工作。要分級制定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建設具體規劃,採取選派得力校長、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師資建設,實行校際合作等配套措施和辦法,促使薄弱學校改變面貌。要動員和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對目前尚未“普九”的6個貧困縣給予有力的扶持,在師資和財力上給予照顧,幫助他們完成“普九”規劃目標。要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控制學生流失的職責,推進控制流失生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六、堅持依法治教,保證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深入普及教育法律法規,增強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興教意識,社會各方面依法保教意識,教育系統幹部、教師依法治教意識。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義務教育的法定職責,依法推動實際問題的解決。要依法規範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指導。堅決制止中國小亂收費和社會向學校的濫攤派。要繼續開展教育執法整體試點工作,規範教育執法程式,嚴格執法,把我省基礎教育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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