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九年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由昭通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九年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
- 性質:意見
- 地點:昭通市
- 發布單位:昭通市人民政府
導語,正文,
導語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依據《昭通市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有關義務教育發展要求,現就做好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以下簡稱“普九”)鞏固提高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正文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市堅持教育優先,積極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教育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2009年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以下簡稱“兩基”)目標,2010年“兩基”順利通過國檢。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普九”工作總體水平低,基礎薄弱,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城鄉差距較大,“普九”投入不足,學校建設標準化程度低,一些地方國中輟學現象突出,教師數量不足、學科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任重而道遠。進一步做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對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促進城鄉之間教育均衡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人民民眾根本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像抓“兩基”攻堅一樣,堅持不懈地抓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積極進取、實事求是、分區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把“普九”鞏固提高工作列為“十二五”教育工作的重點,堅持普及與提高、規模與效益的統一,將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放在突出位置;堅持以改革促發展,建立規範的保障制度和運行機制,使“普九”鞏固提高工作取得實效,為全市教育健康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目標與任務
(一)“普九”鞏固提高主要指標。
1.全市適齡兒童入學率2011年達99.68%、2012年達99.77%、2013年達99.89%、2014年達99.97%、2015年達100%;國小在校生年輟學率2011年控制在0.37%、2012年控制在0.33%、2013年控制在0.27%、2014年控制在0.16%、2015年控制在0;國中階段學齡人口入學率2011年達89.5%、2012年達93.3%、2013年達95.5%、2014年達97.4%、2015年達99.2%;國中在校生年輟學率2011年控制在1.32%、2012年控制在1.05%、2013年控制在0.82%、2014年控制在0.6%、2015年控制在0.37%。
2.全市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2011年達70%、2012年達74.2%、2013年達81.8%、2014年達84.3%、2015年達89.7%。
3.縣區目標任務見附表。
(二)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
“十二五”末,縣區中國小教職工配備率達到國家和省的要求,國小、國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均達100%,全市國小教師基本具備專科學歷,國中教師本科層次學歷的比重達到70%以上,建設一支數量足、素質高、學科結構基本合理的中國小教師隊伍。
(三)中國小辦學條件。
消除中國小D級危房,中國小布局趨於合理,學校資源進一步最佳化,村級完小以上學校實現標準化建設目標,中小學生均占地面積、建築面積基本達到省的標準;學校實驗室、計算機室、圖書室建設和音、體、美、勞及課外興趣活動設施設備達到國家和省的標準。
(四)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2013年威信縣、大關縣、鹽津縣、魯甸縣實現義務教育發展初步均衡,2016年實現基本均衡,2020年實現均衡發展。
3.2014年永善縣、巧家縣、彝良縣實現義務教育發展初步均衡,2020年實現基本均衡。
4.2015年鎮雄縣實現義務教育發展初步均衡,2020年實現基本均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把“普九”鞏固提高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把“普九”鞏固提高工作納入當地“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進一步落實“普九”鞏固提高在教育事業發展中“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到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領導配合抓,全體幹部職工共同抓,努力營造“普九”鞏固提高工作的良好氛圍。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統籌協調和督政督學職能,抓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市發改、財政、住建、國土、人社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協作,形成“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經費投入,確保“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順利進行。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機制,確保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做到“三個增長”;依法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專款專用,保證中央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教育的比例不低於50%;確保中國小危房改造和學校建設配套資金的落實。要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保障經費“校財局管,校使用”的管理模式和監督審計制度,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要建立政府、社會各界扶貧助困的長效機制,積極發動社會力量支持教育,動員幹部民眾捐資助學,確保貧困學生順利完成義務教育。
(三)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義務教育普及程度。
中國小學生輟學是“普九”鞏固提高的難點和重點。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國小學生輟學問題,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法》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強化政府行為,從行政、經濟、法律上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一要建立和完善“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雙線目標責任制”。即市人民政府與縣區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控輟保學責任書,市教育局與縣區教育局、縣區教育局與鄉鎮中心學校和中學、鄉鎮中心學校(中學與班主任)與村級完小、村級完小與班主任簽訂控輟保學責任書,把防止學生輟學責任落實到政府、學校、家庭、教師和監護人。縣區長、鄉鎮長是縣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教育的副縣區長和副鄉鎮長是具體責任人,縣區教育局長、中國小校長是教育系統做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具體,普及程度不達標,“普九”年審不過關的,將實行責任追究,“一票否決”。
二要堅持實行政府通知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制度。按《義務教育法》要求,每新學年開學前15天由鄉鎮人民政府(或委託學校)填寫一年級和七年級新生《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至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手中,確保學生按時入學。
三要實行定期報告、通報和監控制度。全市要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流失報告制度,各中學和鄉鎮中心學校每月向縣區教育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報告學生流失情況和實際在校學生人數,縣區教育局每月進行匯總報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縣區人民政府根據匯總情況及時採取措施督促流失學生返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定期組織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
四要杜絕學校排斥學生。學校校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要轉變教育觀念,把制止學生輟學作為重要工作職責,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使因厭學而輟學的學生樹立學習信心,重返校園。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迫學生離校和退學,對排斥學生的學校校長、教師實行責任追究,年終考核不稱職,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要高度重視農民工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和留守子女義務教育長效保障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公辦學校資源,不斷滿足進城務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高度重視並做好統籌,組織各部門參與,探索建立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長效機制。農村中國小寄宿制學校要優先滿足農村“留守兒童少年”需求。
(四)抓好學校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要以加強中國小標準化建設為重點,進一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在中央、省財政支持的同時,市、縣共同籌措資金,力爭用3年時間消除現有D級危房。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將危房改造、校舍維護和建設,列入本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要高度重視學生宿舍和學校公共衛生設施建設,使學生宿舍、食堂、廁所等符合國家建設和衛生標準;要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實驗室、計算機室和圖書室建設,建立實驗、計算機等設備和圖書的更新機制,使鄉鎮中心完小以上國小和初級中學的教學儀器配備、圖書藏書量及生均占有量達到國家一類標準,村級國小等達到國家二類標準;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學校音、體、美、勞等設施設備的配備力度,力爭在“十二五”末使中國小辦學條件基本達到國家和省的規定標準。
(五)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師整體素質。
一要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抓緊完成以縣為單位的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按教學實際需要保質保量地為中國小配備教職工,重點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勞技、信息技術等學科教師。大力推進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中國小校長公開選拔聘任制,實施以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績效工資制為基本形式的人事制度改革,實行教職工動態管理,增強學校辦學活力。
二要不斷提高中國小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要健全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加強中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儘快在全市範圍內建設一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學科門類齊全的骨幹教師隊伍。要建立以課程改革為主要內容的教師定期培訓和校本培訓制度,使教師掌握課程改革精神和必備的教學技能;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杜絕教師嚴重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逐步建立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學生、家長參與的教師評價制度。
三要積極引導鼓勵城鎮教師到農村中國小任教。制定農村邊遠地區、貧困地區中國小教師津貼、補貼政策,對農村教師在職稱評定、工資待遇、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照顧。要建立中國小教師流動教學制度,保證農村國小和薄弱中學能夠按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要建立城鄉“校對校”教師定期交流制度。
(六)強化督查考核,確保“普九”鞏固提高工作質量。
“普九”鞏固提高督導檢查實行分級負責、逐級推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充分發揮督政與督學職能,將“普九”鞏固提高督導檢查作為教育督導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列入年度工作目標,堅持每年3月和9月對縣區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專項督導,堅持每年年底對“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進行一次年審。市委、市政府將年審結果作為考核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門負責人的重要依據,對在“普九”鞏固提高工作中,各項指標達標,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連續3年“普九”鞏固提高指標達標且成績突出的縣區,市政府將授予“普九”鞏固提高先進縣稱號。若年審不合格的縣區和鄉鎮將在全市通報,並給予黃牌警告,並追究縣區長和鄉鎮長的領導責任,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稱職;連續兩年“普九”年審不合格的縣區、鄉鎮,市人民政府將取消“兩基”合格鄉鎮稱號,建議省政府取消“兩基”合格縣區稱號,並責成縣區、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申報驗收。負有領導責任的縣區長、分管教育的副縣區長要引咎辭職,對負有直接責任的鄉鎮長和分管教育的副鄉鎮長就地免職,責令縣區教育局長、鄉鎮中學校長、中心校校長辭職。縣區要建立相應的“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普九”鞏固提高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