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檔案管理條例》於2012年7月18日吉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1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
《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在2011.08.23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在2011.08.23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
單位來本市招聘人才須持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人才市場管理機構批准檔案...第三十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1-2] ...
2012年7月18日吉林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1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吉林市森林資源管理條例 頒布...
《吉林市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2011年9月2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4屆6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1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檔案。...
吉林市旅遊管理條例第四章 旅遊涉外飯店、旅遊定點單位 編輯 第二十二條 旅遊涉外飯店是指允許接待外國人或華僑、港澳台旅遊者的飯店。...
《吉林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於1995年1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1996年5月17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檔案來源】吉林市綠化管理條例[1] (1998年10月28日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2號吉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7月26日...
吉林市物業管理條例發布信息 編輯 2005年9月22日吉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2005年11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
《吉林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由1992年9月14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契約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吉林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編輯 第二十五條 建設工程...
《吉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在2007.12.04由吉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吉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在2007.12.04由...決定批准的,應當同時簽發取水申請批准檔案;不...
《吉林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1996年1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996年3月23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五章 車輛行駛、停放與裝載 編輯 第二十九條 計程車、招手停公共汽車不得在道路中間停車載客;在城區繁華路段行駛時,須在市、縣(市)...
吉林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規劃編制和水源保護 編輯 第六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規劃、水行政、供水和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編制城市供水水源...
[1] 吉林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第三章 房屋安全使用 編輯 第十四條 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使用房屋,保障房屋安全。第...
內容摘要為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工作,決定對《吉林市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1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規範性檔案適用的公文種類包括決定、...
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契約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吉林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修正)第四章 監督管理 編輯 第二十八條 市人民...
【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吉林市松花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2005修正) [1] (1994 年10月27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
生態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城市綠化條例》、《吉林省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2005修正) [1] (1994 年1月15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6日吉林省...
吉林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08.20 實施時間 1997.08.20 吉林...
吉林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一章 總則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給城市居民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發展,...
【發布單位】80707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3-10-15 【生效日期】1993-10-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市社會醫療機構管理...
吉林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第六章 法律責任 編輯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任何機關和部門制定的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無效,並由有關機關依法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