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11月1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1997年9月25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改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市政供水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11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1月14日
- 頒布單位:吉林市人大常委會
1993年9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11月1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1997年9月25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改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
1993年9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11月1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1997年9月25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改 ...
井蓋等。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7日起施行,1997年9月25日修改的《吉林市市政供水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20090527(批准時間)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生產和使用市政供水、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用水應採用和推廣先進的節水技術,提高城市節約用水科學技術水平。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公用事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業務...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發揮水資源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以城市市政部門統一供應的自來水(以下簡稱市政供水)的管理工作,促進市政供水事業發展,保障人民生活和生產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吉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1997年7月25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2002年3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修改。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5年6月2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吉林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在1998.04.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的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及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條例全文 (2016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揮其使用功能,更好地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市政工程設施包括:(一)城市道路設施: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
責令其限期塗襯、清掃,並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仍不塗襯、清掃的,由市政供水單位代行塗襯、清掃,所需費用由...《吉林省城市供水水質衛生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做相應的修正。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1次歷史...
白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於2018年12月27日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農村、獨立工礦區和其他集中供水的水質衛生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7月8日省政府第22號令發布的《吉林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1994年4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2002年3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修改。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
《城市供水條例》是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制定。《城市供水條例》於1994年7月19日發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2020年修正。修訂情況 根據2018年3月19日中華人民...
被發現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仍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10月1日施行)、國務院《城市供水管理條例》(國務院158號令,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六部委25號令,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吉林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吉林省節約用水條例 (2010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吉林省節約用水條例修正案 》修改)條例全文 目 錄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