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3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辦法
- 發布部門:吉林市政府
- 發文字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51號
- 發布日期:2004年04月05日
- 實施日期:2004年05月10日
- 時效性:已被修訂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法規類別:市政公用與路橋
《吉林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3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
《吉林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3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修改決定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2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實...
根據《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規章的決定》本辦法應作如下修改:第十二條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和改造的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由投資者或產權人自行管理。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機構維護管理的,應經市政公用行政...
國家及本市重大活動需啟閉城市夜景燈飾的,按縣政府的通知執行。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縣市政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依法委託的市政監察執法隊伍按以下規定處理:(一)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應當建設城區夜景燈飾而沒有建設的,責令限期...
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城市景觀燈飾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城市建設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瀋陽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 發布內容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區夜景燈飾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市城市建設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市容綜合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區城市建設管理...
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夜景燈光亮化設施的設定由市市政公用事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其他城市建築設施均由產權人負責夜景燈光亮化設施的設定。第十六條 單位或個人投資建設的夜景燈光亮化設施規劃設計方案,須經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須...
本辦法所稱夜景照明, 包括營造景觀照明和建(構)築物外體照明。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城市建成區範圍內霓虹燈、門頭牌匾和夜景照明的管理。第四條 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霓虹燈、門頭牌匾和夜景照明的管理工作。各區(...
區市政(燈飾)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主城區城市夜景燈飾建設規劃,負責編制本轄區城市夜景燈飾詳細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九條 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應當建設城市夜景燈飾的新建項目,其夜景燈飾建設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竣工...
《徐州市市區夜景燈飾管理辦法》在1998.12.10由徐州市人民政府頒布。1998年12月10日 第一條 為加強夜景燈飾管理,美化市容市貌,建設文明城市,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
第三條在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四區範圍內納入城市戶外燈飾設定規劃的下列燈飾的設定管理適用本辦法:(一)在城市道路、橋樑、廣場、公共綠地和其他公共場所設定的燈飾;(二)戶外商業廣告,燈飾和公益性廣告燈飾;(三)建(構)...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遵守本辦法,不得侵占、損壞城市道路與城市照明設施,並有權制止、檢舉、控告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 城市道路與城市照明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
城市夜景燈飾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開啟、關閉。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的各類夜景燈飾應當與主體建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第二十五條市區水系應當體現北方水城風貌,實施生態用水補給工程,實現河湖溝渠貫通,改善城市生態。城市...
構)築物、繁華商業區的建(構)築物,標誌性建築物,城市道路、橋樑、河道、廣場、街道遊園、園林綠地及其它露天公共場所,城市道路兩側臨街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商店、餐飲、娛樂場所等,應按城市夜景燈飾規劃設定夜景燈飾;...
第二十二條 城市夜景燈飾的設定,應當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保護要求,亮化效果應當體現區域功能、建(構)築物造型特點和文化內涵,並與整體景觀相協調。城市夜景燈飾設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保持設施完好,按照規定的時間啟閉。任何單位...
規劃、建設、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及供電單位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同做好臨街標牌、燈飾的設定與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區建成區內所有臨街單位、門店及其他有關單位設定標牌均應遵守本辦法,並依照本辦法規定設定燈飾,美化、亮化城市。第二...
使用人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定的約定,做到文明出行、規範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車輛的停放管理。第二十七條 夜景照明規劃區域內的建(構)築物、城市道路、廣場、綠地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戶外燈飾是指納入城市戶外燈飾規劃和管理的下列燈光設施:(一)城市幹道、橋樑、廣場、公園和其他公共場所設定的燈光;(二)各種戶外商業廣告和公益性廣告燈光;(三)建(構)築物外體設定的輪廓燈、投射燈、...
(三)局部景觀燈飾效果和周邊環境協調;(四)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城市夜景燈飾設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保持設施完好,定時啟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移動、拆除。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一節 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4.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夜景燈飾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審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夜景燈飾工程建設方案以及工程竣工驗收。5.負責監督管理縣城區臨時占用城市公共綠地、砍伐或遷移城市樹木;負責評審城鎮“園林式”單位; 負責公共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