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位於吉林長春,建院於194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現已成為在全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吉大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鬥,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任院長由蔡立東教授擔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法學院
  • 外文名:Jili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簡稱:吉大法學院
  • 創辦時間:1948年
  • 知名校友:何鵬、張文顯
  • 所屬地區:中國吉林
  • 主要院系:法學系
  • 現任書記:周春國
  • 現任院長:蔡立東
學院簡介,歷史沿革,學科設定,簡介,國家重點學科,科研機構,教職員工,科研成果,對外交流,外圍條件,歷任領導,著名校友,法學界,司法界,商界,

學院簡介

吉林大學法學院系中國法學教育頂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在全國的法學院校中,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被合稱為“五院”,北京大學法學院(原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原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原吉林大學法律系)和武漢大學法學院(原武漢大學法律系)則被稱為“四系”]。吉林大學(前身為東北人民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開放以來,吉林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鬥,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我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任院長由蔡立東教授擔任。校全日制本科生約1270人、碩士研究生500餘人、法律碩士研究生600餘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專科生260人,以及來自美國、日本、俄羅斯、韓國等國的留學生約20人。現任院長為蔡立東教授。

歷史沿革

1948年司法系成立後,即面向東北解放區開始招生,學制定為二年,1948年12月第一屆學員開學。1951年始,法律系的教學向更加正規方向邁進。暑假後開始招收四年制學員。
1953年春開始,根據學校關於全面開展向蘇聯學習的要求,採用蘇聯教材作為教本。另外在專業設定方面,當時設“法律”一個專業,下設國家法、刑法、民法三個教學方向,學習期限為四年。
1953年7月,在林禮昭同志帶領下,選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研究生的十二名同志畢業歸校,按當時教學計畫要求基本上開全了法律系的專業課,同年10月原設立的教研組全部擴建為教研室。
1959年9月根據高教部的要求,吉林大學本科專業學科由四年改為五年,法律系按規定開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1965年10月法律系根據學校2月10日的決定,遷往市郊柏家屯農場實行半農半讀制度。
從1973年起至1976年,法律系相繼招收了四屆工農兵大學生,學制為三年,學生由全國各地選送。
1977年吉林大學開始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
1979年9月,法律系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從而使法律系的法學教育躍上了新台階。
1980年9月增設了國際法專業,開始招收了國際法專業本科生。成立了國際法教研室。
1982年9月,法律系根據學校《吉林大學文科專業試行學分制教學方案(試行稿)》的規定,從82級新生開始試行學分制。
1983年,法律系建立了法學函授部(現成人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東北三省法學函授教育。後與三省司法廳領導協商,法律系主要負責吉林、黑龍江兩省的函授教育。
1984年9月,為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法律系增設經濟法專業。至此,法律系已有三個專業。
1986年批准了法律系建立刑法學博士點,博士導師為何鵬同志,1993年增補高格同志,1994年增補王牧同志。從此法律系不僅招收碩士生,並且在外國刑法方向開始招收博士生。
1999年,按照1997年暑期在吉林大學召開的國家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會議精神,法學院本科生開始按法學一級學科招生,從此法學院取消了按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專業招生的模式。
1999年,經國家評定,法學院取得了法理學專業博士點。
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法學理論學科為國家重點建設學科,並於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設項目論證工作。法學理論重點學科以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文化學、法律經濟學為主要研究方向。
2001年6月,合校後法學院新的領導班子組建後,根據一級學科招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對現行的教學單位進行了改革,撤銷了1988年建院以來設立的法學系、經濟法學系、國際法學系三個系,建立了法理學與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六個教研部。
2003年9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03]57號《關於下達第九批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法學院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具有了博士學位授權。
2003年10月23日,根據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國人部發[2003]38號檔案《關於新設43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通知》,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專家組評審,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研究決定,新設北京大學政治學等43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開展博士後工作,吉林大學法學學科也在其中。
2004年5月,由教育部專家組對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評估中,我校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以堅持馬克思之法學觀點和方法的鮮明政治優勢,傑出的創新能力,理論法學中心形成的法學界公認的國內一流、高水平學術論壇和高質量研究成果以及國內外崇高的學術影響和成就,被評估組專家們一致評為“優秀重點研究基地”。
2004年末法律碩士教育中心成立,它的成立,標誌著該院法律碩士教育工作又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信息化建設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法學院院網(law.jlu.edu.cn)測試並投入使用。
專業學科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功。 該院和政治學專業聯合申報的法律政治學專業,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批,成為該院第五個博士招生專業。法學碩士專業建設上,我們已經開始搭建軍事法學碩士專業梯隊。同時,經吉林省自考辦和學位辦批准,該院獲得了針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經濟法專業第二學歷的本科招生授權,開闢了培養複合型人才的新渠道。
2005年,法學院順利通過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審查,取得了法學博士點一級學科招生授權資格,實現了幾代人的夢想,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有了可靠的平台,也使我們在國內法學教育機構中的位置穩居在第一世界。
2006年根據獲得博士點一級學科授權資格,法學院設立了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至此法學院已有六個博士點,聯辦自設法政治學和法經濟學兩個博士點,為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搭建了可靠的平台,也為法學院的發展史樹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2007年1月 ,姚建宗教授當選中國法學會2006年在全國範圍內評選出的第五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這是姚建宗教授當選為教育部評選的國家級教學名師以後又一次成為學術精英的重要人物。
2007年該院共有三個博士點和一個碩士點開始招收學生。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招生,法律史博士專業招生申請將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批准,從而使該院的博士招生專業達到7個。軍事法學碩士也獲得招生批准,從而使該院成為全國唯一一個在法學碩士所有二級10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大學法學院。
2007年8月20日,該院刑法學在全國重點學科評審中獲得批准,成為該院第二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並確立了該院刑法學科全國前三甲學科地位,這是學科建設方面該院又一輝煌的里程碑,是幾代刑法學人艱苦奮鬥的結晶。
2007年12月,由徐衛東教授主持申報的教育部第二類特色專業法學人才培養教該項目獲得批准,這是該院承擔的第一個教學改革重大項目。
2007年12月17日, 法學院設立法學實驗示範教學中心。法學實驗室重建是該院對教育部加強實驗教學要求的一種落實,學院向財政部申請近400萬元設備經費,未來我們還要申報國家級實驗中心。
2007年12月,該院主辦的《當代法學》雜誌在剛剛結束的國家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審訂中,經過嚴格審查與激烈競爭,以其學術品位、辦刊指導思想與推進科學研究的優勢,被批准為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SCI系統核心期刊,從而為該院教師的科學研究搭建了一個高水平、社會認可的平台。
學院黨建工作再創佳績。5月8日,吉林大學召開首屆“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表彰大會,法學院黨委做為三育人10個先進單位之一受到表彰。6月2日在吉林大學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87周年暨“創先爭優”大會上,做為基層黨委,法學院黨委受到表彰。
2008年6月28日,法學院與吉大律師事務所達成合作協定共建實踐教學基地。教學實踐基地以吉大律師事務所為依託,更好地為社會培養法律實踐型人才,同時也為法學院充分發揮自身教學、人才資源優勢,服務社會提供了一個平台。這也是由法學院出資建立、直接參與管理的第一個實踐教學基地。
2008年教育部網站公布2007年《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立項結果,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被批准為首批高校特色專業辦學點,以法學院張文顯教授為帶頭人的法學理論教學團隊被確定首批國家級教學團隊。
2008年8月26日,教育部公布國家精品課程評審結果,徐衛東教授主持的《商法學》課程獲得批准。
2008年6月29日,法學院長春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2015年12月13日,吉林大學法學院加入了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校友會的成立,旨在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增進團結、合作與友誼,同時利用地緣優勢,協助法學院開展校友聯誼、學術研討、在校生實習培訓、就業指導等活動,弘揚社會公平與正義的理念,為地方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學科設定

簡介

學院現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全國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學10個二級學科自主設立博士點。現已設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7個博士學位授予權專業,有與經濟學院聯合培養的法經濟學博士學位專業,以及與行政學院聯合培養的法政治學博士學位專業,有東北地區唯一的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其中法學理論、刑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民商法學為吉林省省級重點學科,是學院具有多年學術積澱和特色的優勢學科,擁有一批發展潛力大、在國內較有影響的專家和中青年學者。此外,國際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也是學院深具發展潛力的學科。學院設有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國際法學和法律碩士10個學位授權專業,此外法學院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教育部批准於2007年設立了軍事法學碩士點,成為全國非軍隊院校中僅有的兩所擁有軍事法學碩士的法學院校之一(另一所為中國政法大學)。學院還擁有全國法學理論領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的2009年學科評估中,吉林大學法學一級學科名列全國高校第五名。

國家重點學科

法學理論學科
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創建於1952年,是國內第一批法學理論專業碩士點之一,是北京地區之外的第一個法學理論專業博士點。2000年,以法學理論學科為基礎成立的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獲教育部批准成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是國內法學理論領域唯一的重點研究基地。2002年,法學理論學科經教育部批准成為國家重點學科,並被納入“211工程”重點學科建設計畫。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和法學院於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為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本學科聯合政治學理論、法律經濟學等學科正在申報並有望成為“985”工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
本學科已形成了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文化學、法律經濟學、人權理論與人權法、比較法學、部門法哲學、立法學、司法學等10個比較穩定的研究方向。其中,前五個研究方向始終站在學科前沿,在國內具有明顯的學術特色和優勢:(1)法理學。學術帶頭人為張文顯教授、姚建宗教授。本方向近20年多來一直居於國內學術發展的最前沿,始終是我國法學理論發展的引領者和推動者,提出並論證了許多在國內外學術界具有原創性的學術理論觀點。(2)西方法哲學。學術帶頭人為鄧正來教授。本方向是國內高校同類研究方向中起步較早、影響最大的兩個單位之一,在推動國內法學界對本領域的研究方面做出了令人矚目的成就。(3)法律社會學。學術帶頭人為馬新福教授。本方向在國內起步較早,並以理論法社會學研究和法律發展研究為基本特色。(4)法律文化學。學術帶頭人為霍存福教授。本方向以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為重點,並引入文化學、語言學、符號學和社會學等的理論與方法,實現了從單純的歷史研究範式向綜合的多維視角研究範式的轉換。(5)法律經濟學。學術帶頭人為張文顯教授、徐衛東教授。本方向在國內發展較早,在法律經濟學基本理論、知識經濟與法制創新、現代企業制度的法理研究走在國內前列。
刑法學科
吉林大學的刑法學科始建於1952年。1979年成為國內第一批刑法學專業碩士點。1986年取得了博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內最早取得刑法博士點的少數幾個單位之一,也是我國東北地區最早的法學專業博士點。2002年被評為吉林省重點學科。
本學科已經形成一支梯隊結構合理、知識結構清新、專業方向齊備、實力雄厚的學術團隊。本學科共有教師16人,其中教授4人(均為博士生導師,1人為兼職),副教授5人,講師3人,助教4人。其中博士學位獲得者8人,博士後2人,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者7人。本學科的學科帶頭人有李潔吳振興張旭孫謙等4位教授。其中,李潔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教育部重點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吳振興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重點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員;張旭教授兼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教育部重點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員;孫謙教授原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現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兼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等職。

科研機構

學院現設六個教研部、兩個法學核心期刊:《法制與社會發展》與《當代法學》,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歐盟法律研究中心、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德國民商法研究中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研究中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與中國法制研究中心等七個研究機構。
吉林大學法學院

教職員工

學院有教職工126人,其中教授34人(博士生導師33名)、副教授31名。已取得博士學位或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67%。學院薈萃了一大批學識淵博、治學嚴謹的法學專家學者。著名法學家、原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張文顯教授於2003年6月3日被聘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成員;在瑞典倫德大學召開的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第21屆世界大會上,張文顯教授當選為協會新一屆執委會的唯一的中國執委。在國家教育部首次評選的100名全國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獎教師中,姚建宗教授被評為教育部教學名師獎。

科研成果

學院教師科研成果豐碩,迄今共編寫系列教材3套80多種。1980年以來,學院教師公開出版學術著作、教材近400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論文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百餘項。其中有近40項成果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教育部優秀教學成果、法務部法學教材優秀成果、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獎。

對外交流

學院歷來重視與國內外進行教育與學術交流合作,分別與日本、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多種形式的長期的學術交流合作關係。與美國美中法律交流委員會合作舉辦了“美國法講習班”(1985年、2000年),與瑞典、挪威丹麥等北歐國家人權研究機構聯合舉辦了首屆“北歐-中國國際人權法教師研修班”(2001年);舉辦了“海峽兩岸法學教育研討會”(2000年)、“面向21世紀民商法發展研討會”(2001年)、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2002年年會等。學院還邀請國內外著名學者主持“當代法學名家講座”系列,在國內外法學屆產生了重要影響。

外圍條件

學院具有良好學習與研究條件,努力 創建全國一流的法學教學和科學研究基地。擁有數量眾多、種類齊全、不斷更新的中外文法學圖書資料;建立了技術先進、設施一流的模擬法庭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建立了法學理論 學術網站—“中國理論法學研究信息網”,並建立了外文法律文獻資料資料庫,可查找LEXIS-NEXIS等資料庫中的英文學術論文。法學院和理論法學研究中心還主辦了《法制與社會發展》、《當代法學》雜誌以及《法理學論叢》、《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等系列出版物。

歷任領導

1948年司法系初創時,主持系務工作的第一任系主任為革命老幹部江劍秋同志,王明月、邊立有、劉鴻儒任組織幹事,林禮昭、李殿勛、李放、張景盛任教育幹事,焦俊傑、呂楓(女)任生活幹事,分別負責組織、教學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劍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療,其間由東北行政學院人事科長林德同志暫代兼司法系主任。為了更好的開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東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調入東北行政學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後,法律系成為綜合性大學的法律系,建立了黨支部和團總支,當時黨支部書記為邊立有、團總支書記為徐楓,杜若君教授從吉林大學馬列主義教研室調任為法律系系主任,除設系辦公室外,另設四個教研組並選派了教研組負責人。第一個教研組為國家與法權理論教研組,負責人為王惠岩同志;第二個教研組為國家法教研組,負責人為馬治振同志;第三個教研組為刑法組,負責人為甘雨沛同志;第四個教研組為民法教研組,負責人為林禮昭同志。此外,設有資料室。
1954年,原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民庭庭長馬起同志調到法律系,擔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擔任第二系主任、徐楓同志任黨總支書記。林禮昭同志任系秘書,協助兩位系主任從事教學管理工作,兩系主任的分工是馬起主任全面負責系務,側重於政治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則側重於教學與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據學校決定,系一級開始實行黨總支領導下的系委會負責制,由徐楓同志繼續任黨總支書記,組成以馬起、杜若君教授為首的系委會。系委會委員有王子琳、李放何鵬、張光博、高樹異等。1962年學校決定原黨總支書記徐楓調外文系工作,張嘉志同志來法律系任黨總支書記,不久又從校黨委調來金鋒玉同志任黨總支副書記。
1973年,原省法院副院長趙光鑒同志來法律系擔任領導工作。
1978年3月趙光鑒調回省法院之後,法律系黨總支書記為聶世基同志,副系主任為何鵬同志,1978年栗勁同志由校黨委宣傳部調來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進行領導班子調整,由徐大興同志任黨總支書記,由高樹異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領導班子進行改選,由蘇惠祥同志任總支書記,劉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學法學院成立。學校任命張光博同志為法學院院長;李鶴同志為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張文顯、王牧同志為法學院副院長;後又調齊祥同志擔任副院長。高格同志為法學系系主任;馬新福同志為法學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為經濟法學系系主任;石少俠同志為經濟法學系副主任;劉世元同志為國際法學系系主任;崔卓蘭同志為國際法學系副主任;張光博同志為法學所所長(兼)、趙新華同志為法學所副所長;龍斯榮同志為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景隆同志為院長辦公室主任;劉興華同志為院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組成了法學院第二屆領導班子。由張文顯同志出任院長,王牧、齊祥同志繼續擔任副院長,同時增補李忠芳同志為副院長,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鶴同志繼續擔任院黨委書記,石少俠同志擔任院黨委副書記。隨著這屆院領導班子換屆改選,各系領導班子也相繼發生了變化。法學系主任由馬新福同志擔任,吳振興同志為副主任;經濟法學系主任由蘇惠祥同志擔任,崔建遠同志為副主任;國際法學系仍由劉世元同志、崔卓蘭同志繼續擔任正、副主任。法學院律師事務所經過一段停辦之後,於1992年5月同省司法廳協商,由司法廳派一名工作人員任副所長,所長由李忠芳副院長兼任,從此又開始了法律服務業務。
1993年9月齊祥同志調任吉林大學總務辦公室主任,副院長職務由院黨委書記李鶴同志兼任,同時任命孟憲鐸同志為黨委副書記。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調任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1994年張文顯同志調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由王牧擔任,後又任命石少俠、劉世元、駱孟炎同志為副院長。
1995年5月,法學院第二屆領導班子到屆,經過全院職工的選舉和學校的任命,組成了法學院第三屆領導班子,由鄭成良任法學院院長,劉世元、石少俠、吳振興、孟憲鐸、駱孟炎任副院長。由王牧任法學院黨委書記,駱孟炎任黨委副書記(兼)。馬新福任法學系系主任,賴宇任副主任,趙新華任經濟法學系系主任,馮彥君任副主任,車丕照任國際法學系系主任,崔卓蘭任副主任,崔建遠任法學所所長,陳福祥任吉大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淑英、劉興華任院辦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調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後,駱孟炎任黨委書記。1996年9月,李洪明從學生處調到法學院主持學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
1998年5月法學院院長鄭成良調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駱孟炎同志調任校黨委組織部部長。結合領導班子到屆,院領導班子又作了調整。孟憲鐸同志任院黨委書記、李新田任副書記;石少俠任院長,霍存福劉世元、李潔、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長。2000年7月石少俠同志調任中國檢察官學院副院長。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長,同時增補徐衛東同志為副院長。
2001年6月,經過院系整合,原吉林工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經濟法學系12名教師(包括一名輔導員)和347名本科生併入法學院,組建合校後新的法學院。同時,新的法學院領導班子組成。霍存福任院長,徐衛東、趙新華呂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長;孟憲鐸任黨委書記,李新田任副書記(兼)。
2004年12月,學院行政領導班子換屆,徐衛東任院長,張旭馮彥君黃文藝、陳殿友任副院長。2005年4月,學院黨委換屆,李洪明任黨委書記,李新田任副書記(兼)。2005年5月,增補於瑩同志為黨委副書記。2006年4月,李新田同志調至校出版社工作,張光宇同志任黨委副書記(兼)。
2008年12月,學院行政領導班子換屆,姚建宗任院長,張旭、李建華蔡立東、黃文藝、張光宇任副院長。
2009年3月,學院黨委換屆,李洪明任黨委書記,於瑩、趙潔任副書記。
2012年12月,學院行政領導班子換屆,學校任命姚建宗繼續擔任院長,任命李建華、蔡立東、孫學致為業務副院長,張光宇為行政副院長。
2013年3月,學校任命李洪明繼續擔任法學院黨委書記;4月,任命趙潔繼續擔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徐傑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
2013年5月,任命杜宴林兼任法學院副院長。
2015年4月,學校任命蔡立東擔任法學院院長。
2015年11月,學校任命徐岱、任喜榮為法學院副院長。

著名校友

吉林大學法學院數十年來為中國法學界、司法實務界、政界乃至商界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著中堅作用。

法學界

何鵬 在我國首開系統研究外國刑法之先河,是新中國最早以以比較刑法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楠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文華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導,中國經濟法學科創始人之一(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張文顯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黨組書記,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法學組召集人),中國法理學研究會顧問,吉林大學資深教授,哲學博士,博導;原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吉大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鄭成良 上海交通大學原副校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教授,刑法學博士,博導;國家法官學院原院長(吉大本碩博)
徐顯明 山東大學校長(副部長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授,憲法行政法學博士,博導;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吉大本碩,與上交大原副校長鄭成良為同班同學)
註:張、鄭、徐三人被譽為“吉大法學三劍客”(北海道大學法學院院長語),碩士同出王子琳教授師門。
徐祥民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博導,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委員。
楊泉明 四川大學黨委書記(列入中央管理,副部長級)
石少俠 國家檢察官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車丕照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法學院常務副院長,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
申衛星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院長(吉大本碩)
傅廷中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吉大碩士)
崔建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現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高鴻鈞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現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韓世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吉大本碩)
劉瑞復 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組組長(吉大本科)
張 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比較法與法社會學研究所執行所長,兼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吉大本科)
吳振興 武漢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博)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龍翼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王 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博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碩士)
王 牧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吉大本科)
莫世鍵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現任院長(吉大本科)
許 清 中國政法大學憲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鷹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現任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長級)(吉大本碩,並且為新中國第一個女法學碩士),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霍存福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錢弘道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曾任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比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孫世彥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國際法室主任(吉大本碩)
王剛義 大連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冰人、CCTV體壇風雲人物(碩博)
杜青林 中央統戰部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書記
奚曉明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本)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本碩博)
孫 謙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戴玉忠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部級),二級大檢察官(本)
張 軍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本)
姜建初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碩)
胡可明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本)
梁國慶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本)
趙登舉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本)
謝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本)
郝赤勇 法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政治部主任(本)
白景富 公安部原常務副部長(正部級)(本)
李 熙 中紀委委員,中紀委駐衛生部紀檢組組長、衛生部黨組成員(本)
何曄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本)
桂敏傑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本)
汪永清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本)
王曉暉 中宣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本碩)
孟祥鋒 國家保密局局長(本博)
劉 颺 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正部級),曾任法務部副部長(本)
陳 傑 全國台聯副會長
李忠信 公安部文聯副主席,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公安部法制局局長(本)
韓起祥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本)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本)
周玉華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本)
呂岩峰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教授,博導
韓 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
吳蘭 中共遼源市委委員、常委、書記(本碩博)
滕剛 中共孝感市委副書記、市長(博)
程龍 共青團吉林省委書記(本碩博)
法進衍 山東省國家安全廳長
張建國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布小林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王國棟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鶴松 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羅黔生 貴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胡成全 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
王臘生 江蘇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楊慶祥 原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李言靜 政協海南省第五屆委員會秘書長、省政協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碩)

司法界

楊廣生 貴州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
沈春耀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主任
王俊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2006——2008連續三年被亞洲法律事務評為年度中國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大陸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被公認為是中國top3的律所)創始合伙人,管委會主席
趙大華 吉林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主任 (本碩)
王 麗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任主任 (本碩博)
李貴方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副主任 (本碩博)
王英哲 北京奮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
陳瑛明 上海瑛明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
張巍 第九屆、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 主任

商界

修淶貴 修正藥業集團董事長,全國勞動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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