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法學院
- 外文名:Jili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簡稱:吉大法學院
- 創辦時間:1948年
- 知名校友:何鵬、張文顯
- 所屬地區:中國吉林
- 主要院系:法學系
- 現任書記:周春國
- 現任院長:蔡立東
學院簡介
歷史沿革
1953年春開始,根據學校關於全面開展向蘇聯學習的要求,採用蘇聯教材作為教本。另外在專業設定方面,當時設“法律”一個專業,下設國家法、刑法、民法三個教學方向,學習期限為四年。
1953年7月,在林禮昭同志帶領下,選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研究生的十二名同志畢業歸校,按當時教學計畫要求基本上開全了法律系的專業課,同年10月原設立的教研組全部擴建為教研室。
1959年9月根據高教部的要求,吉林大學本科專業學科由四年改為五年,法律系按規定開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1965年10月法律系根據學校2月10日的決定,遷往市郊柏家屯農場實行半農半讀制度。
從1973年起至1976年,法律系相繼招收了四屆工農兵大學生,學制為三年,學生由全國各地選送。
1977年吉林大學開始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
1979年9月,法律系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從而使法律系的法學教育躍上了新台階。
1980年9月增設了國際法專業,開始招收了國際法專業本科生。成立了國際法教研室。
1982年9月,法律系根據學校《吉林大學文科專業試行學分制教學方案(試行稿)》的規定,從82級新生開始試行學分制。
1983年,法律系建立了法學函授部(現成人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東北三省法學函授教育。後與三省司法廳領導協商,法律系主要負責吉林、黑龍江兩省的函授教育。
1984年9月,為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法律系增設經濟法專業。至此,法律系已有三個專業。
1986年批准了法律系建立刑法學博士點,博士導師為何鵬同志,1993年增補高格同志,1994年增補王牧同志。從此法律系不僅招收碩士生,並且在外國刑法方向開始招收博士生。
1999年,按照1997年暑期在吉林大學召開的國家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會議精神,法學院本科生開始按法學一級學科招生,從此法學院取消了按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專業招生的模式。
1999年,經國家評定,法學院取得了法理學專業博士點。
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法學理論學科為國家重點建設學科,並於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設項目論證工作。法學理論重點學科以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文化學、法律經濟學為主要研究方向。
2001年6月,合校後法學院新的領導班子組建後,根據一級學科招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對現行的教學單位進行了改革,撤銷了1988年建院以來設立的法學系、經濟法學系、國際法學系三個系,建立了法理學與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六個教研部。
2003年9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03]57號《關於下達第九批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法學院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具有了博士學位授權。
2003年10月23日,根據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國人部發[2003]38號檔案《關於新設43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通知》,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專家組評審,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研究決定,新設北京大學政治學等43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開展博士後工作,吉林大學法學學科也在其中。
2004年5月,由教育部專家組對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評估中,我校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以堅持馬克思之法學觀點和方法的鮮明政治優勢,傑出的創新能力,理論法學中心形成的法學界公認的國內一流、高水平學術論壇和高質量研究成果以及國內外崇高的學術影響和成就,被評估組專家們一致評為“優秀重點研究基地”。
2004年末法律碩士教育中心成立,它的成立,標誌著該院法律碩士教育工作又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信息化建設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法學院院網(law.jlu.edu.cn)測試並投入使用。
專業學科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功。 該院和政治學專業聯合申報的法律政治學專業,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批,成為該院第五個博士招生專業。法學碩士專業建設上,我們已經開始搭建軍事法學碩士專業梯隊。同時,經吉林省自考辦和學位辦批准,該院獲得了針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經濟法專業第二學歷的本科招生授權,開闢了培養複合型人才的新渠道。
2005年,法學院順利通過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審查,取得了法學博士點一級學科招生授權資格,實現了幾代人的夢想,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有了可靠的平台,也使我們在國內法學教育機構中的位置穩居在第一世界。
2006年根據獲得博士點一級學科授權資格,法學院設立了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至此法學院已有六個博士點,聯辦自設法政治學和法經濟學兩個博士點,為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搭建了可靠的平台,也為法學院的發展史樹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2007年1月 ,姚建宗教授當選中國法學會2006年在全國範圍內評選出的第五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這是姚建宗教授當選為教育部評選的國家級教學名師以後又一次成為學術精英的重要人物。
2007年該院共有三個博士點和一個碩士點開始招收學生。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招生,法律史博士專業招生申請將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批准,從而使該院的博士招生專業達到7個。軍事法學碩士也獲得招生批准,從而使該院成為全國唯一一個在法學碩士所有二級10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大學法學院。
2007年8月20日,該院刑法學在全國重點學科評審中獲得批准,成為該院第二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並確立了該院刑法學科全國前三甲學科地位,這是學科建設方面該院又一輝煌的里程碑,是幾代刑法學人艱苦奮鬥的結晶。
2007年12月,由徐衛東教授主持申報的教育部第二類特色專業法學人才培養教該項目獲得批准,這是該院承擔的第一個教學改革重大項目。
2007年12月17日, 法學院設立法學實驗示範教學中心。法學實驗室重建是該院對教育部加強實驗教學要求的一種落實,學院向財政部申請近400萬元設備經費,未來我們還要申報國家級實驗中心。
2007年12月,該院主辦的《當代法學》雜誌在剛剛結束的國家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審訂中,經過嚴格審查與激烈競爭,以其學術品位、辦刊指導思想與推進科學研究的優勢,被批准為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SCI系統核心期刊,從而為該院教師的科學研究搭建了一個高水平、社會認可的平台。
學院黨建工作再創佳績。5月8日,吉林大學召開首屆“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表彰大會,法學院黨委做為三育人10個先進單位之一受到表彰。6月2日在吉林大學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87周年暨“創先爭優”大會上,做為基層黨委,法學院黨委受到表彰。
2008年6月28日,法學院與吉大律師事務所達成合作協定共建實踐教學基地。教學實踐基地以吉大律師事務所為依託,更好地為社會培養法律實踐型人才,同時也為法學院充分發揮自身教學、人才資源優勢,服務社會提供了一個平台。這也是由法學院出資建立、直接參與管理的第一個實踐教學基地。
2008年教育部網站公布2007年《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立項結果,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被批准為首批高校特色專業辦學點,以法學院張文顯教授為帶頭人的法學理論教學團隊被確定首批國家級教學團隊。
2008年8月26日,教育部公布國家精品課程評審結果,徐衛東教授主持的《商法學》課程獲得批准。
2008年6月29日,法學院長春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學科設定
簡介
國家重點學科
科研機構
教職員工
科研成果
對外交流
外圍條件
歷任領導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劍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療,其間由東北行政學院人事科長林德同志暫代兼司法系主任。為了更好的開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東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調入東北行政學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後,法律系成為綜合性大學的法律系,建立了黨支部和團總支,當時黨支部書記為邊立有、團總支書記為徐楓,杜若君教授從吉林大學馬列主義教研室調任為法律系系主任,除設系辦公室外,另設四個教研組並選派了教研組負責人。第一個教研組為國家與法權理論教研組,負責人為王惠岩同志;第二個教研組為國家法教研組,負責人為馬治振同志;第三個教研組為刑法組,負責人為甘雨沛同志;第四個教研組為民法教研組,負責人為林禮昭同志。此外,設有資料室。
1954年,原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民庭庭長馬起同志調到法律系,擔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擔任第二系主任、徐楓同志任黨總支書記。林禮昭同志任系秘書,協助兩位系主任從事教學管理工作,兩系主任的分工是馬起主任全面負責系務,側重於政治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則側重於教學與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據學校決定,系一級開始實行黨總支領導下的系委會負責制,由徐楓同志繼續任黨總支書記,組成以馬起、杜若君教授為首的系委會。系委會委員有王子琳、李放、何鵬、張光博、高樹異等。1962年學校決定原黨總支書記徐楓調外文系工作,張嘉志同志來法律系任黨總支書記,不久又從校黨委調來金鋒玉同志任黨總支副書記。
1973年,原省法院副院長趙光鑒同志來法律系擔任領導工作。
1978年3月趙光鑒調回省法院之後,法律系黨總支書記為聶世基同志,副系主任為何鵬同志,1978年栗勁同志由校黨委宣傳部調來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進行領導班子調整,由徐大興同志任黨總支書記,由高樹異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領導班子進行改選,由蘇惠祥同志任總支書記,劉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學法學院成立。學校任命張光博同志為法學院院長;李鶴同志為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張文顯、王牧同志為法學院副院長;後又調齊祥同志擔任副院長。高格同志為法學系系主任;馬新福同志為法學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為經濟法學系系主任;石少俠同志為經濟法學系副主任;劉世元同志為國際法學系系主任;崔卓蘭同志為國際法學系副主任;張光博同志為法學所所長(兼)、趙新華同志為法學所副所長;龍斯榮同志為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景隆同志為院長辦公室主任;劉興華同志為院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組成了法學院第二屆領導班子。由張文顯同志出任院長,王牧、齊祥同志繼續擔任副院長,同時增補李忠芳同志為副院長,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鶴同志繼續擔任院黨委書記,石少俠同志擔任院黨委副書記。隨著這屆院領導班子換屆改選,各系領導班子也相繼發生了變化。法學系主任由馬新福同志擔任,吳振興同志為副主任;經濟法學系主任由蘇惠祥同志擔任,崔建遠同志為副主任;國際法學系仍由劉世元同志、崔卓蘭同志繼續擔任正、副主任。法學院律師事務所經過一段停辦之後,於1992年5月同省司法廳協商,由司法廳派一名工作人員任副所長,所長由李忠芳副院長兼任,從此又開始了法律服務業務。
1993年9月齊祥同志調任吉林大學總務辦公室主任,副院長職務由院黨委書記李鶴同志兼任,同時任命孟憲鐸同志為黨委副書記。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調任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1994年張文顯同志調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由王牧擔任,後又任命石少俠、劉世元、駱孟炎同志為副院長。
1995年5月,法學院第二屆領導班子到屆,經過全院職工的選舉和學校的任命,組成了法學院第三屆領導班子,由鄭成良任法學院院長,劉世元、石少俠、吳振興、孟憲鐸、駱孟炎任副院長。由王牧任法學院黨委書記,駱孟炎任黨委副書記(兼)。馬新福任法學系系主任,賴宇任副主任,趙新華任經濟法學系系主任,馮彥君任副主任,車丕照任國際法學系系主任,崔卓蘭任副主任,崔建遠任法學所所長,陳福祥任吉大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淑英、劉興華任院辦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調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後,駱孟炎任黨委書記。1996年9月,李洪明從學生處調到法學院主持學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
1998年5月法學院院長鄭成良調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駱孟炎同志調任校黨委組織部部長。結合領導班子到屆,院領導班子又作了調整。孟憲鐸同志任院黨委書記、李新田任副書記;石少俠任院長,霍存福、劉世元、李潔、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長。2000年7月石少俠同志調任中國檢察官學院副院長。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長,同時增補徐衛東同志為副院長。
2001年6月,經過院系整合,原吉林工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經濟法學系12名教師(包括一名輔導員)和347名本科生併入法學院,組建合校後新的法學院。同時,新的法學院領導班子組成。霍存福任院長,徐衛東、趙新華、呂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長;孟憲鐸任黨委書記,李新田任副書記(兼)。
2013年3月,學校任命李洪明繼續擔任法學院黨委書記;4月,任命趙潔繼續擔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徐傑任法學院黨委副書記。
2013年5月,任命杜宴林兼任法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