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一直被各法學院廣泛採用,是法律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方式。模擬法庭通過案情分析、角色劃分、法律文書準備、預演、正式開庭等環節模擬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仲裁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模擬法庭
  • 外文名:Mock Trial
  • 補充:一直被各法學院廣泛採用
  • 地位:法律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方式
  • 過程:案情分析、角色劃分等
簡介,流程,分類,布置,人員組成,法律文書,發展現狀,意義,

簡介

模擬法庭一直被各法學院廣泛採用,是法律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方式。模擬法庭通過案情分析、角色劃分、法律文書準備、預演、正式開庭等環節模擬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仲裁的過程,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提高了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在各種實踐性教學方法中,模擬法庭教學法有著無可比擬的優越性。
模擬法庭

流程

1、書記員核對當事人情況;
2、書記員宣布起立,法官進入;
3、法官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合議庭組成,原被告,案由等);
4、原告宣讀起訴書,從訴訟請求開始讀;
5、被告宣讀答辯意見;
6、法官可以提問,歸納辯論焦點
7、法庭調查,證據交換:原告出示第一組 證據,說明證明內容,傳遞給被告質證,被告發表質證意見(一般從證據真實性和證明內容兩方面說,比如真實性無異議,但所證明內容有異議之類的)。之後出示第二組證據,然後被告出示證據;
8、法庭辯論,原告先說,被告後說,主要是對有爭議的事實進行說明;
9、法官詢問是否調解,若否立即判定。

分類

1)模擬民事訴訟
2)模擬刑事訴訟
3)模擬行政訴訟
4)模擬海事訴訟
5)模擬仲裁

布置

1、國徽
2、法官席
3、書記員席
4、公訴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
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
6、證人席
8、旁聽席
9、服裝、法槌、投影、話筒、音響等

人員組成

一個模擬法庭可以分為四個組:審判組、起訴組、辯護組和綜合組。
1、審判組由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書記員以及其他不出庭的人員組成。
2、起訴組由公訴人或原告及其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
3、辯護組由辯護律師、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
4、綜合組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證人、鑑定人、法警等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

法律文書

1、刑事起訴書
2、刑事答辯狀(自訴案件)
3、刑事判決書
4、民事起訴狀
5、民事答辯狀
6、民事判決書
7、公訴詞
8、辯護詞
9、代理詞

發展現狀

我國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山東大學等高校在反思傳統法學教育模式弊端的同時,也開始借鑑國外法律職業教育的有益經驗:在講授專業課程中採用了“案例教學法”;專門開設了“模擬法庭”、“法律實務”、“診所式課程”等以技能訓練為目標的實踐性課程;在學校內部定期地舉行模擬法庭比賽,開始組織區域性和全國性模擬法庭競賽,並派代表隊參加國際性模擬法庭競賽,展現我國青年法學學子的風采。

意義

第一、克服傳統法學教育弊端,推進職業素質教育。由於深受大陸法系的影響,我國傳統法學教育拘泥於專業領域的知識傳授,教育過程相對封閉和狹隘,造成教育成果與社會需求之間存在嚴重脫節,日漸受到司法實務界人士的質疑和嚴厲批評。而素質教育謀求人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樹立學生崇尚法治精神、追求公平正義和維護清正廉潔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模擬法庭教學特別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促進理論知識向實踐技能轉化,有助於克服我們傳統法學教育的弊端,推進職業素質教育。
第二、轉變教師思想觀念,注重法律實踐教學。模擬法庭教學的顯著效果可以給教師留下深刻的印象,對於一位法學教師來說,只有他真正了解社會迫切需要地是高素質套用型法律人才時,才能逐漸擺脫陳舊滯後教材和單純學術理論的桎梏,逐步轉變自身思想觀念,大膽地做出探索創新,自然而然地將實踐內容貫穿到教學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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