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人在什麼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次的學歷,包括國小、國中、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從廣義上講,任何一種學習經歷,都可以成為學習者的“學歷”。
而在社會中,人們通常所說的“學歷”,則是指具有特定含義、特定價值的“學歷”,也就是說一個人具有什麼學歷,是指一個人最後也就是最後的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
所以,由於我國教育管理體系及學生的成長經歷,我們多數是經過國小、國中、高中,通過高考升入大學。因此第一學歷多指在高等院校,受過普通全日制(統招)教育學習的最高學歷教育。
第二學歷有兩種獲得方式,一是指在修讀普通全日制統招(第一學歷)學歷的同時,修讀第二專業獲得的學歷;二是在獲得全日制統招學歷後,在職獲得的非統招學歷,包括成人教育(業餘、函授、半脫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廣播電視大學(電大)和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根據教育部官網-政策諮詢:“一般說,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的關係是同層次的二個學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學歷
- 獲得方式:兩種
- 內容:第二專業學歷、在職獲得學歷
- 包含:統招、成教、自考、電大、遠程教育、部分高校招收的本科第二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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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一學位
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的關係是同層次的二個學歷。根據教育部官網-政策諮詢:“問:專升本(非成人高招專升本)畢業後的第一學歷是專科還是本科?答:一般說,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的關係是同層次的二個學歷。”
部分省市對於具有兩個專科學歷的人員特定情況下給予本科待遇,如安徽省《關於取得雙專科畢業證書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委員會 安徽省人事廳 教成[1998]26號)》:“取得雙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均享受以下待遇:其定級工資標準按專科定級職務工資標準高一檔執行;在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及獲取其他任職資格時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對待。”
相關法規
輔修學歷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指出:“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並註冊一份學歷證書。確有學習餘力的學生,在校期間修讀同層次其他專業課程並達到專業要求的,學校可為其頒發輔修專業證書。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
自考二學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第二學歷)的畢業生的學歷從法律上予以保障,高等自學考試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應相一致。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畢業生相同的待遇,其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的學位都是我國學位授予的最高部門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頒發。
在國內,第二學歷證書同樣可以報考國家統招研究生、國家公務員。尤其獲得第二學歷的同學由於專業的複合型特點,成了各大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的首選,甚至成為一些企業的必備條件。同樣,其工資待遇也比只獲得一個學歷證書的同學高出許多。
學位
學位定義
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者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學位介紹
學位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3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
在我國“博士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
學位授予單位以及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准公布。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在選擇第二學歷時,需要注意到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是否屬於同一類學位,如是不同學位,則在完成第二學歷學習的基礎上,可同時獲取第二學位。
第二學歷好處
本科生讀第二專業的好處:
1、擁有雙學位,畢業待遇等同研究生;跨學科人才,在企業受歡迎;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與跨校輔修區別很大;時間短,職業證書免費拿;
3、選擇興趣所在的名校第二專業,有利於未來的職業發展及高薪要求。
專科生套讀本科的好處:
1、專科套讀本科,拿專科文憑的同時收穫本科文憑,省時省力省錢;
2、專科畢業拿到本科文憑,就業競爭力及工作經驗同比專科同界優勢大。
專科生加讀專科另一專業好處:
部分省市對於具有兩個專科學歷的人員特定情況下給予本科待遇,如安徽省《關於取得雙專科畢業證書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委員會 安徽省人事廳 教成[1998]26號)》:“取得雙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均享受以下待遇:其定級工資標準按專科定級職務工資標準高一檔執行;在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及獲取其他任職資格時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