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氣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要求,由合肥市氣象局編制此年度報告。全文分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以及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五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近年來,我局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進反腐倡廉和建設服務型政府部門為目標,不斷完善公開制度,拓寬公開領域,深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流程,創新公開形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就我局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
《條例》實施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成立了由局領導任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製定修改、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保障等工作;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年度報告、考核評議、保密審查責任追究等制度,對各職能科室、直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形成了“分管領導主抓、辦公室主管、各單位分頭負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實際工作中,我局始終將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注重研究和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帶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和規範發展。
(二)做好政務公開政務服務要點工作
全面落實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大力推行氣象權力、責任和涉企收費“三個清單”制度,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依法規範氣象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審批,嚴格落實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公開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示行政審批信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建立健全合肥市氣象局政(局)務公開工作長效機制,完善政(局)務公開制度,落實人員、經費等保障措施,同時加大監管力度,依法依規做好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等方面信息的公開工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監督和保障
2016年初我局根據工作需要,修定《合肥市氣象局政務公開實施方案》,明確各單位的工作職責、公開方式、操作程式和時限要求,重點抓好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和政府信息發布的保密審查機制,確保政府信息發布的主動性和權威性,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朝著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四)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我局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培訓,加強對工作人員業務指導。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提升大家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服務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類別
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機構領導、機構職能、人事任免、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和計畫、行政許可目錄及許可結果、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招標採購、部門動態以及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應急預案、科技成果、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等信息。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6年,我局共通過市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平台發布信息254條,在“合肥氣象”網站上發布各類信息700多條,市氣象局官方微博等載體發布各類氣象信息1000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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