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合作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1月31日,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祖曲路327號
  • 地區:合作市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規範性條例、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城市景觀亮化美化管理等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查處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指導督察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及所屬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行為。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實施監管考核;負責本市城區內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工作,對垃圾處理企業運營實施監管;
(四)負責市政設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的審查審批;配合相關部門對占用市政、城市道路照明等設施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的收取;負責市區戶外廣告、招牌標誌設定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建築垃圾處置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市區車輛清洗行業規範選址、運營管理;
(五)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範圍內的砍伐樹木、移植、占用(含臨時占用)綠地的審批、監管;
(六)負責組織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信訪、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負責本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本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八)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市政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城區)規劃違法違章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產生煙塵和惡臭有害氣體、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工商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交通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區河道內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區河道違法違章建(構)築物拆除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監管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能力建設。
1.加強城市管理和創新社會治理,努力體現城市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去管理城市。
2.加強城市精細化、常態化管理。建設以人為本、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聚焦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狠抓城市管理頑症治理,解決城市治理難題,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格局。
3.強化城市智慧型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標準,運用數字城管、智慧城管等信息技術手段,推進城市治理制度創新、模式創新,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4.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以城市管理現代化為指向,堅持以人為本、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讓城市成為人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託。
5.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和執法制度,建設一支過硬的執法隊伍,做到依法、規範、文明執法。
(十一)新增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工作。
2.行使以下8項行政許可職能
(1)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2)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3)關閉、閒置、拆除城市環衛設施許可;
(4)臨時性建築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5)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6)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
(7)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8)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樑)審批。

領導分工

陳福,男,漢族,中共黨員,1978年3月出生,現任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下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城市環境衛生大隊;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內設黨政綜合辦公室、綜合業務股、數位化指揮中心、財務室。
(一)執法大隊工作職能
受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授權,合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履行以下職能:
1.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市政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城區)規劃違法違章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產生煙塵和惡臭有害氣體、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工商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交通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區河道內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區河道違法違章建(構)築物拆除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監管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7.完成執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環衛大隊工作職能
1.主要承擔城區141.3萬平方米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市政設施擦洗、生活垃圾清理清運、壓縮中轉、覆土填埋、灑水降塵、大氣污染防治等工作;
2.負責收集清運市區內所有公共垃圾台/垃圾箱、單位家屬樓、居民區以及各市場、商場固定垃圾點的生產、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3.規範管理通欽街、念欽街、頤和廣場3座生活垃圾中轉站,做好生活垃圾的壓縮處理和轉運工作;
4.規範管理麻子崗生活垃圾填埋場,對場地內垃圾的及時進行覆土填埋,確保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
5.主要負責城區116個垃圾台/點的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填埋;負責填埋4個街道辦、那吾鎮、卡加曼鄉、卡加道鄉、佐蓋曼瑪鎮、產業園區、甘肅民族師範學院產生的生活垃圾;
6.負責城區約200餘家餐廳、飯館、單位食堂的餐廚垃圾收運及衛生填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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