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區北廣場路552號 
  • 所屬部門:西安市高陵區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西安市高陵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正式成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承擔具體實施的職責。
(二)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實施細則;貫徹落實、協調督辦、監督檢查區政府關於城市管理確定的重大事項;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交流探討,重點研究分析制約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體制機制障礙,提出對策和措施;對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考核,並提出獎懲意見;研究與部署全區格線化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城市管理與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戶外廣告、建築垃圾、洗車站點、門頭牌匾設定、臨時宣傳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城市公園、廣場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城市公園、廣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戶外廣告及牌匾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指導、協調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標識設定。
(七)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制定環境衛生、市容環境整治收費標準,並負責費用徵收;負責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廢棄物的管理;指導、協調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八)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審批,審查園林綠地建設設計方案,參與竣工驗收。
(九)根據規劃部門對違法建設的認定結果及處理意見,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法建設的制止、查封施工現場、處罰、拆除等具體執法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法建設強制執法工作;協調規劃部門做好違法建設查處相關工作。
(十)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查處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負責查處臨街商業門店產生的音響噪音污染及抽鞭、打陀螺等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以及清運建築垃圾造成污染的行為;負責查處無照商販擺攤設點、非法占道經營的行為;負責查處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燒污染環境行為;負責城管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負責全區性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的組織和部署工作。
(十一)牽頭負責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的重點項目建設與管理;負責相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的相關活動。
(十四)新建公廁、垃圾壓縮站的選點核准職責;機動車輛非法占用人行道執法、建築工地文化牆執法職責;新設立機動車清洗站點的資格核准職責。
(十五)負責居住區以及單位院內砍伐、遷移城市樹木和占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監督管理工作,建設項目綠化設計方案配套綠地面積審查職責,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配套驗收職責;負責城市公園廣場內舉辦展覽、文體表演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照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提供的審批標準實施行政審批,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不再對劃轉事項行使審批權,主要負責制定完善審批標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維穩、督辦、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出國政審、人員獎懲和考核等工作;負責組織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新聞媒體宣傳、政務入口網站管理、媒體接待以及輿情信息監測,指導局機關科室及下屬單位聯繫新聞媒體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志願者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法律法規宣傳與政策諮詢,組織開展城管從業人員、執法隊伍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執法案卷審核與管理工作;受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全局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隊伍思想建設、職業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深化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負責行政審批深化改革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普法和法制培訓工作。
(三)園林綠化科
負責擬定全區城市綠化管理規劃、標準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編制園林綠化重大建設項目建議書並組織、指導建設;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綜合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和城市樹木砍伐、移植、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的價值認定;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綠化審批,監督管理城市規劃綠地、代征綠地、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廣場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園林綠化、街景美化等工作;監督、指導全區園林綠化日常養護工作;牽頭做好城市綠道建設等工作。
(四)執法監督科
負責規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管理;負責對執法人員著裝、行為規範、車容車貌等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日常執法工作的規範性、合法性進行督察,對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作風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建立和完善城管執法隊伍日常檢查、監督、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負責對執法人員、協管人員等投訴和舉報問題的查處;受理市民民眾、城管熱線、網路媒體以及上級交辦轉辦的對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各類投訴、意見建議,做好處理、處置與回復;牽頭全區性城管執法專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全區性、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市容環境秩序保障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管系統政風行風建設;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數位化平台重大投訴案件的督辦。
(五)戶外廣告渣土管理科
負責全區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標語牌、導示牌等事項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設立機動車清洗站點的資格核准;負責廣告使用權招標、拍賣、轉讓;監管戶外廣告設施安全;負責城區美觀燈飾設定的審批和監管;負責轄區出土、拆遷工地、建築垃圾消納場所的審批和監管;負責全區建築垃圾綜合協調、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全區建築垃圾管理和再生利用工作;負責建築垃圾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建築垃圾管理方面和具體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建築垃圾管理方面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組織實施建築垃圾領域整治活動;指導督查建築垃圾信息化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餐飲門店油煙治理,牽頭做好本單位治污減霾工作。
(六)市政與燃熱管理科
負責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橋涵(含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接收新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橋涵(含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負責對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橋涵(含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的開發利用、有償使用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擬定並實施城市照明的環保與節能措施及方案,參與夜景燈飾建設設計方案審查;負責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道路挖掘占用類收費管理工作;參與新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橋涵(含人行天橋)等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燃氣、熱力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和城市集中供熱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燃氣、熱力行業管理的標準、發展規劃、規範、措施;負責管道燃氣特 許經營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燃氣、熱力安全監管和燃氣、熱力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轄區內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的年審工作;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燃氣、供熱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督促抽查燃氣項目施工安裝和驗收工作;負責燃氣、熱力企業的資質審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燃氣器具進行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對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燃氣、熱力行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燃氣應急處置預案;負責燃氣、熱力行業的宣傳教育、信息交流、技術性服務、業務培訓以及燃氣、供熱安全監管相關政策法規、行業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普及。

下屬單位

共5個,分別是城區城管執法大隊、園區城管執法大隊、區綠化站、區環衛站、區市政設施管理維護中心
(一)城、園區城管執法大隊職責。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授權下,依法履行以下職責: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法建設的制止、查封施工現場、處罰、拆除等具體執法工作;負責查處轄區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負責查處臨街商業門店產生的音響噪音及抽鞭、打陀螺等社會噪音污染、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等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負責查處轄區無照商販擺攤設點、非法占道經營的行為;負責查處轄區違反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查處轄區戶外廣告設定中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轄區建築垃圾管理排放工作的行政執法工作,以及建築垃圾清運設卡檢查工作;負責對未辦理出土審批手續的出土工地進行查處;負責全區出土、拆遷、回填工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做好轄區違法建設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性、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市容環境秩序保障工作。
(二)區環衛站職責。嚴格按照城市道路考核標準,完善環境衛生作業規範和質量標準;做好對環衛服務外包公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以及市政道路清掃保潔、公廁管理等反饋問題的督促、整改工作;指導服務外包公司做好環衛從業人員教育、技能培訓、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城區市政道路(背街小巷)日常清掃保潔情況;負責做好城區公共區域內亂貼、亂畫、噴塗以及小廣告的清理工作;負責城區內公共衛生設施、城市家具(果皮箱、保潔工具、護欄)等日常清潔、消殺、管護工作;負責城區市政道路機械化清掃、清洗、吸塵作業;負責環衛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工作。
(三)區綠化站職責。負責市政公共綠地、市政道路行道樹等喬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的管理及養護工作;負責轄區內城市綠化工作,參與轄區綠地系統規劃建設等;負責協調建設用地單位辦理代征綠地產權移交手續,並實施綠化任務及日常管理;負責轄區內綠化補栽補種及提升改造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綠化保護工作,對擅自移植、砍伐樹木及破壞綠地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制止及查處,並對損壞綠化進行修復;負責園林綠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內綠化工作相關數據的收集管理,為全區綠化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科學依據;承擔城市公園、廣場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節日期間主要道路、街區等地街景布置相關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廣場內舉辦展覽、文體表演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舉行掛牌儀式。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李亦冰
黨委副書記:張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欣
黨委委員、城區執法大隊隊長:陳偉樂
黨委委員:王偉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13日,被西安市高陵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評為“西安市高陵區2019年度優秀幫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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