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更準確地說,集合 X 上的二元關係 R 是反對稱的,若且唯若對於X里的任意元素a, b,若a R-關係於 b 且 b R-關係於 a,則a=b。
也可寫作,
或等價地,
例子
設X={1,2,3},X上的兩個二元關係為R1={(1,1),(1,2),(2,3),(3,1)}, R2={(1,2),(2,1),(2,3),(3,1)}。R1是反對稱的,R2則不然。
實數集上的小於等於關係≤是反對稱的,如果有兩個
實數x,y,x≤y且y≤x,則必有x=y。
設X為集合,則X的
冪集P(X)上的
子集關係⊆是反對稱的:設A, B為P(X)的元素,即A, B是X的子集。若A⊆B 且B⊆A,則A=B。
實數的嚴格小於關係<是反對稱的;實際上 a < b 且 b < a 是不可能的,因此嚴格不等的反對稱性是一種空虛的真(vacuously true)。
任意集合上的空關係(empty relation),即關係為
空集時。
整數上的整除關係|不是反對稱的(因為1|-1,-1|1,但1≠-1)。如果限制在自然數範圍內則是反對稱的。
性質
注意,反對稱關係不是
對稱關係(aRb → bRa)的反義。有些關係既是對稱的又是反對稱的,比如"等於"。有些關係既不是對稱的也不是反對稱的,比如上面說的整除例子。
非對稱性(aRb∧~bRa)才算是對稱關係的反義。事實上,非對稱關係都符合反對稱性(vacuously)。
非對稱關係亦即反對稱的非自反關係。(
)。
自反的、對稱的且可遷的關係稱為
等價關係,自反的且可遷的關係稱為
擬序關係,自反的、可遷的且反對稱的關係稱為
序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