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農民住院費用補償比例

參合農民在住院時可以報銷的費用比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參合農民住院費用補償比例
  • 定義:住院時可以報銷的費用比例。
  • 地區:參合
  • 適用:住院
計算方法
國家各省起付線不一,現以其中之一例舉說明:
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實行分級分段補償的方法,即: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分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和縣外醫院三級,其中各級醫院住院費用又分段按比例補償。具體規定如下:
鄉鎮衛生院:住院醫藥費起付線為50元,即50元以下部分不予補償,5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部分補60%,1001元至2000元部分補償比為65%,2001元以上補償比為70%。如:一位參合農民因闌尾炎在某衛生院住院治療花費2000元,剔除未進入補償範圍的費用200元,實際可以參與補償的醫藥費用是2000元—200=1800元 ,總補償金額計算方式為: (1000—50)×60% =570元 (1800—1000)×65% =520元 570+520=1070元 該參合農民總補償金額為1070元
縣級醫院:住院醫藥費用起付線為300元,即300元以下不予補償,301至1000元補償比為40%,1001至2000元補償比為45%,2001至5000元補償比為50%,5001元以上補償比為55%。如:一位參合農民在家務農不幸腦外傷在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費10000元,剔除未進入補償範圍的費用500元,實際參與補償的醫藥費為10000—500=9500元,總補償金額計算方式為: (1000—300)×40%=280元 (2000—1000)×45%=450元 (5000—2000)×50%=1500元 (9500—5000)×55%=2475元 該參合農民總補償額為280+450+1500+2475=4705元
縣外醫院:住院醫藥費用起付線為1000元,即1000元以下部分不予補償,1001至2000元補償比為20%,2001至5000元補償比為25%,5000元以上補償比為30%。如:參合農民因胃出血到省人民醫院手術治療花費18000元,剔除未進入補償範圍費用1000元,實際參與補償的醫藥費為18000—1000=17000元,總補償金額計算方式為: (2000—1000)×20%=200元 (5000—2000)×25%=750元 (17000—5000)×30%=3600元 該參合農民總補償金額為200+750+3600=4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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