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

《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是2022年11月8日國家文物局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答記者問,

發布信息

2022年11月8日,國家文物局發布《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引領博物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方向,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博物館工作重要論述和批示精神,規範博物館運行評估工作,提高博物館管理和運行水平,推動博物館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博物館條例》《關於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博物館運行評估(以下簡稱“評估”),是針對博物館在三年周期內的管理運行狀況而開展的專業評價活動,旨在對博物館的運行質量進行考察和評價。
第三條 凡取得相應等級三年以上的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須依照本辦法參加運行評估;無故不參加運行評估的,按自動放棄相應博物館等級處理。
第四條 評估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採取“政府指導、社會參與、獨立運作”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 國家文物局負責制定評估辦法、評估標準,並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組織開展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的運行評估工作。
中國博物館協會應根據本辦法和《博物館運行評估標準》的要求,制定評估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評估活動,擬定、發布評估結果。根據工作需要,可委託地方省級博物館行業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二、三級博物館進行評估、提出評定建議,報中國博物館協會審核,按規定程式報批。
第六條 評估工作流程包括定性評估、定量評估、現場考察和綜合評議。
第七條 定性評估、現場考察和綜合評議環節的評估工作,由中國博物館協會組織專家完成。
中國博物館協會應建立評估專家庫,在遵循迴避原則的前提下,通過隨機抽選方式,產生參與各環節評估工作的評估專家。
第八條 定量評估環節通過運用評估系統,對參評博物館申報的量化數據進行處理,生成定量評估分值。
在評估過程中,應收集全國博物館年報信息系統等公開發布的博物館業務活動數據,併兼顧網際網路公開的觀眾評價信息,作為評估依據。
第九條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個檔次。
中國博物館協會將擬定評估結果報國家文物局備案,並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檔次。
第十條 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和博物館行業組織,應逐步完善評估結果運用機制,鼓勵通過經費分配、項目安排、科技扶持、人才交流等方式,加大扶優汰劣力度。
第十一條 對評估結果為“基本合格”的博物館,限期整改,如在第二次評估中仍未達到標準,則對原一、二級博物館降低等級、原三級博物館取消等級;對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博物館,原一、二級博物館降低等級,原三級博物館取消等級。針對評估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博物館,可根據具體情況發出警告通知書或通報批評。
決定給予降低或取消現有等級處理的博物館,由中國博物館協會組織核查,並報國家文物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凡被降低或取消等級的博物館,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定級評估。
第十二條 凡參與評估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工作規定,履行相關職責和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評估工作的正常開展。
經發現參評博物館存在弄虛作假、行賄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中國博物館協會核實並報國家文物局備案後,給予取消等級處理。
評估專家和工作人員如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第十三條 中國博物館協會應將評估工作情況及相關評估資料,在其網站上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對評估過程和結果持有異議的單位,可向中國博物館協會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中國博物館協會應在接到申訴之日起20日內,對申訴的問題進行調查,並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處理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訴單位。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一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規則》(文物博函〔2013〕43號發布)、《國家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規則(試行)》(文物博函〔2014〕242號發布)同時廢止。

答記者問

2022年12月,國家文物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有關負責人就《辦法》《標準》制訂、修訂情況接受了記者專訪。
問:請您簡要介紹此次《辦法》等相關檔案的修訂背景。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關於文物博物館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論述,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檔案,為推動博物館高質量發展明確了發展方向和目標。2021年,中宣部、國家文物局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新時代博物館行業全面深化改革,激發發展活力,實現由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的根本性轉變,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更好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2022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給中國國家博物館的老專家回信中強調,“博物館是保護和傳承人類文明的重要場所,文博工作者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希望同志們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文化自信,深化學術研究,創新展覽展示,推動文物活化利用,推進文明交流互鑒,守護好、傳承好、展示好中華文明優秀成果,為發展文博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不斷作出新貢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增強中華文明傳播力影響力,堅守中華文化立場,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展現可信、可愛、可敬的中國形象,推動中華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鬥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博物館運行評估是針對博物館運行質量的考察和評價,旨在客觀反映博物館在評估周期內的運行狀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引導和促進博物館向規範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現代化方向發展。作為引領全國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方向盤”,博物館運行評估根據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尤其是黨的二十大精神新要求,對《辦法》《標準》進行修訂、完善,統籌部署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工作,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助力,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務。
問:新修訂的《辦法》《標準》備受文博行業關注,請問此次修訂主要有哪些變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博物館事業發展取得令人矚目成就。近年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仍不斷取得新的突破。2012年以來,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總數由764家增長到1222家,增幅達59.9%,一、二、三級博物館占全國博物館總數的比例由14.26%增長到了21.1%,一大批革命紀念類博物館、考古遺址類博物館、自然科技類博物館被評定為等級博物館,行業性國有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通過評估,質量得到有效提升,一、二、三級博物館已經成為全國博物館事業發展的領軍隊伍和骨幹力量。
本次修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在深入梳理原有《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規則》《國家一級博物館運行評估指標體系》《國家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等檔案的基礎上,對博物館運行評估的總體規則、工作流程和指標體系進行了最佳化設計。與以往運行評估工作相比,新修訂的《辦法》《標準》最大的變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統一制度設計。按照《博物館條例》相關要求,由國家文物局統一制定發布《博物館運行評估辦法》和《博物館運行評估標準》,全面整合替代近年來因工作需要陸續制定、存在一定交叉的《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規則》《國家一級博物館運行評估指標體系》《國家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等檔案。
二是統籌組織實施。明確在國家文物局指導下,由中國博物館協會統籌開展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工作,積極引導發揮地方文博機構的優勢和作用。中國博物館協會可酌情委託省級博物館行業組織開展省內二、三級博物館運行評估。
三是完善評估方法及指標。新增定量評估環節,建立定性評估與定量評估相融合的評估程式,確保評估結果更加公允、精準。同時拓展信息來源,改變單一依據各館填報材料的方式,明確將全國博物館信息年報系統等公開發布的業務活動數據、網際網路公開的觀眾評價信息等作為定量評估的參考依據。在指標設定上,一方面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針對各級別、各門類博物館採用統一的評估指標和評估流程;另一方面體現分級分類評價導向,針對一、二、三級博物館不同特點及需求分別設定不同的指標權重,對於高級別的博物館側重考察研究創新能力、代表性成果,注重定性的評估方法;對於低級別的博物館側重考察服務保障能力、公共服務產出,注重定量的評估方法。
特別說明的是,新修訂的《標準》充分考慮了革命紀念類博物館的特色、特點,明確提出在“繼承革命文化和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征藏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開展大思政課等主題研學活動”“講好中國共產黨故事”等相關考察要求,並在常規指標和特色加分項中均予以明確體現。
問:請問新修訂的《辦法》《標準》是如何體現全面推進我國博物館高質量發展要求的?
此次修訂工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發展三條主線,全面推進博物館事業高質量發展。
首先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方面,強化服務效果評價。適度加大對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產出及管理的考核力度,設立“開放管理”二級指標,考察博物館信息公開和參觀服務,特別是疫情防控以及適老化、適兒化服務情況,關注老年人、殘疾人、嬰幼兒等特殊群體。對博物館觀眾情況的評價,從單純考察觀眾數量,轉變為綜合考察觀眾規模與博物館接待能力、觀眾構成與博物館主題相適應的情況。另一方面,強化公眾評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關於“建立有公眾參與的公共文化服務考核評價制度”的規定,細化對觀眾滿意度調查評價的制度性要求,在三級指標“觀眾滿意度”下新增博物館觀眾調查制度相關考察要點;在評估工作流程中增加通過線上觀眾調查等方式定向採集數據,納入評估依據。
二是堅持新發展理念。對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總體要求設計評估指標和考察要點。例如,創新方面,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數位化發展趨勢,在二級指標“文化傳播”下新增三級指標“數字傳播”,著重考察博物館“雲展覽”等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領域的創新發展。綠色方面,新增節能減排相關指標,專項考察博物館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情況。開放方面,專項考察博物館開展館際協作、文化交流,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展覽、學術交流活動的情況。共享方面,強化定性指標中關於在本館網站等渠道提供查詢、展示藏品數據信息和高清影像情況的考察,同時專設定量指標考察公開藏品信息數量;專項考察面向其他博物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提供藏品和學術研究資料的情況。
三是堅持改革發展。全面貫徹落實《關於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將各項改革任務深度融入評估標準、指標設計當中。例如,關於加強分類指導,針對不同級別、類型、屬性的博物館,設定不同指標權重和專屬加分項。關於拓展藏品徵集範圍,著重考察征藏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相關文物、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物證,以及追索流失海外中國文物的情況。關於強化科學研究,細化對博物館科研服務情況的考察,專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聯合實驗室、科研工作站相關考察要點。關於加強跨界融合,將原三級指標“對外文化交流”改為“館際協作”“國際交流”,並新增“博物館+”戰略相關考察要點。關於動員社會參與,新增“公眾參與”三級指標,考察“博物館之友”活動開展、志願者組織建設與服務以及接受社會捐助情況。
問:請問,下一步博物館運行評估工作的組織實施將如何安排?
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儘快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年內啟動本輪運行評估工作。關於本輪評估工作的評估周期、評估對象、工作程式、進度安排等具體組織實施要求,由中國博物館協會報國家文物局審定後公布。
此外,國家文物局也將和中國博物館協會、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在博物館行業管理工作實踐中,逐步完善評估定級結果運用機制,鼓勵地方將博物館評估結果與政策支持相掛鈎,通過經費分配、項目安排、科技扶持、人才交流等方式,加大獎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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