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工作指引

《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工作指引》由國家文物局組織編制,於2024年1月24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工作指引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 發布時間:2024年1月24日
編制背景,內容全文,

編制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文物行業消防應急能力建設,促進文物消防演練規範化、常態化,提升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應急管理水平。

內容全文

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工作指引
引言
本指引適用於文物博物館單位的消防演練工作,其中包括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登記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的文物建築物或構築物,收藏、保護、展示文物的博物館等單位。為促進文物行政部門加強消防應急能力建設,規範文物博物館單位開展消防演練,提升處置初起火災的能力,依據國家和有關部門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結合文物博物館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
1 總則
1.1消防演練定義
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是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的演練準備、演練實施以及演練評估和總結等活動。針對模擬火災場景,組織單位消防隊伍及員工開展的演練活動,包括發現報告火情、引導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保護搶救文物等。
1.2消防演練原則
(1)遵循規定、合理定位。
(2)統籌規劃、注重實戰。
(3)精心組織、確保全全。
(4)單位主責、協同聯動。
1.3 消防演練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文物博物館單位應定期開展消防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其中,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在宗教活動、民俗活動、節假日等重點時段,應當結合實際提前開展消防演練。
開展消防演練前,應按照相關部門規定進行報備。
2 消防演練組織
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工作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落實。單位開展消防演練應成立演練領導小組,安排任務分工,統籌做好演練策劃、演練保障、演練實施、演練評估等環節工作。演練策劃環節主要任務為研究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手冊;演練保障環節主要任務為提前踏勘演練場地及部位,結合演練科目實際視情購置發煙、滅火、防護、通信等演練所需裝備器材;檢查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暢通。演練實施環節主要任務為完成發現報告火情、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協同聯動演練等科目;演練評估環節主要任務為對演練準備、組織、實施及其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評估,及時向演練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建議。
針對部分市(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三級及未定級的博物館,由於單位體量不大、參演力量有限,安排演練分工時可適當將有關環節進行合併。
3 消防演練準備
3.1 演練方案制定
演練方案應結合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方案包括明確演練目的,建立指揮架構,設定火災場景,確定演練科目,測算所需器材,安排參演力量,細化職責任務,嚴明工作要求和注意安全事項等內容。對演練科目多、參演人員多、風險較大的消防演練,單位要對制定的演練方案進行評審,確保演練方案科學可行,保證消防演練安全順利進行。
3.2演練場景選擇
文物博物館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和火災風險特點,選擇一個或多個火災場景進行演練,典型類型火災場景設定見附屬檔案。
3.3 演練手冊編制
圍繞演練方案編制演練手冊,進一步細化和分解演練組織指揮、流程步驟、場景科目、時間節點、部位點位、通訊方式、人員安排、職責任務、注意事項等相關內容。其中,組織指揮、報告火警、火情撲救、引導疏散、現場警戒、搬運轉移文物等參演人員職責如下(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
(1)組織指揮人員: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演練組織指揮,力量調度,下達滅火、疏散、救護、警戒、搬運轉移文物等相關指令,及時掌握各項指令任務完成情況,評估總結演練情況。
(2)報告火警人員:由單位職工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通過電話、電台、手動火災報警器等方式向指揮部或消防控制室報告火情。
(3)火情撲救人員:由單位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等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使用起火點周邊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情。
(4)疏散引導人員:由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隊員和單位職工、保全員等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引導人員快速疏散逃生。
(5)警戒人員:由單位職工人員組成,主要負責設定警戒線,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勸導圍觀民眾遠離現場。
(6)搬運轉移文物人員:由單位指定文物保護專業人員負責緊急情況下搬運轉移重要文物。
(7)其他相關人員:可結合演練科目需要安排其他相關人員參演,明確相應職責任務,如切斷電源、關閉燃氣閥門、救助受傷人員等。
3.4 演練動員與培訓
演練開始前要進行演練動員和培訓,重點圍繞演練方案和演練手冊,講清演練目的意義,告知演練場景和演練科目,落實參演人員和職責任務,明確演練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演練前應針對性開展消防基本常識、引導疏散逃生、轉移、保護文物知識、不同類型火災撲救方法、消防設施器材使用等業務培訓。
3.5 演練保障準備
(1)組織保障。單位消防演練組織機構應合理安排並協調參演人員工作,保證相關人員參與演練活動的時間;通過組織觀摩學習和培訓,提高演練人員消防素質和技能。
(2)經費保障。消防演練所需經費應在單位年度預算中單獨列項,按照演練需要購置相關消防器材裝備,及時撥付演練經費。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3)消防設施器材保障。根據演練場景和科目,提前組織對手動火災報警器、消防電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控制器、視頻監控等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和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提前組織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進行全面檢查,嚴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4)安全保障。演練前,應在建築入口等顯著位置設定“正在消防演練”的標誌牌進行公告。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演練影響參觀民眾或周邊民眾的,應提前提示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恐慌。對於室外設定火盆點火撲救初起火災的,應選擇室外空曠場地,提前清理周邊易燃可燃物,與周邊建築物、車輛、綠地、樹木等保持安全距離。
(5)通信保障。演練應明確統一通信方式,統一通信器材,應配備使用對講系統。單位應將參演人員的電話號碼詳列成表,便於聯絡。參演人員應熟記消防控制室、值班室電話,及時反饋報告演練情況。
3.6設計評估標準與方法
為便於演練評估操作,通常事先設計好評估表格,包括演練目標、演練科目、評估方法、評價標準和相關記錄項等。評估應以演練目標和演練科目等關鍵要素為核心,對每項演練科目設計合理的評估方法和具體標準。可以用選擇項(如:是/否判斷,多項選擇)、主觀評分(如:1-差、3-合格、5-優秀)、定量測量(如:報警的時間、到場的時間、疏散的時間)、現場評判(消防設施器材使用熟練程度,火災撲救方法是否正確)等進行評估。
4 消防演練實施
4.1 發現報告火情
現場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按壓手動火災報警器報警,或通過消防電話、對講機、手機等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火情;未設定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向值班室報告火情。
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應立即通過視頻監控、調動值班巡查人員確認火情。演練模擬發現報告火情不撥打119報告火警。
4.2 撲救初起火災
(1)最先發現火情的人員應第一時間利用就近消防設施器材滅火。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確認火情後,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確保設定在自動狀態,保證一旦發生火災立即啟動;確有特殊原因設定在手動狀態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在火災確認後,立即將其調整到自動狀態,並確認相關防火、滅火設施設備啟動。相關消防設施設備不能自動啟動時,利用控制盤遠程啟動或派人到現場手動啟動。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調動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等隊伍,第一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滅火。對於設定的不同火災場景,撲救注意事項見附屬檔案。
4.3 組織疏散人員
疏散人員應與滅火行動同時進行。
(1)火情發生後,應迅速採取直接有效的方式通知人員疏散;有條件的單位應啟動應急廣播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引導人員疏散。
(2)疏散引導人員應佩戴、攜帶防毒面具、濕毛巾等防護用品,第一時間趕到指定位置(各層樓梯口和首層大門口),引導人員通過臨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序疏散,嚴防擁擠踩踏。
(3)疏散至集合區域後,應立即清點人數,確認有無人員被困。
4.4 協同聯動演練
協同聯動演練主要針對初起火災未有效撲救和控制,導致火勢蔓延擴大,需緊急轉移重要文物,協助專業消防隊和相關部門到場處置。
(1)緊急搬運轉移重要文物。需制訂緊急狀況下文物搶救清單。搬運轉移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根據不同類型文物選擇合適的搬運轉移方法,防止文物受損。演練中應使用道具代替搬運文物。
(2)協助消防隊滅火救援。安排人員在路口迎接消防車,安排熟知情況人員告知消防救援人員起火部位、火勢蔓延、人員疏散、消防設施運行、消防水源位置等信息,協助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
(3)協同相關部門聯合處置。協同公安、交通、醫療、供水、供電、供氣等相關部門聯合處置,提升綜合處置能力。
5 消防演練評估與總結
5.1 消防演練評估
演練結束後可通過組織召開評估會議、填寫演練評價表和參演人員座談等方式,收集演練組織實施的情況。在全面分析演練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比參演人員表現與演練目標要求,對演練活動及其組織過程作出客觀評價。
應編寫演練評估報告,一般包括演練執行情況、方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參演人員的處置能力、演練所用設施器材適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等。
5.2 消防演練總結
演練總結可分為現場講評和事後總結。
(1)現場講評:在演練的一個或所有階段結束後,在演練現場有針對性地進行講評。內容主要包括本階段的演練目標、演練科目,參演人員的表現、演練中暴露的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等;
(2)事後總結:在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記錄、演練評估報告、現場講評等材料,對演練進行系統和全面的總結,並形成演練總結報告。演練總結報告的內容包括:演練目的,時間和地點,場景選擇,演練科目,參演人員,發現的問題與原因,經驗和教訓,以及改進有關工作的建議等。
5.3 成果運用
單位應及時總結消防演練中好的做法並加以鞏固。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單位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改進,包括修改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規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更換維修消防設施器材、有針對性地加強單位消防隊伍和職工的教育培訓等工作,進一步提升單位消防應急能力。
5.4 檔案歸檔與備案
單位在演練結束後應將演練方案、演練評估報告、演練總結報告等資料歸檔保存。對於由上級有關部門布置或參與組織的演練,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備案的演練,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將相關資料報有關部門備案。
5.5 考核與獎懲
單位要對參演人員進行考核。對在演練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重視演練工作或沒有按分工完成演練任務的,可給予相應批評。
6 附屬檔案
文物博物館單位典型火災類型場景和撲救注意事項
序號
火災類型
火災場景設定
撲救注意事項
1
電氣火災
電氣線路、用電設備以及供配電設備故障引發的火災。可設定:建築內電氣線路、電源插座、電器開關等潮濕短路、接觸不良場景,展廳、文物庫房等設備過熱、線路老化場景。
應切斷起火區域非消防電源,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2
攜帶火種 引發火災
因參觀人員攜帶火種或違規使用明火、吸菸等行為引發火災的場景。
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基型滅火器、消火栓滅火,也可用沙土覆蓋著火燃燒物滅火。
3
生活用火 引發火災
生活區燃氣、液化石油氣管線及燃氣灶具老化導致可燃氣體泄漏爆燃,以及做飯、取暖等使用明火,油鍋高溫、煙道油污等火災場景。
應根據可燃物種類選擇乾粉滅火器或水基型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對於燃氣灶起火,需迅速切斷氣源,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基型滅火器滅火;對於明火引燃周邊可燃物起火,應迅速將旁邊的可燃、易燃物移開,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基型滅火器滅火;對於油鍋起火,應關閉燃氣或液化石油氣閥門,宜使用滅火毯、乾粉滅火器、鍋蓋蓋住起火油鍋等方法滅火,嚴禁用水撲救;對於廚房煙道起火,初起火情宜使用乾粉滅火器對準排煙罩或煙道口火源滅火,若火勢沿管道蔓延擴大,宜使用消火栓從外部排煙口噴水滅火。
4
生產作業 引發火災
文博單位修繕施工、布展搭建及考古工地作業等過程中,因電氣焊或現場臨時電路引發火災的場景。
應根據可燃物類型選擇乾粉滅火器滅火或水基型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
5
周邊環境 引發火災
因周邊可燃物(乾枯雜草、樹枝和灌木等)或建築物起火,引發文博單位火災的場景。
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基型滅火器滅火。同時,打開室外消火栓連線水帶、水槍,噴射著火部位以及火勢蔓延方向的未燃可燃物,或清理與建築毗鄰的可燃物,開設隔離帶,堵截蔓延,防止火勢擴大。
6
易燃易爆危化品引發火災
文物修復保護或建築修繕過程中使用的油品、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引發火災的場景。
液體危化品火災嚴禁用水撲救,宜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沙土進行撲救。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起火燃燒速度快、燃燒猛烈、產生有毒氣體,撲救時應結合現場實際科學撲救,若火勢較大無法撲救時,單位撲救人員應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域,報火警等待專業消防救援隊伍到場處置。
7
宗教活動 引發火災
因使用油燈、燭火、燃香等原因引燃周邊可燃物引發火災的場景。
道觀、廟堂、大殿內使用的經幡、帳幔、傘蓋、地毯、錦銹等可燃織物起火時,宜使用水基型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8
雷擊引發火災
因雷擊導致帶電設備線路、樹木雜草、建築木構件等引發火災的場景。
應立即斷電並停用設備,宜用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滅火;雷擊致使帶電導線斷落地面時,應劃出警戒區,防止跨步電壓傷人,撲救人員必須穿上絕緣靴滅火;雷擊引發樹木雜草、建築木構件起火時,宜使用消火栓、手動機動消防泵等滅火。
9
電動車輛火災
電動腳踏車、電動汽車等交通工具電池起火的場景。
對於電動腳踏車電池起火,宜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滅火,並將起火電動車周邊的車輛進行轉移。對電動汽車電池起火(正在充電的車輛應立即實施斷電操作),處置人員應嚴格落實個人安全防護措施,配戴絕緣手套,在滿足安全距離的前提下,宜使用消火栓出水對車輛起火部位持續冷卻,防止火勢蔓延擴大。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5] 《博物館條例》
[6] 《博物館管理辦法》
[7] 《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範系統要求》(GB/T 16571-2012)
[8] 《公共安全演練指南》(GB/T 38209-2019)
[9]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
[10]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GB/T 38315-2019)
[11] 《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2018)
[1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範》(AQ9007-2019)
[1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範》(AQ9009-2015)
[14] 《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應急辦函[2009]62號)
[15] 《文物消防安全檢查規程(試行)》(文物督發[2011]17號)
[16] 《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文物督發[2015]11號)
[17] 《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文物督發[2019]19號)
[18] 《博物館火災風險防範指南(試行)》(應急[2021]90號)
[19] 《博物館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應急[2021]90號)
[20] 《文物建築火災風險防範指南(試行)》(應急[2021]90號)
[21] 《文物建築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應急[2021]90號)
[22] 國家文物局《關於深入推進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的通知》 (文物督函[2021]415號)
[23] 國家文物局《關於推進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22]282號)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新能源汽車火災撲救規程》(公消[2016]413號)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公廳《中國小幼稚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教基一廳〔2014〕2號)
[26] 《文物建築類博物館安全管理規範》(DB4113/T 002-2021)
[27] 《文物建築防火設計規範》(DB11/1706-2019)
[28] 《北京市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定》(DB11/791-2011)
[29] 《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範》(DB13T2640-2017)
[30] 《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81號令)
[31] 《深圳市文物建築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則》
[32] 中國國家博物館《博物館公共安全應急管理規範》
[33] 《應急演練指南—設計實施與評估》(地震出版社)
[34] 《中國小幼稚園應急疏散演練操作規程》實操手冊(四川大學出版社)
[35]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清華大學出版社)
[36] 《應急演練評估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