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安全

博物館安全

確保以藏品為主的博物館財產免遭盜竊、火災以及人為破壞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物館安全
  • 重點要害:藏品庫房、展覽廳、修復室等文物
  • 任務:確定消防重點
  • 人員:本館工作人員總數的10%左右
內容簡介
博物館重點要害部位有:藏品庫房、展覽廳、修復室等文物、標本的存放部位,化驗室、配電房、易爆易燃品倉庫等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控制室、業務技術檔案室、電腦室等機要部位。重點要害部位應有安全防範措施和文字檔案。
防盜藏品庫、展覽廳等存放文物、標本的場所,應具備防盜功能,設定固定警衛和巡迴警衛,並建立報警系統。對陳列在展覽廳內的珍貴展品要重點保護,單獨安裝報警裝置。新設展室或巡迴展出,事先由安全機構進行安全檢查。藏品提出館外,派兩名以上人員護送,特別珍貴的,請當地公安機關派警衛人員押送。凡藏品收購、登記、鑑定、編目、入庫、使用、調撥、交換、出庫、註銷,都要做到制度嚴格、手續完備。管理藏品總賬的人員不兼管實物。每年還要定期對珍貴藏品進行清點查核。
消防博物館內都建有防火安全組織,並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其任務是:確定消防重點、制訂防火制度和方案、配置滅火器材和報警設施、進行安全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追查火災原因、進行消防常識和消防器具使用方法的宣傳教育。博物館消防工作接受地方消防部門指導,其消防重點及消防設施的位置和性能報送消防部門備案。
藏品庫和展覽廳防火性能應良好,並安裝避雷裝置,還要與其他工作用房隔開,生活區遠離庫房和展覽廳。
技術預防在當代博物館安全工作中,現代科學技術被廣泛運用。重點要害部位一般使用兩種或多種報警設備,形成點、線、面、空間報警系統綜合網,有條件的還安裝電視攝影、錄像裝置(見安全報警設備)。
規章制度博物館安全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藏品安全保管;防火與滅火;警衛人員職責;技術設備使用、維修;武器佩戴、使用、管理;安全記錄檔案;安全檢查;保密規定;安全機構的職責、許可權及與其他部門的關係;獎勵與懲罰等。除了規章制度外,還有藏品放置、提取、裝箱、運送等安全操作規程。1985年 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公安部聯合頒發了 9章28條的《博物館安全保護工作規定》,這是中國各個博物館安全工作的準則。
機構、人員博物館設有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中國博物館內的安全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占本館工作人員總數的10%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以超過這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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