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南雄市發展和改革局,對外掛南雄市物價局、南雄市糧食局、南雄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雄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所屬地區:南雄市
  • 文號:雄編〔2010〕04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擬訂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加強對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警和信息引導以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加強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五)加強反價格壟斷、市場價格監管、價格監督檢查職責以及應對處置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價格突發事件的危機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及政策的制定,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四)貫徹實施國務院和省、市投資主管部門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審批或審核上報各類建設項目;組織編制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中長期和年度計畫,協調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並參與管理;組織國債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監測全市外債結構最佳化狀況;審批或審核上報重大外資項目。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工業化發展戰略,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六)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糧食等重要商品的儲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的規劃。
(七)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綜合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九)負責全市國防動員的組織協調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配合軍隊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演練;制定重點戰略物資的儲備和調用計畫,申報辦理經濟動員項目。
(十)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包括核准項目的招標方式和審查招標初步方案等,並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價格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調控,負責價格調控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十二)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組織價格聽證會,依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相關管理工作,管理社團收費,管理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
(十三)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管,開展反價格壟斷,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價格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和危機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指導價格認證和價格協會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地方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和收儲、動用計畫建議,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措施;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研究起草糧食管理法規;負責軍糧供應管理。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市發展和改革部門、物價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10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會議組織、文電收發、秘書事務、保密、檔案、信訪、普法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老乾服務、計畫生育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辦理涉及本局政務的人大建議、議案、政協提案和行政複議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措施;起草季度分析綜合報告,進行巨觀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發布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匯總編制中長期規劃,協調各專項規劃(包括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和納入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監督檢查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審批、核准、備案和上報全市工業、農業、能源、交通建設項目。
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參與研究財政、稅收、融資政策。
(三)投資管理股。
研究提出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監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政府投資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上報工作。
規劃重大建設布局,研究制定重大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重點項目和市政府投資用於重點建設項目的投資方案,參與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設,負責協調和協助國家、省在我市的項目建設。
研究提出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實施方案,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核准項目的招標投標方式和審查招標投標初步方案。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組織處理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稽察工作。負責對政府出資(含利用國債)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稽察。
(四)社會發展股。
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和協調服務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方面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審批、核准、備案和上報全市社會發展方面的建設項目。
(五)價格和收費管理股。
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和交通運輸、公用事業、資源環境價格;制定和調整市管產品價格的辦法;制定或核准市管價格和經營差率;負責管理全市土地基準地價和房地產價格、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及物業管理收費;研究、提出和制定價格改革政策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有關收費的政策和法規;審核新增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並報省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中介服務、醫療、教育等服務收費;組織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核准收費許可證;組織全市價格政策調查研究;負責價格政務信息;宣傳物價政策、法規;辦理人大會議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受理價格複議和行政訴訟。落實全市範圍內價格調控基金項目、標準的實施方案,提出價格調控意見,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籌集、行政和管理,對提出使用價調基金的單位,負責事前單位調查、事後監督使用。
(六)物價檢查所。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教育、醫療、社會力量辦學、中介服務收費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協調價格爭議;負責組織價格誠信和明碼標價工作。
(七)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股。
負責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收費的價格監管,制定和實施經營者價格行為規則,監管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價格自律,負責市場價格的預警和應急工作,負責國家、省和市布置的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全市的成本監審工作。
(八)糧油調控股。
負責轄區內糧油統計、儲備糧輪換計畫、軍糧供應、對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協調轄區內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應急預案的落實。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負責本地區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糧食收購資格審核以及行業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糧油市場的監督核查,確保轄區內的糧油市場流通秩序。
(九)糧油儲備管理股。
負責本市承儲的各級儲備糧油及商品糧油的儲存管理;組織實施各級儲備糧輪換,指導全市儲備糧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負責全市倉儲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和維修;指導和檢查糧油的儲存安全,落實各項安全儲糧制度。
(十)糧食財務股。
負責儲備糧收購的各項資金、費用的結算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管理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工作;彙編財務報告和會計報表。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29名(其中糧食局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1名兼任物價局局長、1名兼任糧食局局長);股長10名(其中糧食局3名)、副股長6名(其中糧食局1名);其他幹部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其中糧食局1名)。

其他事項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主要職責: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兼任。

地圖信息

地址:光明東路182號

地圖信息

打開百度地圖查看詳情

反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