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市鹽務局南雄分局是市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隸屬於廣東韶關市鹽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雄市鹽務局
- 性質:鹽業主管機構
- 隸屬單位:廣東韶關市鹽務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關鹽業的法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四)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組織實施全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機構設定:
鹽政法規股、專營股、財務股、鹽政稽查隊、經濟開發部。
附註:廣東省韶關市鹽業總公司南雄分公司是廣東省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擁有鹽產品批發、調撥權的企業。與市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的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