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南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南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隸屬:南雄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行政編制:11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根據省、韶關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監測;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與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保健服務規劃,促進生殖健康;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紀檢、監察和黨群等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監督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專項經費的使用。
(二)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擬訂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科學技術服務股。
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擬訂實施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等工作。
(四)宣傳教育股。
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
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有關政策建議和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信訪等工作。
(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協調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機關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6名;其他幹部1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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