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經信局

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南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雄市經信局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編制:18名
  • 地區:南雄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行業規範和標準擬定、行業評比、科技成果評審、行業統計分析、資產項目評估等行業管理和技術服務性職責,依法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2、將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保護智慧財產權辦公室)的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職責劃給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
(三)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貿易局的職責和原市科技信息局信息產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擬定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將市農業局鄉鎮企業管理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工作。
(二)人事信訪股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人才、工資福利、職稱改革、計畫生育、幹部檔案、民眾上訪等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出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提出本局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及局總支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局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和本局的普法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三)民營經濟發展股。
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指導民營企業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幫助民營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與交流;監測、分析民營企業運行態勢;協調相關部門和協會、商會以及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促進創業基地建設;推進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和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各級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請和管理。
(四)貿易市場股(加掛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整頓肉食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社區商業發展;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生產和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落實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物流行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加強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協調;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協調菸草專賣管理。
(五)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六)科技能源股。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依法審核煤、油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承辦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信息管理股。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7名、副股長3名;其他幹部4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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