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
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南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行業規範和標準擬定、行業評比、科技成果評審、行業統計分析、資產項目評估等行業管理和技術服務性職責,依法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2、將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保護智慧財產權辦公室)的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職責劃給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
(三)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貿易局的職責和原市科技信息局信息產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擬定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將市農業局鄉鎮企業管理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有關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產業發展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按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
(五)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負責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依法對酒類、生豬屠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三)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工作。
(二)人事信訪股。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人才、工資福利、職稱改革、計畫生育、幹部檔案、民眾上訪等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出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提出本局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及局總支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局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和本局的普法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三)民營經濟發展股。
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指導民營企業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幫助民營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與交流;監測、分析民營企業運行態勢;協調相關部門和協會、商會以及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促進創業基地建設;推進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和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各級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請和管理。
(四)貿易市場股(加掛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整頓肉食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社區商業發展;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生產和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落實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物流行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加強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協調;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協調菸草專賣管理。
(五)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六)科技能源股。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依法審核煤、油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承辦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信息管理股。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7名、副股長3名;其他幹部4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地圖信息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南雄市水南路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