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是根據《中共雲南省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理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11號)和《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辦發〔2019〕9號)精神,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政務局)是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南澗彝族自治縣行政審批局(以下簡稱縣行政審批局)、南澗彝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外文名:Nanjian Yi Autonomous County Government Service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二)負責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網上大廳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投資項目審批線上監管平台的管理、投資審批中介超市管理服務工作。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四)負責指導全縣政府集中採購、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規則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政府採購和出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南澗縣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南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監督和管理,對交易主體進行監督和管理,受理對縣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南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
(六)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七)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八)負責全縣電子政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十)負責“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問政南澗”政務微博和政府政務信息服務線上解答等政民互動平台的運行和管理。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承擔局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內設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催辦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信訪、保密、會務、收發文、信息宣傳等綜合性工作;負責局印章的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財務管理、行政事務管理、後勤接待等工作以及重大活動的計畫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負責縣政務服務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牽頭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應急事件、突發事件的匯報、聯絡工作;承擔局機關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具體工作。
(二)政務服務管理股。承擔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的管理工作,制定、規範政務服務大廳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協調進入與退出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的進駐單位、行政權責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實體大廳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及崗位輪換管理工作;負責視窗日常諮詢、導引服務工作;負責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工作;負責辦件回訪工作,收集整理辦件人意見與建議;承擔綜合代辦事項的交辦、督辦工作;督促檢查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各類審批事項的進駐及辦理情況,做好收退件的認定覆核和“限時辦結制”承諾時間的查驗工作;負責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擬定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的區域劃分及視窗設定和視窗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為民服務站建設和運行;負責全縣政務服務系統政務服務事項的統計匯總和分析上報工作。
(三)電子政務管理股。承擔全縣電子政務管理工作;承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各類電子設備、系統平台、網路的管理維護和運行;承擔全縣“12345”政府熱線、“問政南澗”政務微博的管理任務;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電子政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負責研究擬定全縣電子政務建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等工作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資源調配;負責對全縣電子政務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測評和業務指導;負責統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電子政務信息中心的建設、管理,組織協調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與開放;負責研究擬定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管理和套用的政策制度、管理辦法、規範標準和保障措施等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和協調推進全縣政務服務信息化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系統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務服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培訓等工作;承擔縣級各類政務服務系統管理員職責;負責機房管理,解決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單位網路需求,協調處理各類電子設備、系統故障、網路問題;負責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和運行;負責研究擬定“12345”政府熱線的工作制度、管理辦法等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12345”政府熱線、“問政南澗”政務微博和政府政務信息的線上解答平台反映事項和訴求的受理、分類、交(轉)辦、協調、反饋、答覆、統計和歸檔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股。負責研究擬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工作方案、管理制度、措施辦法等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縣級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精簡、最佳化、辦理、評估、督查等工作;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研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事項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有關工作。
(五)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股。負責全縣綜合評標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進行業務監督;受理對縣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受理未進場交易項目及集中代理項目有關投訴和舉報,按職責轉送有關部門並協調調查處理。

行政編制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其中,縣行政審批局局長、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局長由1名領導班子成員兼任。
南澗彝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南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南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南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副局長:黃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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