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南寧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南寧市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南寧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應急救助行為,提高全市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能力,使我市在遭受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時能迅速、有序、高效實施應急救助,最大程度減少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南寧市突發事件墓影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
發生自然災害後,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視情況啟動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達到本預案回響啟動條件的,啟動本預案。
當與我市毗鄰市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並對我市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市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
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民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
堅持災害防範、救援、救災一體化,實現災害全過程管理。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南寧市減災委員會
南寧市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減災委)為南寧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領導全市自然災害雅虹諒堡救助工作,協調開展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市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市應急局承擔市減災委日常工作。
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開展的搶險救援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2.2 專家委員會
市減災委設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從南寧市應急管理專家庫中選取),對全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技術諮詢和建議,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後救助提出諮詢意見。腳和慨
3 災害救助準備
市氣象、水利、自然資源、林業、農業農村等部門及時向市應急局和市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市自然資源局根據需估店趨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
市應急局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縣區、開發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採取應講舉員對霸多連措施時,視情況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救助準備措施:
(1)向可能受影響的縣區、開發區減災委或應急管理部門通報預肯囑連剃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準備工作要求。
(2)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動態分析評估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3)協調市糧食和儲備局做好救災物資調撥準備,啟動與市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各類應急避難場所開放準備,必要時進行提前開放。
(2)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動態分析評估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3)協調市糧食和儲備局做好救災物資調撥準備,啟動與市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各類應急避難場所開放準備,必要時進行提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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