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公布 根據2008年3月21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根據2012年9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12年09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9月29日
- 頒布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2004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公布 根據2008年3月21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根據2012年9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寧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後內容 編輯 語音 南寧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2004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公布 根據2008年3月21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根據2012年9...
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定,對以下十五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九、《南寧市河道與堤防建設管理條例》(一)將第十六條第七項修改為:“擅自打井、鑽探、爆破、挖築池塘、採礦(含砂、石)、取土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影響防洪安全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行為。”(二)將第二十條第...
經批准的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嚴格執行;河道采砂規劃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劃編制以及報批程式辦理。第九條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批准的河道采砂規劃,制定年度采砂實施方案並予以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年度采砂實施方案包括可採區的具體範圍、年度采砂控制總量、作業方式、采砂...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南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09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3號公布 根據2012年9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設施管理,充分發揮市政設施的使用功能,根據《南寧...
《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2007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公布,根據2015年2月17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
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以下十五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一、《南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將第四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十...
月21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公布,根據2005年5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8年5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2年9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
南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南寧市邕江河段水體污染防治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邕江河段實施監督管理。”該條第三款修改為:“市、縣(區)計畫、規劃、土地、建設、...
2001年1月1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發布,根據2004年1月18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發展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5年5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發展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08年4月1日《南寧市...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河道采砂管理辦法(2011年2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4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8號發布)。 第十八條修改為:“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的,由縣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無證采砂船隻和機具按有關規定處理,依法沒收違法...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企業信用信息徵集機構負責企業信用信息的徵集、整理、存儲、發布、日常維護、數據安全等工作,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實現全市企業信用信息資源的互聯共享。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企業信用信息徵集和發布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章 徵集 編輯 語音 第...
(2003年6月2日水利部令第19號公布 根據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關於修改〈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改)第一條 為加強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維護河勢穩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據《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2014年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根據2016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批准《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決定修正)...
南寧市西鄉塘區農業農村局是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南寧市農業、水利和扶貧開發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起草相關規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城區“三農”和水利戰略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組織開展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改革發展...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4月10日 修改決定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1年11月16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2012年3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批准)南寧市第十三屆...
此外,對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寧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 南寧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修正) (2001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發布 根據2005年5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
二、廢止《南寧市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管理辦法》(2008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公布,根據2015年2月17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三、廢止《南寧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若干規定》(2007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四、對《南寧市居民住宅生活飲用水...
1998年10月30日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20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5年10月27日福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6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
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 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6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1年11月1日福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寧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修正後條例內容 編輯 語音 南寧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 (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公布,根據2010年11月4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寧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實施細則 (2003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根據2005年5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根據《南寧市城市...
2000年8月30日南寧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3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3年8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的《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