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是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和法規,結合實際擬訂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全區企業國有資產和區政府委託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維護國有資產權益。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負責監督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領導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研究制訂國有企業改革改制相關政策,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強化國有資本引領帶動作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國有資本有序流轉。
(四)指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開展資產經營工作,對政府投資實行資本化管理的項目和收益分配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國有建設資金投資監管。
(五)通過法定程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的領導人進行考核評價與任免,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及辦法制定、公有房屋及公有房屋出租出借等基礎管理工作。
(八)負責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區屬企業集體資產的監管工作;參與全區國有企事業單位產權制度改革,負責國有企業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監管工作。
(九)根據有關規定,指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並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信訪維穩工作。
(十)負責區屬國資平台債務監管,牽頭全區債權債務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機要文電、新聞宣傳、會務保障、紀檢監察等工作;牽頭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制定國資辦工作目標及相關內控制度;承擔信息化建設、信訪接待等具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工作;指導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國資國企改革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分層分類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革;指導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擬訂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合資等重組方案;提出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的改組和組建方案;協調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組織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負責調研課題管理;起草和組織實施國資國企統一監管政策,負責企業章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協助國有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政策法律問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負責國有企業相關人員的考核和任免;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財務監督和考核評價科。指導國有企業健全會計、財務管理制度;審查、審批國有企業資金收支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負責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承擔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推進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實施,建立與完善全市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對企業負責人下達年度與任期經營責任目標、進行年度與任期考核,監管國有企業負責人、員工收入分配;負責企業分類、主業核定和重大投融資的審核工作,分類建立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管理機制;負責政策性引導基金的方案審核、運營監督;開展企業投融資情況分析評價工作;負責向企業委派董事,負責其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債務管理工作。
(三)產權和收益管理科。負責全區企業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並擬定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制度和辦法等;承辦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負責國有(集體)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和備案,指導企業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範圍內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重大事項的審查、審批和備案;研究制定區屬國有企業稽查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監管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組織開展涉及企業國有資產流失問題重大損失專項稽查,分類處置和督辦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需要企業整改的問題,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提出國有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建議;核定下達國有企業國有資本金;負責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指導改制企業國有資產剝離和不良資產核銷工作;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體系;負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解繳國庫。牽頭涉及負責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的信訪、舉報等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