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區教育局

南京市玄武區教育局,是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相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依法治教,以德治教。
(二)研究起草本區教育工作的制度、意見,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全區教職工隊伍。
(五)負責全區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各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指導本區教育系統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
(七)根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需求,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區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管理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區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等的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全區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領導教育系統各下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上述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以及統戰、群團工作;負責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工委辦公室
負責區教育系統組織建設、宣傳、統戰、工青婦團體、老幹部、退教協、關工委、黨代表日常活動、雙擁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對學校領導班子、幹部的教育培訓、考核及民主評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師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黨建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專家和拔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教育系統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紀檢、查處違紀案件。
(二)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學校設定、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查、信訪、機要、文書檔案、保密、年鑑、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接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辦理區教育系統出國(境)培訓、考察工作。
(三)人事科
研究制定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和管理教育系統各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退休審核、院校畢業生招聘和錄用等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單位)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受市職稱管理部門委託,組織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優表彰和行政懲戒工作;負責區教育系統教職工錄用管理工作。管理全區公辦國小及幼稚園教職工的人事檔案,指導與檢查中學人事檔案管理。牽頭管理教師繼續教育。
(四)中教科
綜合管理全區普通中學(含民辦中學)、職業學校教育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承擔普通中學、職業學校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普通中學、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區普通中學、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畫,指導普通中學、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負責制定全區中國小德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普通中學學籍。
(五)初教科
綜合管理全區國小(含民辦國小、九年一貫制學校國小部)、托幼(含民辦托幼)教育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承擔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區國小教育教學工作計畫,指導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的有關辦法和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協調學生體育藝術競賽、交流和科技教育活動;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和科普基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體育、藝術人才培養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飲食、環境衛生和疾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國小招生政策;組織國小畢業考試,負責國小學籍管理、小升初管理;統籌管理特殊教育。
(六)社會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區社會教育;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申報的受理、審批;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督導、評估;負責對非法舉辦教育機構及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牽頭協調全區的繼續教育、再就業培訓、社會各類培訓。負責對民工子弟學校指導、督查、管理;組織實施全區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牽頭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和本系統社會團體管理工作。
(七)計裝科
負責中、小、幼財務管理,勤工儉學辦公室、公費醫療、教育局財務管理,開放大學(電大)、招辦、考辦財務管理;指導檢查學校的財務工作,指導和協助管理學校規範收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扶困助學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財務工作;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及事業發展計畫,負責統計工作;負責中國小技術裝備、教育現代化和扶持薄弱學校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監督審計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預算、決算;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日常審計工作;負責定期開展學校財務年度審計、專題審計;協助做好乾部任中審計及幹部離任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案件。
(八)安全科
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飲食、校舍、住宿以及消防、體育和實驗器材等的安保工作;指導、協調中國小(幼稚園)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組織協調法制教育、宣傳和執法檢查工作。
(九)基建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基建投資計畫和基建維修月報、季報、年報以及固定資產的年報;負責基建項目立項、設計、工程招投標,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報建審批手續;組織工程建設管理及驗收移交工作;指導學校自行維修項目的立項、招投標及過程監管工作;負責基建維修項目的預決算,配合審計單位進行基建維修項目的審核;負責教師住房補貼核定和發放工作以及教工住宅管理與維修;參與學校校園規劃,負責校舍和基建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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